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買車的觀念好像落後世界潮流?

看板car作者 (Schwalbe)時間4月前 (2023/12/25 17:30), 4月前編輯推噓11(11054)
留言65則, 9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9/29 (看更多)
※ 引述《eddie1209 (艾迪)》之銘言: : 議題投票的設定本身就有技巧 : 不然公投議題為啥每次都要寫的讓人家看不懂我到底要投什麼 : 最後就變成口號什麼幾同意幾不同意之類的 : 以台灣教育出來的中年人(包含我本人)的慣性喔 : 要我舉手同意除非我很認同 : 但要我舉手不同意也是一樣除非我很不認同 : 不然大部分的歹灣人都會觀察四周等著西瓜靠大邊或是不舉手 : (看台灣政治選舉也差不多) : 所以你們社區如果想要過充電樁案 : 與其寫裝設充電樁同意的舉手 : 不如下次改成 : 本社區擬通過不得於本社區裝設充電樁一案 : 同意的住戶請舉手 : 舉完立刻請物業計票 : 讓那些還在看戲而且開會前死不看開會資料的住戶 : 還在想你到底要通過啥的時候就喊本案通過 : 本社區不得於本社區裝設充電樁一案未通過 : 本社區得於本社區內設置充電樁 : 謝謝各位住戶今日的參與 : 祝大家有美好的一天 : ※ 引述《bmwg8 (G8)》之銘言: : : 以下是去年我住的社區發生的真實情況 : : 因為有想要裝充電樁的住戶 : : 區權會被否決掉 : : 出席人數必須3分之2 : : 投票必須過半才能過 : : 失敗了以後 : : 我們以100戶為例 : : 該住戶就去選管委會 : : 進入管委會以後 : : 推動連署安裝充電樁臨時會 : : 只要5分之1區權人的連署書就可以成立(20戶) : : 當然第一次臨時會 : : 一樣要3分之2的出席(66戶) : : 想當然這種臨時會根本不可能達標 : : 但是,第二次臨時會 : : 只要5分之1的區權人出席 : : 門檻變成20戶 : : 投票過半就能成立了 : : 只要10票 : : 如果成立以後,有人反對 : : 就必須全部戶數的一半反對連署 : : 需要50戶連署反對 : : 這樣看起來進管委會來推自己對自己有利的東西還滿方便的 : : 最後且贊成票數還比年初區權會還多 : : 成功的主要原因有幾個 : : 1.發起人資料準備充分,且能理性面對反方疑問 : : 2.議題本身就有基本的支持群體 : : 3.流會導致門檻降低 : : 綜合以上幾點 : : 依照原本門檻,除非提出的議題是全體區權人有高度共識的,要不然基本上是過不了的 : : 如果社區有些東西想要改變,用這種方式確實可以提高不少推動的機率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可是一般正常開會前要公布議題的吧 除非你用突襲 但是這種東西你要怎麼突襲? 然後你真以為直接說一個議題就可以馬上進入表決? 議題說了之後主席不解釋一下這個議題是要做什麼的嗎? 住戶不會有人問反對跟贊成要怎麼投? 到最後主席是不是要宣布不贊成設充電樁的請投XX,贊成的請投XX 如果主席沒有明確讓現場人員了解他們投贊成跟反對代表什麼 你開完會就知道了 如果用突襲的 你能保證你有勝算嗎? 你有算一下你手上有多少籌碼? 還有一種東西叫委託書 你有算一下委託投票的有多少嗎? 不要以為看起來出席的沒幾個人 等到委託書拿出來 表決權的票數可不見得是那麼回事 所有議題表決最好做選票 尤其是爭議性的議題 你知不知道除了表決人數外 其實也要表決區分所有權比例 你光舉手表決這一項 只要有人要你證明區分所有權比例 你最好拿得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3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3496634.A.598.html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17:33:45

12/25 17:34, 4月前 , 1F
有人會說管委會同意就好(攤手
12/25 17:34, 1F
我們還有最高蘇維埃 一切權力歸於蘇維埃

12/25 17:42, 4月前 , 2F
我們社區每年區權會每戶會發一千元,所以根本無法用
12/25 17:42, 2F

12/25 17:42, 4月前 , 3F
臨時動議?
12/25 17:42, 3F
你試看看阿 重大議題用臨時動議突襲 然後再用話術強渡關山 當其他人發現自己被當白痴 你可以沙盤推演一下要怎麼善後

