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兵農合一是不是就等同於全民皆兵
※ 引述《jimmy5680 (未必會飛的企鵝)》之銘言:
: 感覺在(看別人)爭論的時候常常找不到到底大家分別支持什麼論點,
: 不如細分一下可能的論點 :
: 1. 戰爭中趙國的動員實情並沒有四十萬這個數字
: 2. 戰爭中趙國的動員狀況有四十萬這個數字
這兩點就是第一個分歧點。即﹐趙國能否動員40萬人。
我的觀點是認為﹐能(即選2)。
因為首先趙國並不是勞師遠征作戰﹐其次趙國確實是傾了國力參與作戰﹐
第三則是此戰並非經年累月。
古代中國不是職業軍隊﹐因此在短期(兩三個月)、短距(數州數郡之間)的
動員能力﹐是不能拿歐洲、遠征他國、經訓練的半職業兵(會使用火槍排隊射擊)可比。
當然﹐空口無憑﹐所以這裡就來列數據。(最詳細數據﹐莫過於什麼都記的宋史最好找)
以下均引自宋史中的鄉兵(志143、144)﹕
咸平四年﹐令陝西系稅人戶家出一丁(每戶出一丁)
自西師屢衄﹐正兵不足﹐乃籍陝西之民﹐三丁選一﹐以為鄉弓手。未幾﹐刺充保捷﹐
為指揮一百八十五﹐分戍邊州。(三丁選一)
河北帥臣李昭亮等議曰﹕“昔唐澤潞留後李抱真籍戶丁男﹐三選其一﹐農隙則分曹角射﹐
歲終都試﹐以示賞罰﹐三年皆善射﹐舉部內得勁卒二萬。既無廩費﹐府庫益實﹐乃繕
甲兵為戰具﹐遂雄視山東。是時﹐天下稱昭義步兵冠於諸軍﹐此近代之顯效﹐而或謂
民兵隻可城守﹐難備戰陣﹐非通論也。但當無事時﹐便分義勇為兩路﹐置官統領﹐以
張用兵之勢﹐外使敵人疑而生謀﹐內亦搖動眾心﹐非計之得。姑令在所點集訓練﹐三
二年間﹐武藝稍精﹐漸習行陣。遇有警﹐得將臣如抱真者統馭﹐制其陣隊﹐示以賞罰﹐
何敵不可戰哉﹖至於部分布列﹐量敵應機﹐系於臨時便宜﹐亦難預圖。況河北、河東
皆邊州之地﹐自置義勇﹐州縣以時按閱﹐耳目已熟﹐行固無疑。”詔如所議。
(討論時引用近代事例﹐三丁選一﹐不但可以守城﹐還能攻戰)
咸平三年﹐詔河北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
籍四﹐為強壯。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百人為都﹐置正、副都頭二人、節級四人。
(二丁抽一、四丁抽二、六丁抽三、八丁抽四)
六年﹐鄜延路經略司言﹕“弓箭手於近裡縣置田兩處﹐立戶及四丁已上﹐乞取一丁為
保甲﹐一丁為弓箭手﹐有二丁至三丁﹐即且令充弓箭手。”
(戶二丁以上抽一丁為弓箭手)
治平元年﹐詔陝西除商、虢二州﹐余悉籍義勇。凡主戶三丁選一﹐六丁選二﹐九丁選三﹐
年二十至三十材勇者充﹐止涅手背。以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副二人﹐正都頭三人﹐
十將、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歲以十月番上﹐閱教一月而罷。又詔秦州成紀等六縣﹐
有稅戶弓箭手、砦戶及四路正充保毅者﹐家六丁刺一﹐九丁刺二﹔有買保毅田承名額者﹐
