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罪但書廢除還是完全除罪比較好?

看板WomenTalk作者 (Arace)時間7年前 (2017/05/19 22:03), 7年前編輯推噓7(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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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o (心裡有數)》的觀察啦: :   : 不用廢,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本來就是為了解決告訴不可分的矛盾,而專為元配設計來 : 可以只告小三(或小王,以下簡稱小三)用的,為何要廢? :   : 如果沒有這個但書,以後元配對於配偶及小三就只能全告或全撤了,這才是不合理的事。 :   : 畢竟對元配來說,配偶跟婚外對象通姦雖然讓人心碎,但畢竟還是有夫妻之情,還是可能 : 原諒。但小三對元配來說根本沒感情,甚至對她們只有恨,法律當然會針對這部分的人性 : 特別設計,讓元配可以只告小三,這條但書的存在反而是極富人性的部分,讓法律真正能 : 發揮解決實際問題的功能。 :   :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小三破壞人家家庭,還要求元配必須「平等對待」而對小三也撤告, : 這會不會太囂張了?不撤告就是元配不對甚至法律不對了?等等,不去破壞人家家庭不就 : 沒後續這些困擾了? :   : 其實觀察起來,這整件事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有些支持通姦除罪的人會把「還有民事可 : 求償」掛在嘴邊,好像民事訴訟對一般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很簡單似的。簡單一句,民事訴 : 訟這麼簡單的話律師賺什麼啦 XD :   : 除罪後單純民事訴訟要勝訴遠比現制難太多了,對方若脫產或窮光蛋妳更拿對方沒皮條, : 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雖然都是訴訟,但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蒐證請徵信社要錢( : 會不會被敲也是問題),打官司請律師要錢(外行人不請律師勝率更低了),什麼都要錢 : 。 :   : 民事訴訟的本質就是私人糾紛,法院只是被動介入,所以什麼都要自己來,沒人會幫妳, : 可以想像通姦除罪後因為沒有刑事的壓力,民事求償只會比現在更難了。 :   : 而通姦該不該由刑法介入?當然要,就像私人借貸也是單純民事關係,但只要跨越了某條 : 界線,刑法也會以重利罪介入處理,類似例子很多。所謂「通姦是家務事所以刑法不應介 : 入」的說法其實漏洞百出。 :   看來昨天的拯救XD形象行動是有效果的, 這人今天的文章比較看的懂了, 昨天簡直是希望別人會通靈, 反駁就是那幾句重複, 對於激怒他人有極大天份, 跟釣魚有87%的相似度。 但是這篇文章還是不行的, 討論的目標應為說服中立者, 所以講話要有邏輯, 這篇犯了許多常識可判斷的錯誤, 降低中立者願意理解理念的意願。 第一, 民事本就比刑事容易定罪... 這是常識.... 第二, 通姦罪刑事需有性器交互作用, 這點需有徵信社幫你追, 交互作用時拍照再報警, 警察不會幫你跟監.... 而民事只需要賴紀錄就可以告 因此需要徵信社的是刑事而不是民事。 第三, 有個東西叫法律扶助基金會, 可以免費諮詢, 符合條件免費幫你告, 就算不符合條件, 律師肯定是比徵信社便宜的... 唯一合理的一條為 民事可能脫產, 但由於三點錯誤, 也不會想探討了 下面這篇有關通姦民事脫產 #1P7jBUWc (WomenTalk) 刑法應為國家利益服務, 如果說婚姻的穩定性對於國家非常重要,通姦外遇是需要國家遏阻的,那麼就應該全告不 得撤銷。 因為撤銷並不能遏阻外遇啊。 ~~~~~~~~~~~~~~~ 通姦對於一個魯蛇沒什麼意義, 覺得但書廢除或者除罪都是很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45.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5202633.A.7FD.html

05/19 22:28, , 1F
還在腦補,連民事定罪都出來了 XDD
05/19 22:28, 1F

05/19 22:29, , 2F
到底是哪來的自信啊 XDDDD(抱歉,又用了妳最介意的「XD」
05/19 22:29, 2F

05/19 22:29, , 3F
05/19 22:29, 3F

05/19 22:32, , 4F
還在等妳mail「很多純告民事精神外遇判賠」的資料給我後,
05/19 22:32, 4F

05/19 22:32, , 5F
要準備改幫妳推通姦除罪啦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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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2:35, , 6F
太可愛了原po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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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3:02, , 7F
就知道差低君一定會來插滴
05/19 23:02, 7F

05/19 23:09, , 8F
一定要的,太可愛了 XDDDD
05/19 23:09, 8F

05/19 23:10, , 9F
不忍心看她發文快半小時都沒人回,幫忙起個頭帶人氣 XDD
05/19 23:10, 9F
沒有人氣會怎樣嗎? 你還是一樣在自己世界打轉, 這是為什麼我不在原篇回覆你的緣故, 答案與證據已經給你, 你依然在原地打滾要證據.... 反覆貼很煩... 如果你的目的只是怒怒通姦罪沒了, 那..你就繼續吧 爭取不到支持者, 那怒怒有何意? 只能用同情的目光結尾了。 我個人覺得你在釣魚事業上, 應該大有可為。

05/19 23:23, , 10F
可能這篇主要是寫給差低 除非有人反對其觀點才會回
05/19 23:23, 10F

05/19 23:27, , 11F
哎唷你跟通姦都可以自助餐的人認真幹嘛
05/19 23:27, 11F

05/19 23:27, , 12F
內文說一回事 回文又是另一回事
05/19 23:27, 12F
※ 編輯: arace88 (112.104.145.32), 05/19/2017 23:29:41

05/19 23:34, , 13F
幽默,再幫推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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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3:38, , 14F
蛤 不回了嗎 期待你多秀點下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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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妳連二篇針對我人身攻擊,我還來幫妳消滅零回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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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3:42, , 16F
幫推,已經很夠意思啦,剩下的要靠妳自己拿出真正論述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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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人氣啦,加油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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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3:45, , 18F
差低君有論述?
05/19 23:45, 18F

05/19 23:47, , 19F
哈哈哈 不要太期待啦 不然一給他壓力 等等講不過又要中離
05/19 23:47, 19F

05/19 23:47,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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