12/25 17:43, 4月前 , 4F
出席人數未達這招去偷襲,一定都會超過三分之二
12/25 17:43, 4F

12/25 17:44, 4月前 , 5F
臨時動議如果當下討論沒個結果會說明年再表決吧
12/25 17:44, 5F

12/25 17:49, 4月前 , 6F
我是覺得這種族群都是崇尚當下硬幹過去就好
12/25 17:49, 6F
沒有明天的概念吧

12/25 17:49, 4月前 , 7F
完全沒在管後座力的
12/25 17:49, 7F

12/25 17:51, 4月前 , 8F
還好買在好社區,管委通過就好,也沒其他住戶有意見
12/25 17:51, 8F

12/25 17:52, 4月前 , 9F
更沒有住戶提出質疑為何沒有區權會通過.
12/25 17:52, 9F

12/25 17:54, 4月前 , 10F
不錯啊,集中處理是好事
12/25 17:54, 10F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18:20:10

12/25 18:49, 4月前 , 11F
大家可能都鄉土劇企業劇看太多 表決突襲個人經驗
12/25 18:49, 11F

12/25 18:50, 4月前 , 12F
沒有出神入化的本事跟後面的隱性人頭 都死得很難看
12/25 18:50, 12F

12/25 18:51, 4月前 , 13F
而且表決突襲就是把個人的信用拿來押寶一次梭掉
12/25 18:51, 13F

12/25 18:52, 4月前 , 14F
如果要打算以後在社區都走後門戴口罩帽子出入的話
12/25 18:52, 14F

12/25 18:52, 4月前 , 15F
本來就是要用臨時動議突襲,你以為大家吃飽太閒喜歡
12/25 18:52, 15F

12/25 18:52, 4月前 , 16F
突襲是個不錯的選擇啦
12/25 18:52, 16F

12/25 18:52, 4月前 , 17F
出席喔,一切照法條走,是要怎樣善後
12/25 18:52, 17F
你是指太陽花嗎? 國民黨突襲失敗造就了一個柯文哲 現在柯文哲政正在扯國民黨後腿 國民黨大概也沒想到當年突襲失敗要怎麼善後 吃飽太閒不想出席 發一千塊大家就搶著出席了 你知不知道很多社區出席可以領個五百一千 有些社區區權會結束後還會來個"尾牙" 當著2/3的表決權面前,當著全社區人的面前 要怎麼突襲?

12/25 18:55, 4月前 , 18F
社區要花大條錢的不只充電樁這檔事 電梯 外牆 漏水
12/25 18:55, 18F

12/25 18:55, 4月前 , 19F
都是可以很大條的支出 夠穩的主委不會輕易用突襲
12/25 18:55, 19F

12/25 18:56, 4月前 , 20F
這樣幹 以後有樣學樣 社區會沒完沒了
12/25 18:56, 20F
下次就被突襲回去了 如果民意基礎不夠 只會用暗算突襲的 下次反對派就會用更多資源輾回去

12/25 18:57, 4月前 , 21F
主委大家都輪的到 下次換下一任 大條開支也要搞突襲
12/25 18:57, 21F

12/25 18:58, 4月前 , 22F
不然你以為上電視打成全武行的區權會是怎麼來的
12/25 18:58, 22F
社區如果還有建商跟地主 加上新住民 那就是三國演義了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19:01:08

12/25 19:00, 4月前 , 23F
別人發起議題照規矩用實際行動連署來達成臨時動議,
12/25 19:00, 23F

12/25 19:00, 4月前 , 24F
要反對也拿出實際行動來連署反對啊,只會在群組叫囂
12/25 19:00, 24F

12/25 19:00, 4月前 , 25F
的根本可笑
12/25 19:00, 25F
對阿 所以我說大家都可以突襲阿 山水有相逢 就看彼此的實力如何 如果兩方都不罷手 最後還是要正式對幹一場 大家都可以依法突襲 搞三人小組 一個區分所有權人最多可以有1/5的代理權 三個人夠本事就可以拿到過半表決權 就看你的實力夠不夠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19:04:09

