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看板WomenTalk作者 (~貓~)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1:46), 編輯推噓10(534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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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太長 吃光)) 我同意你說的,性侵是不對的,性侵犯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 但我不同意你說的,關於""不應該檢討受害者""的觀點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那具有冒險犯難精神的勇者被老虎咬傷了、咬死了 到底該不該檢討勇者高估自己能力,以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先說清楚,不論什麼情況之下,我認為性侵犯都是罪該萬死的! 甚至我很希望性侵犯只要被抓到一律閹掉,因為他們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慾望 我也對於之前很多新聞報導,說哪個性侵犯假釋沒多久立刻再犯 甚至殺害受害人云云 也是憤怒的覺得根本法律殺人!(誇飾) 如果不要假釋他們就不會有新的受害者! (以上這段離題) 但對於受害者,我會去判斷他/她值不值得同情 (強調:不論是男是女,被強迫性交在我眼中都是同樣程度的受害者) 穿著不論如何暴露,被人擄走性侵      →這毫無疑問的,受害者無辜! 普通穿著,被人擄走性侵      →毫無疑問的,受害者無辜! 參加party,被下藥進而被帶走性侵      →也毫無疑問的,受害者無辜! 去夜店玩耍,被下藥然後被撿走性侵      →這也沒有爭議,受害者無辜! 因為妳/你【無法預期】會有人把你/妳擄走、或者對妳/你下藥! 去夜店或舞廳喝酒喝到爛醉不醒人事,被人撿走性侵      →這毫無疑問的,受害者本身是加害者的推手! 因為妳/你【完全可以預期】喝到爛醉是有危險的! 不曉得這樣子的解釋,是否能讓原原PO了解 譴責受害者的人,並不全都是什麼父權主義者之類的 ok? 在我的觀點, 如果完全不譴責這些去玩去喝酒搞到自己爛醉如泥後發生性侵慘案的受害者 只顧著安慰他/她們,告訴他/她們說  「錯的不是你/妳,是性侵你/妳的人!別哭了。」 那只會讓他們無法認清事實(自己是幫助犯罪)、永遠無法長大。 === 有板友提出,受害者已經被性侵了,最好是"長不大" 還有關於什麼叫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被性侵了還不夠嗎? 我直接補充一個例子,說明 === 例如曾經在BG引起討論串的求助文 「男生不要女友去夜店,女的硬要去還說有姊妹照顧,很堅持喔!姊妹還打電化盧男的  男生退一步放行但交代千萬不可以喝到爛醉,以免發生危險!女的也好好好  《後來女生仍喝醉不醒人事+被撿走性侵》  男的根本受不了打擊,還是硬陪著處理完報案啥的手續之後才提分手  結果?  結果女生那方的所有人都在叫說男的怎麼可以在這種狀況下丟下女生  "錯的是性侵的人!又不是我自願被性侵的!!"女生+女生親友團如是說」 這種狀況,不就是【受害人根本沒學到教訓】還自以為全部都是性侵犯的錯?! -- ___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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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偉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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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需要你的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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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同時也是加害者,很難懂嗎? 不要高估自己的酒量,不要喝到不醒人事,很難? 性侵犯10000000%是錯的,這毫無疑問 但難道受害者真的沒有任何一點責任嗎?都成年人了,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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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落井下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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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預期出門就會被車撞的機率比待在家裡大,那出門被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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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你就是車禍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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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的比喻基本上和我舉的例子不同 出門在外 VS 去夜店喝到爛醉 是不一樣的狀況 一個是有微小的機會你會遭遇不測,微小到正常人不會因此不出門 另一個則是有很高的機會你會遭遇憾事,高到讓不少人打退堂鼓(不去或者不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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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認同你 受害人最好是不會長大 這言論太可笑 你平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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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保護自己那很好 但不代表你有權檢討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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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行為基本上就是"把自己推入險境"。 既然是把自己推入險境,那受傷害了,除了怪犯罪者之外 難道不用『正視自己做了什麼蠢事以至於讓自己落到這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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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來你舉的例子和喝醉的差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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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期"受傷害 還故意去做 以及 "不可預期"而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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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理論不夠有說服力,有人也可以說:穿著暴露、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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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行為能力~不懂保護自己的人,不值得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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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去夜店玩,都可以預期是有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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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不需要你的同情吧=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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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他需不需要我的同情,我想說的是當我認為受害者自己有責任時      《她的遭遇並不會讓我覺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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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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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件事根本不需要分男女 之前也有男生喝醉被O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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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保護,而是把受害者當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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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喝到爛醉如泥,基本上的確是性侵犯者的"共犯" 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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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相信yahoo新聞下面留言的人會想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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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扯有的沒的.喝醉酒的人通通去死.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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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到爛醉當然有危險啊 那走暗巷 晚歸 和異性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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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也有風險?這樣他們被性侵都是活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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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說了這些狀況是不一樣的 好嗎? 你走在路上會預期有人性侵你嗎?不會吧?就像你不會預期有人會衝過來砍你一刀 然而,你絕對很清楚『去夜店喝到爛醉很可能發生性侵事件』 那你還選擇喝到爛醉,不就是性侵犯的幫助犯嗎? (我不了解法律,所以有什麼名詞誤用還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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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不無辜(?)得被害者要作什麼來負責?當已經受害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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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已經為他自己負責了 是他被強暴又不是你 你這時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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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除了受到性侵之外,受害者如何為自己負責? 例如曾經在BG引起討論串的求助文 「男生不要女友去夜店,女的硬要去還說有姊妹照顧,很堅持喔!姊妹還打電化盧男的  男生退一步放行但交代千萬不可以喝到爛醉,以免發生危險!女的也好好好  《後來女生仍喝醉不醒人事+被撿走性侵》  男的根本受不了打擊,還是硬陪著處理完報案啥的手續之後才提分手  結果?  結果女生那方的所有人都在叫說男的怎麼可以在這種狀況下丟下女生  "錯的是性侵的人!又不是我自願被性侵的!!"女生+女生親友團如是說」 這種狀況,不就是【受害人根本沒學到教訓】還自以為全部都是性侵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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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文章起手式都花一兩句說加害者,花100句罵受害者,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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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到爛醉也是自身的權利 在不影響他人的情形下我不認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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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怎樣只是在看好戲 嘲笑別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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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不需要同情受害者,你不要落井下石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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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車撞的舉例真的很爛 跟預防犯罪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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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通通去死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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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35 則推文
