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實註冊法最大的問題

看板SuperHeroes作者 (Tarutaru)時間16年前 (2008/05/09 22:55), 編輯推噓11(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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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kman (接下來要監督老馬)》之銘言: : 超級英雄的存在是基於有利用超級能力作惡的超級罪犯 : 如果要管制超級英雄那第一件事也應該事先管制超級罪犯 : 而不是所謂的控管超級英雄來安定民心 罪犯與英雄是誰定義的?早期的英雄們都有莫名其妙的正義感,每天 大街小巷地賣命跟犯罪者搏鬥。但是像CW開幕那個搞自爆的,你要說 他是英雄還是罪犯? 過去的英雄們因為「絕對正義」的關係,所以人們不會有這個疑問。 但是當英雄與「正常人」越來越接近的時候,你很難去告訴人民說這 些戴頭套滿地跑的人絕對不會犯錯,甚至絕對不會犯罪。 這樣講吧,蜘蛛人抓個小偷強盜算英雄。但是如果不小心用力過猛了 把小偷掛掉,請問這要不要算過失殺人?還是照你講的「美國政府出 來負責」?超級英雄們在街區大戰四處拆房子,是不是也是美國政府 出來負責?對美國政府來說,就算要他們擦屁股,他們也該有權知道 在幫誰擦吧?現實生活中,警察抓犯人都得要注意不要刺激犯人,小 心人質,盡量能夠不變成混戰就不要變成混戰,能潛入就潛入,能埋 伏就埋伏。為什麼超級英雄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照著自己心中的正義 感開戰?更何況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這些「英雄」心中的正義感常 常也是頗黑暗與扭曲的。如果有註冊的狀況,這些「義工」們犯了錯 ,甚至墜入魔道之後,也比較有辦法去追究。 內戰中tony的作法過於急進,再宣布註冊法之前就應該先跟其他的英 雄商量,也做好配套措施,例如如何保障英雄的身份。在什麼情況之 下政府會追究責任等等。會搞成這樣真的是註冊派的錯。但是註冊法 本身用意是對的。 你提到「力氣大一點、跑得快一點要不要註冊」。我相信如果今天力 氣大到可以隨手拆掉一棟磚房,跑得快到可以衝進白宮謀殺總統再跑 出來還不會被攝影機看到,或是可以發出龜派氣功跟大砲對拼,這種 人在現實生活中一定會被要求註冊的。現在力氣大、跑得快沒有被要 求被註冊,一方面是因為「力氣遠大於常人」的人實在太少,而就算 他們的力氣大,也沒有到槍械彈藥的差距,更沒有因為有人力氣大造 成大型傷害。Marvel世界中的超級英雄已經氾濫到這種程度,而且又 發生了自爆這種驚世駭俗傷及無辜的事件,民眾的質疑不是沒有理由 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04.2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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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是像台灣的警察一樣 限制一堆 畏首畏尾 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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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業績選積分高的罪犯來打 也許是該有所管制 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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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 制度很容易打壓維持正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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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說註冊後就變成天盾特工,應該沒有業績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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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的麵:上週抓犯人搞破壞被扣的薪水還沒還清 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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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好抓點的犯人...激戰300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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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打擊犯罪哪來的薪水,平常他根本靠老詹吃飯的(內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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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彼得,這次破壞的清單是XXXX(以下省略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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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變成東尼在罩他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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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說要養彼得阿 但難道政府有那種財力無限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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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東尼靠私人財力來賠償也是個無底洞 最後只能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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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節制 到過公家機關就知道政府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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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換句話說就放任超級英雄依照「自我」標準行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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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的標準又在哪?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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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跟光明會眾人行事標準又在哪? 投票決定他人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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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hulk說的好 難道東尼自以為是能引導眾人的先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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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就是因為毀了拉斯維加斯才被放逐的不是嗎?(而且那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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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浩克抓狂根本沒人制得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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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讓少數幾人決定可以流放他人? 那東尼如何說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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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呢? 當然東尼敢作敢當是蠻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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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光看浩克大戰收尾的方式,我還真覺得放逐可能是唯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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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派與反註冊派所有英雄一起上還是擋不住浩克,這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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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先裱浩克 浩克也不會想開罐頭順便毀滅紐約 東尼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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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搭乘的太空船會炸與光明會根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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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談 為何不能跟浩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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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浩克的問題不就是在理智控制不住破壞衝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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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理智面的班納絕對會願意談,但浩克失控時,班納似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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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控制破壞衝動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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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還是有理智的好嗎? 但一堆人預設立場就是浩克發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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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對 而不想想是什麼原因讓浩克發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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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同意這篇 力氣大點跑的快點 當然不一定要註冊 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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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用這種天賦去執行自己認定的正義 那是另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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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英雄造成的損害固然是事出有因 但是內戰事件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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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超級英雄自己立場不同 內鬥的事情 這就是私事 可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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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也會位自己的事情發火而不小心傷害人民的財務生命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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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情感面"人禍"的可能 註冊並不為過 畢竟使用那些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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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使用 那也跟一般正常人民站在不同的基礎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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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東尼不但手段糟糕,還刻意逼英雄為自保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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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囉...現行犯人人得以進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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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還是出在對政府負責這件事上,政客永遠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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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治正確正並不會是政客的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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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立意就跟超級英雄一樣是好的,但問題沒有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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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利益結構的影響比超級英雄更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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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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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以為亂法,俠以武犯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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