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貨車司機辯:重機打滑自摔 畫面曝光打臉

看板car作者 (Cheshire Cat)時間5年前 (2019/05/19 09:31), 編輯推噓3(4117)
留言22則, 1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16 (看更多)
這篇就是標準混淆觀念的敘述 1. 一般用在致死主因都是醫學、物理上實際造成死亡的症狀 如: 腦部死亡、腦部缺氧、器官衰竭、出血過量等等 2. 可能我看得不夠多,我沒有在判決書上面看過 致死主因: 超速、違規迴轉、酒駕等等敘述 3. 帶風向就免了,你可以說超速造成死亡率上升 可是你今天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方式去敘述就變成: 因為超速死亡,沒超速就不會死 道貌岸然的豪洨混淆觀念也不簡單 ※ 引述《Zodelyst (ㄌㄉㄌㄊ)》之銘言: : 避免有人只看自己想看的 只想戰四二 所以重點上色 : 很多人可能不了解肇事主因 跟致死主因的差別 : 肇事主因是指這起車禍發生的原因. :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前幾年小姊妹雙載被後方轎車擦撞 : 肇事主因是轎車後撞前;但致死主因是未戴安全帽 : 這一起車禍也一樣 : 肇事主因是雙黃線左轉 ; 但致死主因是超速 : 很多人都笑說 牛頭牌業務會告訴你車慢慢開 : 實際上不超速可以減少90%致死車禍 : 簡單說,貨車司機可以避免這起車禍發生,但避免超速可以把死亡車禍變成普通車禍. : 至於飆仔跟鄉下開法的司機 誰比較雷 只能說都是垃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49.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8229492.A.CB3.html

05/19 09:41, 5年前 , 1F
反正雙方都違規、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有錯,不用50步笑百
05/19 09:41, 1F

05/19 09:43, 5年前 , 2F
步。看兩方在吵,我是覺得兩方都很好笑。
05/19 09:43, 2F

05/19 09:50, 5年前 , 3F

05/19 09:59, 5年前 , 4F
也找個有跨雙黃線的案例
05/19 09:59, 4F

05/19 10:00, 5年前 , 5F
就算貨車肇事主因,重機仍然有責任,很難理解嗎?
05/19 10:00, 5F

05/19 11:01, 5年前 , 6F
中肯,像酒駕也是不會死啊
05/19 11:01, 6F

05/19 11:02, 5年前 , 7F
樓上有酸到,給推
05/19 11:02, 7F

05/19 12:02, 5年前 , 8F
超速會不會吃上肇責還要看實際鑑定判斷。一般是看當騎士出
05/19 12:02, 8F

05/19 12:02, 5年前 , 9F
彎看到貨車時,剩下的距離有多少。如果保持在速限內,考慮
05/19 12:02, 9F

05/19 12:03, 5年前 , 10F
正常人的反應時間+煞停距離,仍然無法避免撞擊,那超速就
05/19 12:03, 10F

05/19 12:03, 5年前 , 11F
不會被認為與肇責有關,反之亦然。不過不過肇責如何,貨
05/19 12:03, 11F

05/19 12:03, 5年前 , 12F
車主因到全責,機車次因或無責,這大概是肯定的。不過機
05/19 12:03, 12F

05/19 12:03, 5年前 , 13F
車方已經用生命付出代價。
05/19 12:03, 13F

05/19 12:42, 5年前 , 14F
機車不要靠雙黃線,這案子小貨車左轉也不會擦撞到..
05/19 12:42, 14F

05/19 12:42, 5年前 , 15F
而且影片是有點跨到貨車那邊了
05/19 12:42, 15F

05/19 13:05, 5年前 , 16F
拿第一台的行車紀錄器來看比較準
05/19 13:05, 16F

05/19 13:08, 5年前 , 17F
所以你的意思是 沒超速也會死? (根據?
05/19 13:08, 17F

05/19 19:39, 5年前 , 18F
神邏輯,酒駕也不會死人啊。幹嘛禁酒駕?
05/19 19:39, 18F

05/19 21:59, 5年前 , 19F
酒駕有開40的? 孩子 崩潰多久了?
05/19 21:59, 19F

05/19 22:00, 5年前 , 20F
違規&超速 本來就是禁止的 怎麼講到超速就崩潰?
05/19 22:00, 20F

05/20 09:27, 5年前 , 21F
這篇不錯,很有象牙塔的感覺
05/20 09:27, 21F

05/20 19:06, 5年前 , 22F
這個板就一堆愛超速的垃圾在護航啊
05/20 19:06, 22F
文章代碼(AID): #1SuB7qop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6 篇):
文章代碼(AID): #1SuB7qop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