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看板Tech_Job作者 (.....)時間9年前 (2016/07/25 12:50), 編輯推噓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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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 我當下傻住了... : 後面談話內容 就先省略 上面的對話 基本上我是一字不漏打上來 : 我聽他講完 又跑去看一次勞基法... : 讓我不得不懷疑 我跟她看的勞基法是不同平行世界 : 下午又要去公司處理了... : 我還為此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也表示沒有這一條規定 ^^^^^^^^^^^^^^^^^^^^^^^^^^^^^^^^^^^^^^^^^^^^^ 雖然這是你的權益 但是找勞工局調解幹嘛, 花的時間或其他成本可能會超過在公司多呆一個禮拜 除非你跟公司極度不合,不然自己會覺得就多呆一個禮拜. 都要走了,當然是每天準時下班 上班就慢慢摸慢慢做,薪水還是照領,對你並沒有損失 除非今天有其他不爽,或是其他理由 不然多呆一個禮拜真的還好. 其實我不是很懂執著法規幹嘛 XD 這是你的權益沒錯,但是也沒必要把場面搞得這麼難看吧. 當然如果你有其他不滿,要爆料,版上應該都很歡迎啦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6.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422242.A.39D.html

07/25 12:54, , 1F
勞工不看勞基法要看啥 這是他基本權利
07/25 12:54, 1F

07/25 12:56, , 2F
我知道是權益 但是不太懂是怎麼不爽到多呆幾天都不行XD
07/25 12:56, 2F

07/25 13:00, , 3F
樓上,比喻成當兵的感覺,就是不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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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03, , 4F
你管那麼多 搞不好原po馬上要去另一家公司或出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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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03, , 5F
他沒有找勞工局調解吧? 只是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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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04, , 6F
照規定走這件事需要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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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17, , 7F
我只是覺得沒必要搞成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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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21, , 8F
多待一個星期,不適多領一個星期的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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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主管威脅、唬爛。然後摸摸鼻子說省事又多領一禮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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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阿Q勝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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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我只是覺得沒必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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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很不爽才會這樣搞 不然都偏向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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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不是公司讓人早點走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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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30, , 14F
如果只是要爭辯的話就算了吧 我不是資方,也不是原po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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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阿Q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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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性有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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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自己的感覺就要酸奴性重是怎樣XD 尊重別人意見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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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3:55, , 18F
奴性重不喜歡?那給你一句有夠阿Q好了。老闆、Hr一直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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簫尾,然後你覺得要好聚好散?為什麼不是公司給原po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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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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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04, , 21F
要看公司怎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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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13, , 22F
因為我覺得公司的要求並不是很嚴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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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14, , 23F
反而我覺得m122e你們會不會過度看這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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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14, , 24F
是有把原po逼上絕路還是怎樣都不給他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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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就都照公司程序跑,一個禮拜內能搞定就照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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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個禮拜還要找理由刁難我,我才會搬勞基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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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15, , 27F
相對於加班不給加班費 超時工作這些事情,慢幾天走並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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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po都鬧翻了 我覺得沒差了啦 照勞基法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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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市集團員po 是職員比大小 小一定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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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9:10, , 30F
對某些人來說 可能多呆一天都會不會爽 這時就是用法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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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9:10, , 31F
的時候了...如果樂的多領一週薪 那在那擺爛當然也是選項
07/25 19:10, 31F

07/25 21:10, , 32F
這又不是硬性規定 每人的狀況與個性不一樣違法嗎
07/25 21:10, 32F

07/26 02:23, , 33F
有些人就是不願意擺爛,所以多待那幾天會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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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6:43, , 34F
尊重不願意擺爛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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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05, , 35F
真的不想呆就照勞基法 這是自身權益 一開始就提了
07/26 10:05,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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