12/25 19:01, 4月前 , 26F
大部分人什麼死樣子誰不知道,真的會認真行動的人,
12/25 19:01, 26F

12/25 19:01, 4月前 , 27F
只有極少數而已,一個議題如果沒有嚴重侵犯到你權益
12/25 19:01, 27F

12/25 19:01, 4月前 , 28F
,你根本無心去搞這些
12/25 19:01, 28F

12/25 19:02, 4月前 , 29F
表決 投票 動員有很多隱性規則 這些規則其實倚賴的
12/25 19:02, 29F

12/25 19:03, 4月前 , 30F
是互信 社區互信要這樣玩才會成功 我是覺得這種社區
12/25 19:03, 30F

12/25 19:03, 4月前 , 31F
搞清楚臨時動議是什麼東西再來講吧,一直在那邊區權
12/25 19:03, 31F

12/25 19:03, 4月前 , 32F
會是在搞笑是不是
12/25 19:03, 32F
你應該搞清楚什麼是區權會再來講吧 一直講臨時動議是在搞笑嗎

12/25 19:03, 4月前 , 33F
早點搬走比較好 是很不想扯政治 臨時動議那麼好用
12/25 19:03, 33F

12/25 19:04, 4月前 , 34F
在議事規則上也不會輕易拿出來使
12/25 19:04, 34F
就有人突襲一次成功沾沾自喜 從沒想到失敗會怎樣 都以為天下所有事靠突襲就可以 突襲可以無往不利 就不會有太陽花

12/25 19:07, 4月前 , 35F
我講臨時動議,你扯到突襲才搞笑,沒有20%的連署同
12/25 19:07, 35F
你有看清楚我這篇在回誰的文嗎? 眼睛有毛病嗎? 這篇文就是講突襲 這位eddie1209的方法就是用突襲 所以我們討論突襲你搞清楚了嗎?

12/25 19:07, 4月前 , 36F
意,哪來的臨時動議,還在那邊區權會突襲,還會腦補
12/25 19:07, 36F

12/25 19:07, 4月前 , 37F
別人搞回來,笑死
12/25 19:07, 37F
所以事前不公布議題 也沒打算在議程裡安排 只靠臨時動議 這不就是想突襲? 光明正大排入議程 好好表決對你來說有困難?

12/25 19:12, 4月前 , 38F
一直扯政治真的有夠搞笑
12/25 19:12, 38F
所以你的眼睛有看清楚了嗎 這篇就是談突襲 你可以突襲別人 別人不能突襲你嗎?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19:13:44

12/25 19:14, 4月前 , 39F
沒先在區權會失敗,怎麼會走到連署臨時動議
12/25 19:14, 39F
那是你家的事 關我屁事 我這篇是在討論eddie1209的突襲 你自己跳下來也搞清楚我在說什麼好嗎 而且再連署的 應該還是區權會 並不是什麼臨時動議 你還是要把議題公布出來 當然你可以選擇不公布這個議題 那就是突襲了

12/25 19:17, 4月前 , 40F
誰會想到有人會特地回那麼弱智的幻想文,社區是只有
12/25 19:17, 40F

12/25 19:17, 4月前 , 41F
個位數的區權人嗎,還區權會舉手表決勒,正常人性對
12/25 19:17, 41F

12/25 19:17, 4月前 , 42F
於不了解的事物,一律都是排斥的,你竟然特地回那種
12/25 19:17, 42F

12/25 19:18, 4月前 , 43F
幻想文
12/25 19:18, 43F
我想回誰的文應該不用你管 你自己眼睛現在看清楚了嗎 事實上就是有社區用舉手表決的 就是有社區用過突襲的 你沒遇過不表示沒發生過 他這個講法聽起來異想天開 其實是真的有社區這樣搞過 只是手法沒這麼粗糙而已

