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國家殺人?殺什麼人?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寂寞上圍35E(♀))時間14年前 (2010/01/08 16:51), 編輯推噓4(4046)
留言5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01/08 13:26,
所以我不是回應如果政府的理由只有冤獄還有可議空間嗎
01/08 13:26

01/08 14:13,
至於你的好奇 就算知道了又能釐清什麼?
01/08 14:13

01/08 14:22,
那不是查查資料就可以得到的訊息嗎?
01/08 14:22

01/08 14:22,
你們為何不直接從廢死刑國家有什麼必要的理由不能放棄
01/08 14:22

01/08 14:22,
具有攻擊性的軍隊和武器 這種討論比較簡省時間吧
01/08 14:22
先不論其實我也覺得武器到底要如何互斥地判斷成是防衛性或攻擊性,是一個 問題。不過,我沒像糯米諾一樣問這問題是因為,就我所知,戰爭或戰略專家 的確會將一些武器視為是超出防衛性而具有「侵略性」或展現「侵略能力」的 指標,比方說航空母艦。此外還有其它指標,比方說,日本軍隊之所以被界定 成自衛性的,據說一個原因是其軍隊的軍官和士兵比例較高,即士兵少。 我想到一個可能的理由: 不能放棄具有攻擊性的軍隊和武器的一個理由是這樣可以讓國家在與他國進行 外交活動時,取得優勢地位。就這點來說,有一點點類似我持槍,對於想搶我 或可能搶我的人來說,我佔有某種互動上的優勢地位。而這是我不持槍(僅持 有純防衛性武器或軍隊)所無法提供的。 請問,這個理由夠必要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32.149

01/08 17:14, ,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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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7:20, , 2F
點啥?要不你告訴我這樣的理由和廢死刑衝突到底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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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7:30, , 3F
01/08 17:30, 3F

01/08 18:01, , 4F
不能放棄死刑的一個理由是這樣可以讓國家在以他國人民為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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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01, , 5F
對象時,取得優勢地位。就這點來說,有一點點類似臺灣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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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久沒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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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01, , 7F
對於想要選擇跨國犯罪的人來說,佔有某種治安上的優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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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是廢除死刑所無法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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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02, , 9F
↑像以上的發言好像也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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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21:06, , 10F
國家有需要跟一個跨國罪犯爭優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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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07, , 11F
↑我相信可以在現實中找到對應的例子,ex:南美洲的毒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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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也不需要到跨國犯罪集團,只要私有武力超過警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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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09, , 13F
之前菲國的選舉屠殺案不就是快動用了軍隊才平息的嗎?
01/10 17:09, 13F

01/10 17:13, , 14F
我只是覺得,應該不會有人宣稱對古往今來所有的國家、法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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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刑問題上的處境和立場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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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把現實的特定國家抽離這個議題,似乎不太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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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23, , 17F
像是「北宋的大理國應該廢除死刑」,那麼上面一整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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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難直接套用到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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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55, , 19F
我看到的是:為什麼我們舉例舉的都是對岸中國的歷史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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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原住民有很多小部落,在某個意義下是很多的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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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對那些所知都很少很少。我們很多人只知道崇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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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對中國並沒有特別的偏好,也沒有什麼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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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任意的一個例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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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以前面Thatman的例子,某些前霍布斯式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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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任何「現實的特定國家」的意義何在? 無非是增加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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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條件,例如,國情如何,國力如何,地理位置如何,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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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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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實際影響我們判斷的是這些"因素",還是那個"特定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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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或者,意義在於,"特定國家"與這些"因素"之間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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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的關係? 而即使確實有"不可分割"的特性,僅在討論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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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概念上的分割"也不可行嗎? 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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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其實所謂的「現實中的特定國家」,和我們真正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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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殊因素」是可以在討論上進行概念的分割,那麼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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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1, , 34F
有一個「現實的特定國家」仍不妨礙我們討論死刑廢除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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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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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根本沒有什麼「現實的特定國家被抽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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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現實的特定國家被抽離」根本不構成問題。構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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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3, , 38F
題的是「這些或那些沒有被考慮到的不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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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3, , 39F
問題是,無論你加入任何特殊的因素,都有可能會有其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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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沒有被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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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間的差異在我看來僅是「考慮因素多寡」的程度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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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原則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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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當我們考慮的因素愈少,這些討論結果放入現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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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5, , 44F
界中被應用的困難度就愈高,但這不表示這些討論因此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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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或者「較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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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6, , 46F
即使在應用的時候要克服的困難較多,但它建立的是一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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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8, , 47F
則性的命題。除非,我們願意相信所謂原則性的(道德)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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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8, , 48F
不可被建立,但那也會使「考慮現實中的特定國家是否應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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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0:19, , 49F
除死刑」產生困難:我們如何討論一個道德議題,卻否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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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原則命題之建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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