三丁刺一﹐六丁刺二﹐九丁刺三﹐悉以為義勇。是歲﹐詔秦、隴、儀、渭、涇、原、邠、
寧、環、慶、鄜、延十二州義勇﹐遇召集防守﹐日給米二升﹐月給醬菜錢三百。
(三丁抽一)
廣南西路土丁 嘉祐七年﹐籍稅戶應常役外五丁點一為之。凡得三萬九千八百人。分隊伍
行陣﹐習槍、鏢排﹐冬初集州按閱。後遞歲州縣迭教﹐察視兵械。以防收刈﹐改用十一
月教﹐一月罷。(廣西土丁﹐五丁抽一﹐11月集訓到次年1月。)
六年﹐廣東駐泊楊從先言﹕“本路槍手萬四千﹐今為保甲﹐兩丁取一﹐得丁二十五萬﹐
三丁取一﹐得丁十三萬。以少計之﹐猶十倍於槍手。願委路分都監二員﹐分提舉教閱。”
詔司農寺定法以聞。其後﹐戶四等以上﹐有三丁者以一為之﹐每百人為一都﹐五都為
一指揮。自十一月至二月﹐月輪一番閱習﹐凡三日一試﹐擇其技優者先遣之。七年﹐
詔廣南東西路舊槍手、土丁戶依河北、陝西義勇法﹐三丁選一﹐余州無槍手、土丁者
勿置。(廣東槍手﹐三丁抽一)
八年五月﹐詔李承之參定蕃兵法。十一月﹐詔﹕“選陝西蕃兵丁壯戶﹐九丁以上取五﹐
六取四﹐五取三﹐三取二﹐二取一﹐並年二十以上﹐涅手背﹐毋過五丁。每十人置十將
一﹐五十人置副兵馬使一﹐百人置軍使一、副兵馬使一﹐二百人置軍使一、副兵馬使三﹐
四百人加軍使一、副兵馬使一﹐五百人又加指揮使一、副兵馬使一﹐過五百人﹐每百人
加軍使一、副兵馬使一﹐即一族三十人已上亦置副兵馬使一﹐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將。
(蕃兵﹐九丁抽五至兩丁抽一)
這些是鄉兵﹐即有編制、每年定期訓練、戰時協助作戰(特別是河北、西北、西南)﹐
還沒有算幾十萬禁軍(志140、141)、幾十萬廂兵(志142)。
也沒有算上人數更為龐大的地方保甲(志145)。
當然﹐宋朝時農業比戰國更為發達﹐但同樣的﹐宋朝這也是平時為主﹐
最多是臨時因應西夏戰局﹐也沒有達到傾國而戰的地步。
但由此而觀之﹐三丁抽一並不算是特例﹐而是承擔得起的常態有編制、有武器、
每年訓練數月、可以跨地域到鄰近州縣作戰或集中訓練的民兵。
那麼﹐憑什麼又認為趙國就絕對動員率不能超過2%呢﹖
: 2.1 四十萬是全國動員的人數
: 2.2 四十萬是長平之戰的趙軍人數
: 2.2.1 長平之戰趙國被殺四十餘萬
: 2.2.1.1 長平之戰趙軍有四十幾萬戰士被殺
: 2.2.1.2 長平之戰趙國被殺四十幾萬,包含失地的人民
: 2.2.2 長平之戰的趙軍有四十萬人以上
: 2.3 四十萬是人次 (推文補充)
這裡我要補充個個人觀點的
2.4 四十萬是“趙丁”﹐不是“趙軍”﹐也不是“趙人”。
趙人包括了婦孺﹐殺之無益﹐戰國時代各國都需求人力資源﹐婦孺遷到國內就成為
未來的國力﹐而婦孺又不似壯丁那麼易於反叛。
趙軍此詞易誤會為常備軍、職業軍。趙丁是包括了主力、輔助兵、物資運補隊在內。
很明顯﹐四十萬大多數是壯丁(放回去的240人或許不是﹐或許是簽丁時要求該戶需
出丁而該戶出現父病子幼﹐於是幼子替役﹐當然此是揣測了。)
因此﹐白起才會怕這些壯丁反叛﹐而殺盡之後﹐才會導致趙國國力立即衰退﹐
從此再無力與秦爭雄﹐甚至在短期四五年內遭遇亡國危機﹐連燕國那廢材都想趁機...