12/25 19:34, 4月前 , 44F
實際上這種議題如果臨時提是有可能因為太大條所以
12/25 19:34, 44F

12/25 19:34, 4月前 , 45F
直接被要求下次再重提的,因為也不是單純要或不要
12/25 19:34, 45F

12/25 19:34, 4月前 , 46F
的問題
12/25 19:34, 46F

12/25 19:44, 4月前 , 47F
會被這種手段搞定的社區也不是素質高的問題吧,單
12/25 19:44, 47F

12/25 19:44, 4月前 , 48F
純是大多數居民都好騙或是麻木而已,如果全社區都
12/25 19:44, 48F

12/25 19:44, 4月前 , 49F
支持,那何必用這種偷吃步的玩法來突襲?
12/25 19:44, 49F
第 32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 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 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 ,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 議。 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 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 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 這一條就是區權會流會或是未獲致決議 就可以用1/5出席召開第二次會議 現在很多社區為了避免區權會流會 出席發個一千 而在出席率2/3以上 超過2/3表決權的會議上 大概很難有什麼未獲決議的事情 如果有 那大概就是爭議很大 大到現場表決硬幹也很難解決的 或是決議延到下一次區權會再說 所以並不是每個社區都很想動用32條 議題正正當當獲取大多數住戶的支持就不用整天想些巧門

12/25 19:49, 4月前 , 50F
我還是搞不懂為何要區權會表決?住戶要求?
12/25 19:49, 50F

12/25 19:49, 4月前 , 51F

12/25 19:50, 4月前 , 52F
如果不用花大錢,只是裝電樁根本不用進區權會.
12/25 19:50, 52F
你可以不經過區權會阿 但是區權會絕對有權力否決管委會 因為管委會只是一個負責執行區權會決議的組織

12/25 20:10, 4月前 , 53F
很難啦,否決住戶可以跟管委會索賠建設費用.
12/25 20:10, 53F

12/25 20:11, 4月前 , 54F
而且,可否否決還是未知數,只要管委會依照規定決議
12/25 20:11, 54F
那就叫投贊成票的去賠阿 依照規定 什麼規定? 規約拿出來看看 不然沒經過區權會授權 要找區權會追認嗎? 管委會不用對區權會負責嗎?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20:14:48

12/25 20:12, 4月前 , 55F
一般住戶提到錢出去就一半放棄了.
12/25 20:12, 55F

12/25 20:17, 4月前 , 56F
你可能是法盲,管委會依照規定通過,怎麼會是贊成的
12/25 20:17, 56F
你沒看下面那條 區權會如果對於充電樁的設置有決議 管委會應該執行 所以"依法" 區權會有權力規定充電樁的設置 然後共用設施的"改良"及"修繕" 為避免爭議 最好寫進規約 請問誰才有權力寫規約?

12/25 20:18, 4月前 , 57F
賠呢?交通部開放不妨礙他人的可以違停,出事交通部
12/25 20:18, 57F

12/25 20:18, 4月前 , 58F
負責?
12/25 20:18, 58F

12/25 20:19, 4月前 , 59F
你沒看到我貼的新北市政府指引嗎?規定就是管委會
12/25 20:19, 59F

12/25 20:19, 4月前 , 60F
通過即可.
12/25 20:19, 60F

12/25 20:25, 4月前 , 61F
新北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
12/25 20:25, 61F

12/25 20:25, 4月前 , 62F
12/25 20:25, 62F
上面的指引是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而來的 36條就是區權會授權管委會的管理範圍 區權會可以規定授權的範圍 所以只要規約規定了 管委會就必須按照規定行事 區權會當然有權力收回授權

12/25 20:40, 4月前 , 63F
考過證照的社區總幹事見解跟你不同,不過你高興就好.
12/25 20:40, 63F
任何人 只要國中畢業 花五千塊就可以有的東西 那玩意擦屁股都嫌痛 第37條就規定管委會不得違反區權會的決議跟規約 你見解當然獨到 所以你說說36條到底是怎麼回事好了 說說區權會到底有沒有權力授權管委會修繕跟改良 第39條規定管委會必須向區權會負責跟報告會務 你真的以為管委會什麼都不用跟區權會報告?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9.231.74 臺灣), 12/25/2023 20:56:35

12/26 11:05, 4月前 , 64F
硬幹下去說不定有人去告你 大家跑法院就跑不完
12/26 11:05, 64F

12/27 07:19, 4月前 , 65F
區權會表決是大於管委會的,所以大家都會送區權會
12/27 07:19, 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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