還有 9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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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生生沒受到教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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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了性侵犯有犯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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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了還沒有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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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正視自己的選擇造就了什麼樣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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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可以m起來當成"討論受害者標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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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後面都講了我腦補腦袋有洞是什麼狀況了,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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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號入座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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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性侵犯都是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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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迫性交在我眼中都是同樣程度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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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上面這兩句整個就是論述完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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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理解去夜店喝酒可以給他utility 以這一方面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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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去當礦工賺錢是一樣的 很多東西不一定要用現金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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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接受有人跟你有不一像的價值觀 當然這是建立在不要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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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況下 所以也不用拿強暴犯可以有不一樣的價值觀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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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去批評人被強暴撿屍也是把自己的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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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這麼多篇 只有這篇講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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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豹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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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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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記得一下發過這些文的ID 想像一下若是這些人就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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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身邊的感覺。 我只能慶幸還好我先生不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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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就好棒棒 那妳還來這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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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你說的應該是這篇#1D1I9aTZ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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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你,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就像是我問"人不自愛,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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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需要幫他愛自己?"而且在知道有危險下去做,根本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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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危險,為什麼要增加自己受到傷害的機率?而這些"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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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害者"完全沒有意識到他不自愛的行為,其實真正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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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愛他的"(例如父母或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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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受傷的是愛他的人(沒有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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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是自私的 人要先愛自己 才去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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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一個人不懂自愛 憑什麼別人要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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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明明一堆人在丟石頭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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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 對當事人的同理心; 一堆女的要去夜店就高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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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9:39, , 395F
這是我的身體自主權;但是出事了就要 男友/父母 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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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9:40, , 396F
件包容 憑什麼? 為什麼要這樣去傷害愛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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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9:40, , 397F
多的是一堆女生的心態像這樣的 #1D1I9aTZ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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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9:40, , 398F
你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力 但是保護自己的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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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21:27, , 399F
轉嫁給別人
02/16 21:27, 399F

02/17 14:06, , 400F
請問出門車禍的機率比喝醉被撿的機率小多少?可否提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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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07, , 401F
據支持您的論點?出門遇到車禍的機率也沒有你想像中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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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07, , 402F
喝醉被撿的機率也沒有你想像中高
02/17 14:07, 402F
文章代碼(AID): #1I_s-Ysc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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