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作者 (貝殼)時間16年前 (2008/05/09 23:45),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24 (看更多)
※ 引述《Talkman (接下來要監督老馬)》之銘言: : ※ 引述《Starwindd (Tarutaru)》之銘言: : : 罪犯與英雄是誰定義的?早期的英雄們都有莫名其妙的正義感,每天 : : 大街小巷地賣命跟犯罪者搏鬥。但是像CW開幕那個搞自爆的,你要說 : : 他是英雄還是罪犯? : 自爆的那個...當然是罪犯阿= =? : 你沒看漫畫嗎 : 自爆的是個叫做Nitro的super villain : New warrior雖然很白目 : 但是自爆可不是他們爆的 哈自爆的那個的確是罪犯啦xD 不過這事件的起因是這幾個白目如果不是為了逞英雄, 讓更厲害點的角色來,也就不會發生這事了, 這讓很多人有了"超級英雄也該被管理"的想法, 而不是我爽怎樣就怎樣,即使是抓壞蛋。 : : 但是當英雄與「正常人」越來越接近的時候,你很難去告訴人民說這 : : 些戴頭套滿地跑的人絕對不會犯錯,甚至絕對不會犯罪。 : 既然跟正常人越來越接近 : 你會叫你鄰居去註冊嗎 他這個與正常人越來越接近, 是指超級英雄也會犯錯的事情吧? 跟鄰居沒有關係的xD 另外請看我剛剛回的那篇, 我們每個人都註冊了的。 : : 這樣講吧,蜘蛛人抓個小偷強盜算英雄。但是如果不小心用力過猛了 : : 把小偷掛掉,請問這要不要算過失殺人?還是照你講的「美國政府出 : : 來負責」? : 美國警察執法的時候把罪犯嫌疑犯幹掉要算過失殺人嗎?? 還是要接受調查,看情況,還是可能會被起訴的。 更何況,蜘蛛人不是警察吧。 : : 超級英雄們在街區大戰四處拆房子,是不是也是美國政府出來負責? : 這個跟前面的不能一起討論 : 如果要討論這次內戰最後的大亂鬥 : 那無庸置疑的 : 是超級英雄們的錯 : 甚至可以說在當時他們都跟平常自己抓的超級罪犯沒有區別 : 這時候我當然支持把他們抓起來 超級英雄為了抓壞蛋, 把房子拆掉顯然不是只有這一兩次吧.... : : 對美國政府來說,就算要他們擦屁股,他們也該有權知道 : : 在幫誰擦吧?現實生活中,警察抓犯人都得要注意不要刺激犯人,小 : : 心人質,盡量能夠不變成混戰就不要變成混戰,能潛入就潛入,能埋 : : 伏就埋伏。為什麼超級英雄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照著自己心中的正義 : : 感開戰?更何況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這些「英雄」心中的正義感常 : : 常也是頗黑暗與扭曲的。如果有註冊的狀況,這些「義工」們犯了錯 : : ,甚至墜入魔道之後,也比較有辦法去追究。 : 這都是奠基在一個事實 : "當他們造成了破壞之後" : 你的所有說法才能被合理化 : 但是現在註冊法之所以有問題就是他不管你有沒有造成破壞都先註冊再說 : 就像今天有人突然跟你說你先來警局留個案底 : 以後萬一你做了壞是我們好歹人是一樣的意思 內戰一開始的事件就是破壞, 就是犯了錯呀。 : : 內戰中tony的作法過於急進,再宣布註冊法之前就應該先跟其他的英 : : 雄商量,也做好配套措施,例如如何保障英雄的身份。在什麼情況之 : : 下政府會追究責任等等。會搞成這樣真的是註冊派的錯。但是註冊法 : : 本身用意是對的。 : 大錯特錯 : 註冊法本身用意就錯了 : 註冊法就跟當年納粹屠殺猶太人一樣 : 只是他沒把妳送進毒氣室 : 而卻在你身上留下一個印記 : 今天你說他沒錯只是因為被烙下印記的不是你 站在個人自由與平等的立場, 註冊法是錯的。 站在社會秩序與人民感受, 註冊法是對的。 警察執勤也都是紀錄的清清楚楚哦~ : : 你提到「力氣大一點、跑得快一點要不要註冊」。我相信如果今天力 : : 氣大到可以隨手拆掉一棟磚房,跑得快到可以衝進白宮謀殺總統再跑 : : 出來還不會被攝影機看到,或是可以發出龜派氣功跟大砲對拼,這種 : : 人在現實生活中一定會被要求註冊的。現在力氣大、跑得快沒有被要 : : 求被註冊,一方面是因為「力氣遠大於常人」的人實在太少,而就算 : : 他們的力氣大,也沒有到槍械彈藥的差距,更沒有因為有人力氣大造 : : 成大型傷害。Marvel世界中的超級英雄已經氾濫到這種程度,而且又 : : 發生了自爆這種驚世駭俗傷及無辜的事件,民眾的質疑不是沒有理由 : : 的。 : 喔 : 那請問力氣不足以拆房子的人他能不能打人?? : 打人會不會造成傷害?? : 跑得快的人能不能偷東西? : 偷東西會不會造成損失?? : 今天就算註冊法通過了 : 誰來幫裁判判定你要註冊他不用註冊?? 這是一個問題, 但是規則總是定的出來的。 今天規定搭公車100公分以下小朋友不用錢, 莫名奇妙這數字誰規定的呀?有什麼理論基礎沒有? 但是就是這樣子定了。 這類的規定只要有心,都不是問題。 : 如果是以超能力的話那法蘭克鐵定不用註冊了 : 問題是他是超級英雄裡面最殺人不眨眼的 : 還是一切都以多數決?? : 那如果今天多數民眾搞不好都希望超級英雄去死他們是不是就要乾脆自我了斷?? 當然不是這樣子呀, 但是註冊法也沒叫英雄們去死吧@@.... : 這不是作法的問題 : 而是根本上理念就有矛盾 : 你說人民會不滿 : 我想絕對會有 :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剛好是被超級罪犯威脅到身家財產的人 : 但是社會中有超級罪犯出來威脅民眾政府無法約束卻反過來控制挺身而出的超級英雄 : 就好像今天警察不去抓強盜反而把抓壞人的人送進法院一樣 註冊法是約束英雄們不要輕易又犯下當時的錯誤, 而不是叫英雄們不抓壞人吧? 反而是更有組織的訓練與計畫呀, 這應該是可以讓英雄的抓壞人的效率更好,損失更少的, 聽有人說後面幾集有看到些成果的, 你這邊的例子舉得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151

05/10 08:04, , 1F
不要輕易又犯下當時的錯誤?老大..連沒犯錯的當事人都
05/10 08:04, 1F

05/10 08:05, , 2F
參下去做大雜燴.這是連坐法吧..美國玩這套..憲法可以撕了
05/10 08:05, 2F

05/10 09:24, , 3F
問題在maevel世界裡的民眾支持將英雄列管,否則鐵人沒事推這
05/10 09:24, 3F

05/10 09:27, , 4F
也是在給自己找麻煩。(F4的火人與他自己都被攻擊了)
05/10 09:27, 4F
文章代碼(AID): #18976Ax9 (SuperHeroe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976Ax9 (SuperHero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