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法] 成大95年考古題問題

看板TransLaw作者 (誠實可靠小郎君)時間18年前 (2008/04/16 20: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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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dgelaw (鼎哥)》之銘言: : 成大95 : 一、甲女與丙男原為男女朋友但卻因情海生波翻臉成仇, : 由於丙在分手時對甲口出惡言導致甲新生怨恨。 : 甲不甘受辱因此即以二十萬元之代價買通殺手以要奪丙之性命, : 甲知道丙每天早上都會到某公園運動因此便將丙的容貌像乙說明 : 後要乙隔日早上到公園行兇。 : 乙隔日早上到公園欲尋丙殺害由於遍尋不著便決定暫時停止今日 : 之計畫,已走到公園外正準備離去時不料竟看到與甲形容所類似之 : 男子在公園前早餐店用餐,乙見機不可失便拿出預藏之水果刀從 : 背後將該男子刺死。 : 事後發現該男子是與丙毫無相干之丁是問甲與已觸犯刑法上何罪名? : Q:乙遍尋不著,決定暫時停止今日計畫之行為觸犯『預備殺人罪』是否? : 甲買通殺手乙欲奪丙之性命是觸犯『教唆預備殺人罪』? : 事後乙誤殺丁之行為是行為工具客體錯誤,由乙自行負責,不能歸責於甲對嗎? 一 先判斷直接正犯 乙 ---->等價客體錯誤 本案對丙已經是殺人未遂了 故不需再討論預備犯的問題 二 判斷共犯結構 甲 教唆犯----->依其教唆之罪 --->教唆殺人罪 (不在甲教唆範圍之內的事情當然跟甲無關囉!! 所以丁的死跟他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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