Re: [發問] 為什麼中國容易大一統?

看板historia作者 (無名)時間18年前 (2006/05/09 23:36), 編輯推噓5(501)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4 (看更多)
※ 引述《Nomic ((Nomis))》之銘言: : : 推 HARMONISA:中國的官僚掌握下層戶籍資料還瞞厲害的 05/09 00:43 : : → HARMONISA:並不是不透明的,不知道你有看過一些考古的 05/09 00:43 : : → HARMONISA:資料嗎?我有看過日本人專研究敦煌石室唐朝時 05/09 00:44 : : → HARMONISA:期地方官僚作的戶藉狀況的出土資料,有詳 05/09 00:44 : : → HARMONISA:細的人名,服役狀況,身体是否有殘疾,繳 05/09 00:44 : : → HARMONISA:稅狀況,甚至根據某一鄉里登載的的姓名的判斷 05/09 00:46 : : → HARMONISA:讓現代專家因此據以分析出,當時敦煌某一鄉里 05/09 00:46 : : → HARMONISA:住的都是一群移民來敦煌的西方的粟特人 05/09 00:46 : : → HARMONISA:還有之前湖南走馬樓發現三國時代吳簡,大多是 05/09 00:47 : : → HARMONISA:長沙郡的許多地方官僚作的戶藉資料,都相當的細 05/09 00:47 : : 推 Richter78:中國的形式主義也是很厲害的,就不知戶籍是做來符合上層 05/09 00:57 : : → Richter78:需求,還是真的吻合地方社會了 <囧> 05/09 00:58 : : 推 dimer:推!我推這一篇! 05/09 01:32 : : 推 Cimon:掌握下層戶籍資料算是穿透地方社會的方法"之一"吧 以近代主 05/09 09:09 : : → Cimon:權國家可以管的能力與範圍來看 中國政府對地方社會的掌握還 05/09 09:10 : : → Cimon:是有限 當然這還是程度上的問題 05/09 09:12 : 前述刪。好比說發行貨幣並使其流通(有了後者前者才有意義啊…)也是政府掌握 : 社會的方法之一(而且並不是什麼古老的方法),但明清政府這方面的能力就顯得相當 : 薄弱,比如說下面這個例子:(屈大均《廣東新語》「貨語」「古錢」) : 「自河頭至高、雷二郡,用唐宋錢。廉州則用開元錢,開元錢以面有半月痕者為 : 貴。相傳開元鑄錢,貴妃指甲誤觸其模,冶吏不敢擅易,此半月痕即貴妃指甲云。又 : 高、雷、廉用元豐錢,以平頭元為上,尖頭元次之。平頭元者,元字上一畫平也;尖 : 者作一點。行書也,前世錢文未有行書者。淳化中,太宗始以宸翰為之。既成,以賜 : 近臣,名御書錢。其用萬曆錢,則以跂曆者為上。跂者,曆字左撇直下也。交趾亦用 : 宋錢,以六十錢為一勺。瓊用錢以六孔為一錢,六十為一兩,六百為一貫,數皆以六 : 。」 : 單單一個廣東,流通的貨幣就包括唐宋明錢,而政府發行的明錢竟然競爭不過(實 : 際上有沒有競爭的意識都成問題),更慘的是有些錢用的單位還不同(下面海南島的例 : 子)… 我的想法是古中國有古代世界最完整、 最龐大的官僚體係(科舉制度也是原因), 對戶籍的掌控應該是會超越同時代其它 地區,國家吧!(不過其它地區、國家 我不熟,不知道有其他網友能提供嗎? 像古代羅馬帝國等等,)和現代主權國 家當然是沒得比,但我覺得應該和同時 代相比,比和現代主權國家比還有意義吧! 以唐朝時期來看,敦煌出土的文書有許多 唐朝時期,地方官吏所製作戶籍方面的官 方文書,唐代的戶籍不只簡單地登錄民戶 的身份,家庭諸成員及其所擔負的勞役和 賦稅,也記載了按當時規定每戶的受田面 積,此外,戶籍同時也是一戶實際占有的 土地登記冊。 根據學者的研究,成功地推測出唐朝相 當完整的編造戶籍的程式和規定。 唐代的戶籍三年編造一次,規定丑、辰 、未、戌為造籍之年,子、卬、午、酉、 為定戶之年。編造戶籍的工作從正月上旬 開始,到三月底結束。每鄉單獨造籍,然 後編成一卷,騎縫上注明州、縣、鄉、里 的名稱,還有造籍年份,一份留本縣,另 兩份送上級機關州 和尚書省戶部。但在 天寶三年至十二年(744-753年)之間的不 長時間中,是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東都 洛陽。戶籍嚴格按規定的格式編造,編造 戶籍所需的紙、筆等費用,均分攤到各戶 各口的頭上。 各級機關保存戶籍檔案的期限是有規定的 。根據武德七年(624)和開元二十五年(737) 的敕令,州縣應保存最近的五次年籍,尚書 省保存三次。這個期限的最後一次年籍的 更換,則是尚書省要保存最近的九次年籍,根 據開元七年令。 編造戶籍在形成全國的居民 稅收制度方面至關重要,所以唐朝特別揰視 造籍的準確性。對於所有人,從戶主到行政 長官,不論是低級官員還是高級官吏,任何 虛報和漏登記戶口,隱瞞家庭人數,虛報年 齡或企圖佯裝病殘狀況都要受到處罰。里正 如漏登戶籍一口,笞四十下,如果漏登很多 ,要受更嚴厲的懲罰,州縣的官吏依以下規則: 一縣中每漏登十口,笞三十,如果數量大,則 最多可以處三年徒刑。 在戶籍中有許多附注和補充,這是官員根據計 帳寫成的,作為戶籍編造的依據。