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作者 (木人)時間16年前 (2008/05/10 03:2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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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kman (接下來要監督老馬)》之銘言: 抱歉 恕刪原文 在這部漫畫裡 我支持註冊法 如同前面的版友說的這是兩個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看法 或許說是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原PO提到的 超級英雄的能力不是原罪 不應該被烙印 但是當一個人的能力強到可以隨便危害其他人的時候 就必須要被管制 現實生活中 國家的特種部隊 像夜鷹那種(全由志願役組成的) 練到全身上下都是武器的人 如果不服役,退伍了 是要被提報甲級流氓的 再另外 如果試想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 有人練的體能超強 可以徒手制服歹徒 又整天閒閒沒事 遇到現行犯 就去幫忙抓 一不小心 還會打破路邊停的車的玻璃 或砸壞旁邊店家的門 各位覺得 他會被贊揚 還是被告防礙公務 所以這是一場自由與法律的戰爭 現在要討論的是 到底為什麼要訂這條法 通常法律是在杜絕或預防某些犯罪產生 而故事的開始 就提醒大家 一些半吊子的超級英雄 會給一般民眾帶來困擾或災害 因此是必須加以管制的 但是站在英雄的那邊來說 如同在清理自爆現場時哥利雅所說的 「或許某一天政府不只監視繆登人」 所以有些英雄害怕被監視及管束 而反對註冊法 如此說來 到底他們是為了人民 還是為了自己 再來提到42號的問題 抓到的英雄都送42號 直到同意註冊為止 這點並沒什麼違不違法 當法律規定 一定要註冊 一抓到 沒註冊 就是明顯違反法律啊 如同男生 好手好腳規定要當兵(當然 替代役那些也視同當兵) 如果你不當 就是逃避兵役 也是要被判刑的 到時候 也只是法官開個簡易庭 直接就判啦 這是明顯的犯行 而且英雄又不像一般人 隨便的地方都關得住 把那個監獄當成英雄的拘留所 應該差不多吧 另外 好像大家都對註冊法派有的作法有疑問 但托爾的事情應該只算一次失控吧 死了一個英雄 英雄們就這麼氣 那故事中 死了這麼多平民呢? 雖然自爆的是反派 但也是半吊子英雄引起的啊 其實這個故事的最後 兩邊的頭子 應該都算支持註冊了吧 美國隊長 最後脫下面罩 自報姓名 不就是註冊法要求的了 而註冊法有一點就是限制英雄過度破壞 或許美國隊長也看到這一點 --------------------------- 內戰結束後 好像只剩豬豬人領導反註冊派 不過我跟很多人相反 不太喜歡這個角色 總覺得他是為了自己 救平民 感覺也是為了顯出自己的優秀 與惡棍對決 好像也是顯示自己的超能力強 很抱歉 個人觀感 喜歡豬豬人的板友請自動無視這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8.253

05/10 03:31, , 1F
特種部隊被管制的不是體能,是特殊知識與情報
05/10 03:31, 1F

05/10 03:59, , 2F
推你一個。
05/10 03:59, 2F

05/10 10:27, , 3F
忍不住推 有超能不是原罪 但要用那些超能 也該負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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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50, , 4F
推 我是註冊法支持方
05/10 19:5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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