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看板Tech_Job作者 (我沒有人魚線)時間9年前 (2016/07/25 13:32), 9年前編輯推噓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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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 大家好 我是原po : 今天打電話給公司HR : HR表示 勞基法有說未滿三個月 至少需一周前預告知 : 我當下傻住了... : 我大致說一下 開頭的談話內容 : Me:請問未滿三個月的話 是可以當天離職的嗎? : HR:基本上我們都是要主管和議 : 而且我們沒有說未滿三個月就可以當天離職這件事情 : Me:可是勞基法並沒有規定 未滿三個月要幾天才能離職 : HR:它(勞基法)有說未滿三個月 至少需一周前預告知 : Me:有這樣子? : HR:有阿 你可以再翻一下 沒關係 這是離職預告拉 : 可是當然 有時候未滿三個月 工作量比較少 : 有時候你提出離職 不一定需要到一個禮拜這件事情 : 他可能就是說 你業務上已經交接的差不多了 : 有人去補足你的位子阿 : --------------------------------------------------- 你好 其實這個狀況你遇到的很單純 主管不是不放你走 , 是你讓他覺得他很丟臉 所以他要想盡辦法洗你臉弄黑你 以人資的立場 你走了對公司對他而言都是負的 , 當然站在主管這說話 畢竟日子還是要過, 上班還是要上 我覺得大家各退一步, 你也只是想換個環境 跟主管好好的說 , 我知道當面溝通十分困難.. 我建議你直接寄信 記得動之以情, 說之以理 cc 人資 跟自己 再轉寄一份到勞工局信箱 千萬別帶入個人情緒 , 然後態度堅定的訂下你要走的日期並貼上勞基法 記你曠職是沒有用的 XD 你都要轉學了還怕小過大過 ? 我覺得大家出來工作都只是要一口飯吃 冷靜下來的話沒人這麼壞的 , 你主管可能只是因為情緒控管欠佳 愛面子 放他一馬別跟他計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128.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424776.A.9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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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算是很冷靜了 雖然我當天跟主管談離職談的很不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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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主管放話就是要一星期 要記我曠職 但我仍然把當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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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盡責的作完 結束今天份內所有工作 但我主管一開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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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咬我 為何他不放我一馬...何況我還沒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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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官當久了,官威大 但你在這樣玩下去的話 ,公司同事是不敢靠近你了 連FB應該也不敢+你, 怕跟著黑掉你這兩個月的人脈又等於歸零了 通常貼出勞基法 CC:人資,主管,勞工局跟自己 很有用的... ※ 編輯: f4umoe (113.196.128.238), 07/25/2016 1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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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留證據證明你提過離職,隔天就不用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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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鬧翻的話,就不用再考慮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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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為了給人資方便 讓它們把離職日期調整成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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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已經盡力做到給公司其他單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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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管沒量 or 你讓他難堪 但是不管怎樣,鬧翻就鬧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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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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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威大跟原本同事敢不敢跟你好是兩回事,下了班出了公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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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過是XX先生,難不成私生活還要跟主管緊緊糾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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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社會變態的地方 ※ 編輯: f4umoe (113.196.128.238), 07/25/2016 14: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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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會有什麼人脈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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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以合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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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未滿三個月不用提前一個禮拜告知,何不現在用mail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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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主管及HR還有自己外部信箱及這篇提到的勞工服務信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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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哪時候要離開,時間到就離開,記得在信件內容加入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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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何必跟主管在那邊543...... 你有達到告知義務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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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好同事 下班不認識 公歸公 私歸私 走就走了 心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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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留人有屁用 薪水沒進帳號就去勞工局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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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社會變態,而是多數人抱持鄉愿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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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固然沒錯, 但原原po關心的是勞基法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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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來.就算是台灣.帶官階出門是貴族專用別想太多而已.其他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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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小主管也想比照? 別想太多 不爽就是叫勞基法出來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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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0:28, , 25F
包子副理會拍馬屁的不用一年就有了 根本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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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22, , 26F
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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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33, , 27F
純粹太菜 直接說''那我要跟勞工局檢舉''
07/26 00:33, 27F

07/26 00:56, , 28F
做主管做得跟皇帝一樣,真是有趣,明明就是單純的雇用
07/26 00:56, 28F

07/26 00:56, , 29F
契約罷了,而且是公司跟員工簽,可不是哪一個主管
07/26 00:56,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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