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邏輯]郵政特考謬論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水母狂大隊, 出動~~)時間16年前 (2008/07/17 18: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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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之銘言: : 以下是我的分析,不敢說十分精準。如果有誤,還請板上高手指正。 : 小王的論證,大約可以整理為: : 1.所謂是非題,就是要決定一句話在邏輯上的真假。 : 2.如果一個句子在邏輯上是假的,那麼它的否定就會是真的。 : 3.『各類郵件,得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這一題的答案是╳,所以這句 : 話在邏輯上是假的(by 1.)。所以它的否定『各類郵件,不得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 : 地址投遞之。』在邏輯上是真的(by 2.)。 : 首先,先釐清「應」和「得」的意義。這兩個詞在法律上的用法,以我的理解是: : 「應做X」:不做X是違法的 : 「得做X」:做X是不違法的 我同意。但建議改為「做X是不被禁止的」。 : 而「得做X」的否定,就是「不得做X」,這個部份大概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問題不是出 : 在步驟3。而步驟2基本上就是排中律。我們起碼可以保證,排中律在絕大多數的日常語 : 句構成的論證中都是適用的。所以步驟2也沒有問題。 我反而覺得問題就是在步驟三。 也就是說,我不認為乙句是錯的(不管標準答案是如何^^")。 以下會說明。 : 在這裡,這個預備知識就是『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以 : 下簡稱甲句);而題目則是『各類郵件,得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以 : 下簡稱乙句)問題是,是非題想問的是哪種「吻合」?是「真值是否相同」呢?還是「 : 前者是否蘊涵後者」呢?在這裡就有了歧義。 : 讓我們觀察一下這兩個語句的真值。甲句為真,因為它在郵政法的脈絡下是真的。乙句 : 的真值則未可知,就算預設了甲句為真,我們也得不出乙句為真的結論。換言之,「應 : 做X」並不蘊含「得做X」。讓我舉個例子:假設有個暴君故意想找他臣民的麻煩,他立 : 了一條法律:從明天開始,在街上走的人,戴帽是違法的,不戴帽也是違法的。這條法 : 律在邏輯上並沒有自相矛盾。而且它讓「應做X」為真(不戴帽是違法的),「得做X」 : 為假(「戴帽不違法」為假)。因此「應做X」並不蘊含「得做X」。 你說在你舉的暴君的例子中「這條法律在邏輯上並沒有自相矛盾」。 我是不清楚為何你會如此宣稱, 然而在我來看,根據義務(deontic)邏輯, 「戴帽是被禁止的」、「不戴帽是被禁止的」這兩項規則不可能同時存在, 否則就沒有任何一個具有作為規範的有效性。 先不管是不是是非題, 根據義務邏輯,如果甲句為真, 那麼乙句一定是真的, 因為甲句至少蘊涵乙句。 為什麼呢?因為如果行為X是被要求的, 那麼它就不可能是被禁止的。 而「行為X不被禁止」也就是「得做X」。 換句話說, 我想學過倫理學的應該都很熟悉「"Ought" implies "Can"」這句話吧? 這個"Can"指的我想不只是doable(或者"可以選擇")而已, 恐怕也包含了permissible的意思在吧! : 1.所謂是非題就是要考生回答,在預備知識都為真的情況下,該題語句的真假值。 : 2.所謂是非題就是要考生回答,預備知識是否邏輯地蘊涵該題語句。 : 如果我們採取1的觀點,那麼顯然考選部給的答案錯了,這題的答案既不是○也不是╳, : 因為光憑預備知識並不足以決定該題語句的真假值。而如果我們採取2的觀點,則答案確 : 實是╳,因為「應做X」並不蘊含「得做X」。 還有第三種吧! 就是必須在字面上與法規完全相符(最機車的判準)..... 按照這個判準,這一題當然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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