而計帳又是縣 級地方當局根據手實編造的。手實(意為”個人的證書”) ,這是一種年終每戶向里正證明自已財產狀況的申報書。 在這種證明中,每戶的狀況以下列數據為特徵,記錄一 般家庭中起家長作用的戶主的詳細情況。報告戶主姓名 、年齡、身份(如果有官銜,則寫上官銜)。所有家庭成員 的情況也依姓名列舉,再加上與戶主的關係。和耕地面積 、四至或從國家所受園宅地。 整理手實時,地方當局依據財產狀況(顯然是土地數量) 和個戶的丁等填寫應繳稅額,確定服役形式和定額以及 是否免除徭役,但是手實顯然不可盡信。地方當局若懷疑 上報材料的正確性時,會進行覆查。在一些敦煌文書中可以 看到這樣的注記, 例如有標記 某年帳後貌加(從15或16歲貌加至18至20歲) 以下是來自敦煌文書中唐朝大曆四年手實格式 一戶 1 戶主索思禮年陸拾伍歲 老男昭武校尉前行右金吾衛靈州武略府別將上柱國 (官,天寶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授,甲頭張思點。 勳,開元十九年四月十八日授,甲頭王遊仙。 曾貴 祖滿 父運。)下中戶不課戶。 2母氾 年捌拾玖歲 寡(上元二年帳後死) 3妻氾 年伍拾玖歲 老男妻 4男遊鸞 年參拾柒歲 丹州通化僚折衝上柱國 (大曆元年月 日授,甲頭李季札) 5鸞妻張 年參拾捌歲 職資妻 6奴羅漢 年肆拾陸歲 丁 . . . 11合應受田陸拾壹頃伍拾參畝 (貳頃肆拾參畝已受,四畝永業,一十九畝勳田,一十四畝買田,一頃六十七畝口分,三畝居住園宅。五十九頃一十畝未受) 12 一段壹頃拾玖畝 (四畝永業,一十九畝勳田,四六畝口分,一十四畝買田) 城東十五里瓜渠 東安璟 西澤 南宋章 北渠 13 一段貳拾陸畝口分 城東十五里瓜渠 東渠 西渠 南渠 北坑 . . . 20 一段拾畝口分 城東十五里瓜渠 東李方 西渠 南渠 北安壽 (老60以上,丁 21-59、 中16-20 小4-15) 在中國古時期,戶籍其實可以說是統治者控制廣大眾民的工具, 根據日本學者 木村正雄的說法(中國古代專制主義的基礎條件) 中國古代的基本生產關系,是一種可稱為齊民制的奴隸制的特殊 形態,即所有的人民基本上被納入所謂國家生產體之中, 作為國家的勞動力而隸屬於國家的這種生產關系,所以作 為國家的勞動力,被出生地的戶籍所束縛(編戶之民), (本籍主義), 稅役等按人頭繳納(直接的、個別的、人頭的支配) 處於國家的支配之下… 而把這種人民作為國家勞動力的隸屬關系表現得最清楚的, 是通過古代中國所看到的以本籍主義來掌握人口,也就 是人頭的稅役制度。而齊民又稱編戶之民,這表明他們一定 是登錄在國家戶籍簿上的人民。而且戶籍是嚴守本籍主義 ,除了特殊情況,絕不許移動戶籍,而無故脫離本籍的人 ,就被當作無籍者、流民不受國家的保護。而且流亡行為 本身就是罪惡,受嚴厲的取締,原來國家之所以必須把人 民編入出生地的戶籍,就是為了通過這種手段支配人民, 使他們隸屬於國,並以戶籍作為底冊,自人民徵課稅役。 所以戶籍簿上一定注明性別、年齡等作為徵課依據的必要 事項 戶籍簿和土地冊都是支配人民的必要事項。戶籍簿和 土地冊也都是支配人民的基礎資料,從古代各王朝的人口 統計,大略可表明該王朝的勢力消長,也就是說古代的人 口統計並不表示實存的人口的數字,而是表示該王朝所支配 、隸屬的人民數字。這樣,古代各王朝以地著政策即把人民 緊縛於本籍地的政策,來確實地掌握人民,以便直接地進行 支配。 而支配,穿透下層的程度,我也不能說有多深入,但最近幾年 ,有許多地下考古出土大量資料,像長沙走馬樓發現十餘萬 簡牘,內容極為豐富,涵蓋戶籍、賦稅、關防、錢糧出入、 軍民屯田和官私文書;簡牘涉及的地域和行政機構又非常集 中,以長沙郡郡治所在的臨湘縣(孫吳時為侯國)各有關機 構為主,因而有利進行充分研究,甚至可能在一定範圍內進 行時空複原研究,也許以後會有更多相關研究出現吧!! (資料來源 敦煌經濟文書導論、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 第三卷、敦煌漢文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0.90

05/09 23:52, , 1F
那是因為之前的討論是用擬似主權國家的領土概念來定義大一統
05/09 23:52, 1F

05/09 23:53, , 2F
要討論純粹的政治權力關係也行 但至少要把一統的概念定義好
05/09 23:53, 2F

05/09 23:56, , 3F
你在說的是原因還是結果?
05/09 23:56, 3F

05/10 08:15, , 4F
用現代的統一觀點,那應日本德川家康、新羅 都不算了XD
05/10 08:15, 4F

05/10 19:23, , 5F
現在的統一觀點本來就不是放諸歷史皆準
05/10 19:23, 5F

05/11 01:59, , 6F
沒錯 那些都不算
05/11 01:59, 6F
文章代碼(AID): #14OBRnn7 (histori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OBRnn7 (hi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