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看板WomenTalk作者 (少女心)時間10年前 (2014/02/16 00:57), 編輯推噓46(6115194)
留言270則, 5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27 (看更多)
還是決定回一篇 推文一直被貼標籤真是受不了 先說明一下,以下所稱酒醉=爛醉路倒,否則怎麼會被撿走是吧? 屍變什麼的先不提了,那是特例,而且不撿屍哪會遇到這種事, 愛撿死好被抓去關死好 ============================= 喝爛醉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不應該的事情,他並不是個人自由 自由應當建立在不影響他人自由的前提下,爛醉這件事絕對會影響他人自由 醉倒在那邊,誰要來處理穢物、影響行人、好心人以為你破病叫救護車..... 爛醉絕對是不好的行為, 更何況會被撿走=單獨喝到爛醉或一票人喝到爛醉無行為能力 這種無法善後把問題丟給他人,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我譴責的是這種行為,這種喝到爛醉無行為能力又擺爛不善後的行為 而不是贊同喝醉就該被撿,根本沒這種事 為什麼不能檢討這種行為? 難道多了被害者的身分就能顛倒是非? 敢做就要敢當別怕人罵,可憐所以該當同情不能罵? 什麼歪理,同情少說一點是那些人要感激,不是該當為他們做的事 每次載到因為喝醉酒鬧事、昏迷路倒、喝到爆肝....有的沒的, 都很想拉開救護車門推進山溝或是推下河堤做消波塊,根本浪費社會資源 ======================== 以上不分男女,別扯什麼父權思想 還有人說喝醉是女權,是女性的性解放,為什麼男人可以喝醉女性不行 這很莫名其妙, 很像看到有人在路邊大便,你跟著大卻被罵, 就跳出來說這是我的權力我要解放,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 這種行為兩性都不該做好嗎? 如果改天你男友/老公喝到爛醉讓你不爽,我不介意幫你接水柱灌他一頓粗飽 但拜託不要拿女權為喝醉護航 再提醒一次,這次的case是喝爛醉,要什麼微醺阿,小酌阿,我還沒聽過有人會阻止的 至於那些沒口德,說什麼活該被性侵、價錢喬不攏的,本應被譴責 但不是一提到喝醉不對自動歸類成這一票,世界不是只有二分法 至於性侵犯,如果合法的話我不介意教你怎麼用三合一油壓剪或是圓盤切割器/鍊鋸 不喜歡電動的話,四不像或是破門斧也許能滿足你的需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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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誤解我說的二次傷害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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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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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喝得爛醉就不是屍體了 怎麼撿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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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說喝醉是女性性解放是反串啊,他一直在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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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轉文那篇 → leocean:不就是因為台灣女權落後 女性才需要藉由喝醉得到性解放嗎 02/15 18:04 我噓這句話那篇原PO還幫leocean讚聲,我是覺得很莫名拉 為什麼要藉由喝醉來性解放 不過Spell16你說的 「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女生卻沒有?」 「當你不為深夜喝醉的權利說話時,之後就會失去深夜出門的權利!!!!」 也是挺無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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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坦白講,非親非故,在新聞下面留言活該之類的,我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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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反駁他的意見,他會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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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 很久以前有個男生上來問說跟女友一起把喝得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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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意義在哪啦,原po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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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些沒口德,說什麼活該被性侵、價錢喬不攏的,本應被譴責 我誤解你說的二次對象,你好像也沒有看完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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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對那些造成二次傷害的言論講 不要跳出來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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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的女性友人安全送回家卻被女友罵 這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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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男人喝醉比女人喝醉安全很多? 這樣改問句你OK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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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你只是對少數字句不滿意,但是忽略全文主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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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也是不少人說那女生要喝得爛醉 會怎樣是她活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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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要教育中立人口這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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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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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說喝醉不保護自己是對的,你砲口對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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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現在反駁 是跟那些人同陣營嗎? 變相支持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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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誰? 跟誰同陣營? 我以為我寫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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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少人說別管她 會怎樣就看她運氣之類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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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完,我的重點在「非親非故」,所以留言者是名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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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覺得 但是他們可能覺得是阿ww畢竟是一起 譴責女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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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情都來評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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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這樣做的意義在賺錢,那路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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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定焦在侵害上 不要轉移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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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立場跳來跳去的,你不累我都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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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跟女權沒關係 可能因為你不是女人 沒有被影響吧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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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發文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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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受到傷害 也請不要質疑 別人受到傷害的真實性 和痛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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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質疑受傷的真實性阿,你哪裡看到了? 再說受傷痛苦就可以當免死金牌? 有這麼好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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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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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懲罰犯罪者的機制不就是保護女性的一種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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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錢被偷, 我們的機制是把小偷抓起來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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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派警力保護所有有錢人....(當然有護鈔沒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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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質疑跟女權無關的時候 就不認為這些言論跟 性別歧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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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說的這件事情上來說,確實跟女權無關 不如你跟我說喝到爛醉如何彰顯女權好了,Spell16也來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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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夜店開警察局旁邊算了...也不用加派警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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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8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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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擔憂女性安全,不如叫女性戴上穆思林頭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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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不會叫那種社會爲「進步」。何況如果是單純像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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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暴露的權益 有自衛的義務 他者有協助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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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擔憂女性安危的人就算了,但有時新聞底下的留言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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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錯,我不該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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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能夠如此篇原po單純批評喝醉造成別人的麻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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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批評被性侵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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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時有穿著暴露的女性被性侵,底下留言還是批評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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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她沒有造成別人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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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原原po想改正的風氣就是這樣,不單單只有喝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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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其實您單論述喝醉後的爛攤子,其實有點跑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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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不跑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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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頸圈固定腦袋大聲唸十次脫光之權益義務話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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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愛喝倒路邊就自擔一切風險啊!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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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倒路邊跟他的自衛義務有沒有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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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你了解,您卻說那是頸圈?到底誰給誰套頸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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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堅持這樣看待女性權益,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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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原po的中心思想跟原po沒有抵觸 如果爛醉的人造成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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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麻煩我也是很反感的 只是希望寧願叫警察 也不要撿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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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圈說是對應原文推文中"逮捕"h網友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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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消防車噴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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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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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推文件收容後比照無照攤販開單還蠻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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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5:33, , 255F
W大 你拿夜市攤販來類比更怪 如果是固定攤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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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會有繳場地費 裡面就包含清潔的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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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明明不同的事情,為什麼要一值混著談?就跟酒醉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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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錯吧。所以你酒醉發生意外,為什麼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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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話題(?)我在想為什麼大家檢討受害者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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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被害者是我們可以改善的"?加害者已經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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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所以在怎麼指責是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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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害者卻可以藉由"指責",希望能減少下次發生這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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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7:03, , 263F
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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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7:04, , 264F
我這邊說的無異議不是說不能指責,無庸置疑犯法的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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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7:04, , 265F
錯的。我是說討論加害者的行為這點(感覺講不出我想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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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21:04, , 26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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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0:33, , 267F
中肯文 果然跟某些人是講不了邏輯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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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03, , 268F
邏輯是重點嗎? 願景才是重點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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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女權兩個字被某些人弄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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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22, , 270F
好用阿 跟12夜被狗西斯主義者玩到貽害愛狗人跟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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