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護孕妻打死賊!勇夫「防衛過當」判有罪被求償3百多萬已回收
如果這個案子不涉及民事賠償,其實法官在這個案子上面,我不覺得有什麼誤判
或是恐龍的問題,防衛過當 意思 就是以過失致死來論罪科刑 在未與家屬和解的情形下
判了三個月 還可以緩刑兩年。 其實就等於是"免罰"
至於很多人在吵說,這樣沒有逾越正當防衛的界限啦,這有違人民感情啦
現在還沒看到判決書 可能要有更多的防衛情狀來確認
如果今天只是小偷躲在浴室裡面,而不是他主動出現的,你的現時不法侵害是什麼
就是小偷侵入你住宅的法益,就算他有偷竊你的財物,你應該是保護你的財物而不是
傷害小偷身體,但是如果小偷有攜帶凶器 或是主動對你攻擊的話 你壓制小偷這就
沒什麼問題。 簡單來講 正當防衛是用來防衛你對現時不法的侵害 當侵害情狀結束
你就沒資格繼續反擊。 所以這時候防衛情狀的部份 可能要看判決書的敘述才可能會清楚
所以法官會這樣判決應該是認為 該人夫反擊過當 但不是故意 所以才會認為防衛過當的
用過失致死判。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小偷的家屬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當然可以請求,可以請求的範圍 跟法院會不會准許 又是另一件事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19/400617/
基本上 我相信這個案子 賠償不會太多啦 300萬 應該很難
不過真的要法官判免賠應該也不可能 大概就是賠個喪葬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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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是法院的事情 家屬只要會灌就好了 最常見的就是灌在慰撫金裡
爸爸150 媽媽150 喪葬費30 撫養費(看年紀他爸媽)但有兄弟可以再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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