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邏輯]郵政特考謬論
不應並不是應的反面(但不得的確是得的反面!)但其實錯不這裡啦,而是在「
否定」這件事上,也就是說,把一個「應如何」的規範說成「得如何」的規範,是
「錯的」,但這不是規範邏輯的問題,而是是否符應的問題(先這樣說吧),這就
像是「我沒叫你去死」意思當然不是「我叫你不要去死」,我否定的是我叫你去死
這個事實;或是「我沒說要當你」當然和「我說我不當你」是不一樣的,我否定的
是我說要當你這個事實。該題答案是錯的是因為法律文句中沒有「得…」這幾個字
,而這意義當然不是法律文句中有「不得…」這幾個字。
不過還是看看規範邏輯吧,因為裡面還是有些有趣的地方。
先不用日常語言,用規範邏輯的符號來看或許比較清楚,形式像是:
Pp
大寫是規範操作項(deontic operator),小寫是根項(radical,通常表特定
行為)規範操作項有:
O - 表誡命(obligation)
P - 表允許(permission)
F - 表禁止(forbidding)
而像是Pp也就表「允許做p之行為」,而P~p就表「允許『不做』p之行為」
Op - 誡命去做p,通常被認為等同於 ~P~p - 不允許不做p
Fp - 禁止去做p,通常被認為等同於 ~Pp - 不允許做p
於是規範的邏輯關係似乎就能完全能由P代換,也就是所有的行為規範能分成:
Pp(允許做p)、P~p(允許不做p)、~Pp(不允許做p)、~P~p(不允許不做p)
用O來表示是:
Pp =df ~O~p (無誡命不做p)
P~p =df ~Op (無誡命做p)
~Pp =df O~p (誡命不做p)
~P~p =df Op (誡命做p)
用F表示全部就會是:
Pp =df ~Fp (不禁止做p)
P~p =df ~F~p (不禁止不做p)
~Pp =df Fp (禁止做p)
~P~p =df F~p (禁止不做p)
不過禁止、許可、誡命之間的可代換性似乎仍然受到質疑,這裡還有些重要的問題,
但先不處理,就先接受這種可代換性來看日常語言吧。
日常語言中的「應做p行為」,好像能表Op,而「得做p」好像能表Pp,「不得做p」
表的是Fp或~Pp。然而「不應做p」表的不是~Op,而是O~p,在這裡或許可以說,其
實「不應」表的是「應不」,或許是中文演變中偶然產生的順序錯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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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笨蛋發文總會引發有識之士的義憤,我目前對規範邏輯的認識完全來自
Alexy的《基本權理論(Theorie der Grundrechte)》,章節還要再確認。總之我
對這方面只有極膚淺的認識,現在大概也回答不了更深入的問題。總之歡迎各位進
一步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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