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2:25), 編輯推噓60(622206)
留言270則, 2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27 (看更多)
其實每每看到對於yahoo新聞或FB類似粉絲團下面的留言 我都覺得很不舒服,覺得嘴可以不用那麼壞 當一個人被侵犯了 你卻對他說活該、死好之類的話 這是一個有同理心的人會做的事嗎? 如果你要說對這些人就是無法同理,那我也無話可說 或許有人或說只是網路嘴砲當個酸民,誰會當真? 但是天知道看到這些留言的是被害人、被害人朋友,還是被害人家屬? 另外有一群人甚至不是因為喝得爛醉被撿屍性侵的 看到這些留言是否會開始檢討自己,造成二次傷害? 保護自己外,也多留點口德吧。 ※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犯罪學有一理論稱為被害者學 : 國外學者又將被害者學分為幾個理論 : 沃夫幹的被害者促發理論 : 無論是積極或消極的促發,被害者促發的概念即隱含在某些犯罪 : 被害者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事件發生,如果沒有被害者的行為或挑起 : 犯罪事件應該不會發生。 : 生活方式暴露理論 : 生活方式關係著個人是否於特定地點、時間與具有特殊人格之特定人接觸 : 而不同的生活方式蘊含著不同的被害危險性,常與具危險犯罪特性之人接觸交往 : 暴露於危險情境的機會越多。因此,生活方式直接影響個人暴露於危險情境裡 : 也影響被害可能之高低。 : 個人被害者因素理論... : 重複被害理論... : 更詳細的犯罪學理論,請自行參閱犯罪學書籍吧 : 最重要的是,請學會保護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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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多留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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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多留點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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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網路上討論這話題 明知道對某些觀念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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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來說 只要"不夠保護自己"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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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根本對這些人沒有影響 但還是希望藉由討論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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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螢幕對面可能看到的受害者知道 有很多人不覺得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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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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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夜店被撿 就算只是遇到相對沒那麼嚴重的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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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 這種說法都是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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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臭也要想想 這樣做打到的不只是你們瞧不起的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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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醉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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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離題一下 我每次都有點無法理解,有人說現實和網路是不同性格這回事,不用當真 但是看到網路任何發言的是真實的人啊... 產生的情緒想法也是真實的情緒想法 所以傷害到的應該也是現實的人,不是網路的人吧 有人看得懂我在說什麼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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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根本無所謂 反正我講了很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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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問 國外有撿屍文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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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口德是必要~但是我想觀看戰火(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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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了自己爽喝到爛醉的人 那也有說了自己爽的人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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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活該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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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想一般人應該能分辨什麼會傷害別人什麼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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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應該也能分辨什麼也可能會傷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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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自己都不會保護自己 還奢望別人要去保護他 作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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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前面有強調 這種話不只是傷到夜店被撿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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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可能從來沒去過夜店還是被性騷擾、傾害的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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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也是有攻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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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把那句打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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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別人懂得推文內的想法~而這些其實是很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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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遇到的狀況都有可能被別人認為"沒有保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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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所以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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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跟現實不同性格 意味的就是平常戴的是假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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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說出來會被討厭所以只敢在網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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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的是"放任自己喝到爛醉的人" 其他人別腦補到自己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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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去夜店喝酒的攻擊性要跟臭嘴嘲弄受害者的攻擊性相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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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先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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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那些仇女者 說受害人活該者 說出來很可能會被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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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認識會說"女生被幹活該"的人 我一定閃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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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網路跟現實不同性格真正的差異只會顯現在發言上,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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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真正的想法是不會變的,在網路上會檢討受害人的人不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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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認識會說"女生被幹活該"的人 我一定閃遠遠+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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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時候變得覺得不用去檢討受害人,只是不會說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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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4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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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我,沒有視線是怎樣啦X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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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不太需要檢討自己XD 沒喝爛醉,也沒去撿屍~更沒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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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我,沒有視線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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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單一事件還要怕不同情形的人腦補成成自己 那也夠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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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我想問很久了 評論「活該、死好」之類的話意義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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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還能抓錯重點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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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建議你多看幾次黃色那一段。那段真的不難理解,多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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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就可以懂了~如果需要翻譯米糕,我幫你跟小叮噹借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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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ens 來自: 1.34.12.235 (02/15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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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女生不去? 如果真的要一勞永逸,就完全禁掉這種店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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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怕其他不同情形的性侵被害者對撿屍評論 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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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似乎很多人需要 哆拉a夢要缺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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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問題是評論的人 還是對號入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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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女生去的本來就比較少吧,不然夜店幹嘛都要給女生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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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討論的是黃色那段,所以請留口德。你硬要扯到喝爛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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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死好感覺就是棒打落水狗 其實很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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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不需要小叮噹的翻譯米糕嗎? @@ 還是連翻譯米糕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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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放進文章裡吧 不用謝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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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中文/英文/韓文/日文/泰文都來一份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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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難道不提供拼音版本嗎?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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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出點字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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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口德與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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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爛醉等行為是風險判斷的問題 沒說過不用考慮後果 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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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犯罪行為是獨立的 看到犯罪行為對受害者是否為出於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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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我覺得不難分辨 但看到犯罪卻著重在呼籲受害者這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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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性騷擾超多次 沒有一次是在夜店 大部分都是一般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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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合 就連路上搭訕我的陌生人也沒有人對我性騷擾過 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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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變態沒甚麼好說的 走到哪裡都是變態不會只在夜店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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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夜店遇到的/路上被搭訕的台灣男性對我都超級gentl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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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是不分場合的 評論這種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潛在的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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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女生活該的人八成自己也很想撿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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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留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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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這種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潛在的變態" X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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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L板友,你實在不配也沒資格用“合先敘明”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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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配夠資格用那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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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口德。我也幾乎不會口出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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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分身還是本尊出來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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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留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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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_tZa-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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