否則如果四十萬包括婦孺﹐那趙國其實並不是很傷﹐或者說﹐將會很快恢復﹐
就如羅馬敗於坎尼﹐都能隨即再組新軍團。
結論﹕
一、趙國動員率絕對不止2%為極限。
二、趙國沒有四十萬軍隊﹐但能夠有四十萬壯丁投入長平。
由此﹐以下開放腦補長平之戰的“過程”﹕
一、廉頗率趙國主力野戰軍團約六萬與秦軍對峙。
二、雙方相持﹐趙國略敗﹐換趙括為將。
三、趙括帶趙國都邯鄲附近的最後常備軍約二萬前往增援長平生死戰﹐趙腹地空虛。
四、趙括猛攻秦陣﹐白起誘敵深入﹐出精兵絕趙括八萬大軍後路。
五、趙括被圍﹐趙國急﹐以原在後方及負責運補之民兵集結試圖沖破秦陣救趙括突圍。
(精銳被圍﹐原本大營中的輔助兵、後方的運輸兵被召集起來去解圍是合理的﹐
不顧精銳被圍繼續坐視或繼續運糧才不正常。)
六、秦急召河東河內民兵協助圍困﹐民兵戰民兵﹐集中精銳圍殲趙精銳。
七、趙括突圍戰死﹐趙精銳死傷大半後潰敗投降﹐死約五萬。
八、趙殘兵潰出﹐趙民兵兵團得訊﹐急謀退守城隘。
九、白起未及清掃戰場﹐秦軍主力轉身兩翼包抄脅逼趙民兵兵團與精銳潰散逃回者。
十、趙民兵兵團後退被秦軍精銳追及遭圍﹐無險可守﹐不擅野戰﹐軍心惶惶。
十一、秦精銳外厲內荏﹐之前決戰傷亡不輕﹐因此詐言誘降趙民兵兵團。
十二、趙民兵、殘兵約四十萬放下武器。
十三、白起“乃挾詐而盡阬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
趙人大震。”
趙國從此衰弱﹐數年之間僅能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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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就是你說是五丁抽一﹐數據已列﹐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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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認為“豈有四十萬人束手就死”的前提﹐是他認為“趙卒都是百戰之士”﹐
所以才不可能束手就死。問題是﹐沒有人認為這40萬全是“百戰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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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就是擠不出軍隊﹐長平之後秦圍邯鄲﹐期間史書從無記載“趙軍自己解圍”。
也就是說﹐長平之後﹐趙國除了邯鄲有兵﹐其他地方的兵力為之一空﹐
因此既無法阻擋秦兵﹐讓秦兵輕易就殺到國都之下包圍邯鄲﹐
而在邯鄲被圍之後﹐也沒有邯鄲城外的其他部隊可以動用來解圍。
完全祗能靠魏楚來救。但凡城外還有趙兵﹐何至絕無能力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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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代有人不信啊﹐譬如說雲夢睡虎地秦簡﹐已經記載了秦滅楚時幾乎是舉國男丁
全部出動﹐但依然被無視被不信﹐就祗好曲折點﹐
以宋為例証明“不要拿歐洲來論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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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有這樣立論。我可沒有說“趙一開始就想打總體戰”﹐
而是說“長平最終已經變成總體戰”﹐因此哪怕趙國最初不過是派出廉頗率幾萬人
去接收上黨﹐但最終到長平打成大決戰﹐趙國是完全可以、可能增補投入四十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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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20%﹐那也是四丁抽一﹐還沒到三丁抽一。
就是因為古代小孩易夭折﹐不象現代有醫療體系﹐所以0-12歲小孩佔的比例
才低於現代。熬過12歲就相對容易些養活了。
(0-12歲比例低﹐那就是12-80歲比例比現代高)
再則我不清楚為什麼要拿非洲國家來比...如果拿東南亞來比﹐
越南15-54歲佔63.1%﹐柬埔寨(高棉)15-64歲佔64.1%﹐
這些也是高農業化的前工業開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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