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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婚姻和性自主 ?
共 1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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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o 大提供這個資訊 ~ 這樣問題更明確了. 連結好像有點問題,我幫大家把內文轉過來 ~. ---------------------------------------------------------------------------.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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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點法律還是有開缺口的 那就是配偶宥恕. 也就是若雙方講好 你要互相有性自由也無不可. 基本上我也是認為法律不應該管太多. 而是只要規範最核心基本的東西就好. 例如弱勢配偶和小孩的資源財產權等. 其它例如要不要同居 感情好不好根本不是應該管的事情. 法律的大原則應該只管會牽涉到公益的 私領域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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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根據平等原則 法令不應該針對男女有所不同. 而且所謂忠誠義務也沒有明文規定. 然而忠誠義務是普遍存在的 因為身份本身就會帶來各種義務. 不過我還想請教一下. 兩夫妻從白手起家就一起奮鬥 太太奉養公婆、照顧小孩 讓先生打拼賺錢. 結果先生賺了錢 就在外面養女人 回來把糟糠妻趕走. 請問一下 你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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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我沒有針對男or女。限縮性自主是對男女都限縮,撫養責任應該也是吧 ??. (這不只是物化女性,也物化了男性,被物化的是 "性",不是男或女). 難道婚姻契約上有 "夫負責撫養 妻提供性與生育的" 這種規範 ???. 對不起我對婚姻規範不大了解...但真的有的話不是太扯了嗎 ??? 這是哪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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