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比起上國道,停機車格是不是更重要

看板SuperBike作者 (Leon)時間5月前 (2023/11/17 04:37), 編輯推噓4(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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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之銘言: : ※ 引述《GlassHeartHo (RRrRrRrRrRrrRrrRrRrrrr)》之銘言: : : 如題 : : 先說我是支持上國道,只是說在議題設定上 : : 感覺比較迫切的是不能停機車格這件事吧 : : 畢竟有沒有上國道都需要停車,我自己買了一台才發現不能比照機車停真的很不方便,尤 : : 其是很多停車場想停也不給停 : : 為什麼不能開放,讓重機可以自由選擇停汽/機車格(真的比較大台的停不下機車格的可 : : 以去停汽車格,其餘停的下的就停機車格就好,我的黃牌甚至比白牌小….) : : 感覺議題設定上這件事相對重要一些些 : : 各位怎麼看 : 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所以重不重要對每個人來說也不相同, : 相互之間沒有可比性,你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多問的。 : 我們該去瞭解的,是為什麼我們要去推動開放停在機車格這件事, : 除了最直接的意義『可以避免有限停車空間的浪費』之外, : 這件事更深層的意義是要讓一般的用路人知道而瞭解,瞭解而思考, : 思考而認知到....大重機車和你我的白牌機車沒有什麼區別。 : 剛剛在一個 FB 粉絲團看到一台大重行駛機慢車道被檢舉的推文。 : 從下面的回覆就知道,很多人的觀念還停留在 : 『大重在法規上被歸類為汽車,所以不應該騎在機車道上』 : 而不去思考為什麼一台機車卻不允許騎在機車道上。 這一段其實我不太認同,如果有了解一下歷史的話,就會知道機車道算是 打壓機車路權下所產生的產物,是為了避免大量的機慢車,影響到汽車的正常行駛。 所以要擁有較為完整路權的黃紅牌,回去騎打壓路權的機車道,這我不太理解。 還是因為,某些路段機車道設計相較汽車道方便,所以黃紅牌分類屬機車,應行駛 機車道,增加交通運輸的效率? 如果是的話,也許不該拿路權進來討論,而是要討論該地方的道路規劃不足敷使用。 : 在我看來,這就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大重機車跟一般機車沒差異的觀念, : 所以才會有這種以法規為準所以檢舉有理的荒謬想法。 : 而當一般的民眾也把大重當做一個獨立的分類,覺得跟自己不同掛時, : 自然就會對大重車主在爭取權益的行為無感,或是覺得你們是在自助餐, : 甚至會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了,從而站在反對的那一方。 同意,其實這樣的貼標,然後仇視與對立就是政治上常用手法。 一位正常的駕駛人,可以選擇駕駛機車、重機、汽車 一位不正常的駕駛人亦然。 : 七年前我其實就提過這個觀念了, : 要爭取上國道的最佳方法,靠的不應該是偶爾為之的衝撞行為, : 而是要讓一般民眾逐漸認知到大重機車和你我的白牌車沒有什麼不同, : 讓白牌車主覺得我們都是同一掛的,你爭取的權益以後我也會用得到。 : 因此我當初說我們應該從爭取廢除禁行機車開始推動, : 然後繼續拓展到可以進入機車停等區、停機車格、行駛機慢車道....等等 這部分我也覺得怪怪的。 機車停等區應該是在停紅燈時,有進行車道分割才會碰到的問題。 如果是跟著汽車一起排隊,或者是列隊中第一台車,不一定要進入停等區。 而通常車道分割,又須要進入停等區的狀況,應該是車道分割到停等區前, 汽車道已經沒有位置可以停車,需要更往前移動,才不會堵住後方也在 進行車道分割的機車。 現階段的解決方案,應該就是停等區與分隔線中間的縫隙,或者乾脆不車道分割。 但是,車輛越大台越重的,車道分割會越困難,與其在狹縫中求生存, 不如等綠燈行駛後,再透過車輛優勢往前超車比較安全。 所以我不太認為需要開放停等區。 同樣的,停機車格與行使機慢車道也會有相同的問題,車輛體積大與重, 在狹小的空間內風險都比較高。 所以,目前爭取重機停機車位,仔細看一下會是爭取“選擇權”,而不是所有 重機就該全部停機車格。 否則,美式巡航車的車主一定出來抗議。 在紅黃牌擁有較完整路權的同時,左右兩旁的安全空間,也是被確保起來了。 這我認為是一大優勢,如果因為要同車種同分類同車道,而犧牲掉這些優勢, 那反而是走回頭路。 : 主要的目的都是同一個,讓一般民眾自心裡把對大重的區別觀念給消除, : 這樣子我們的盟友才會不只是大重騎士,而是機車使用者都是站在我們這裡。 : 只可惜,當初的這個觀念被一些衝撞國道派的版友嗤之以鼻, : 自覺打我臉的呀,說我是老鼠屎的呀,要在我臉上蓋個奴的呀的發言一堆, : 結果七年過去了,爭取國道路權的訴求有什麼進展嗎?貌似也沒有。 : 只能說可惜了,我們白白浪費了過去這七年的時間。 : 不過最近爭取上國道的議題又有點開始熱起來, : 伴隨著是也開始有人關注到廢除禁行機車和開放停機車格等等的話題, : 遲到總比不到好,我個人倒是樂見這樣子的發展。 : 希望能透過這些週遭的議題讓一般民眾認知、瞭解、開始思考, : 現行法規對大重的特殊規定是被創造出來的, : 而在物理特性的本質和你我的白牌機車沒有什麼不同, : 進而去認同大重騎士爭取權益也是在替他們爭取權益的這個觀念。 : 雖然這樣子的作法,需要時間發酵而不像直接用衝撞來訴求那麼有話題性, : 但是我始終相信,這才是我們達到終極目標『爭取國道權益』的最佳方法。 我會比較支持讓白牌機車的路權正常化,可以左轉,也享有正常較大的安全空間。 不是把一堆車子塞到只有兩線寬的機車專用道上。 想當初,還在求學時騎車到大業路,就親眼看過一位婦女在機車道打滑摔車, 就像打保齡球一樣,讓後方跟著的許多機車一起摔車。 以前看到覺得搞笑,還好我沒有跟著後面騎,現在想想覺得太扯了, 根本路權與道路設計在搞人。 回到本文,爭取國道權益,本就是黃紅牌的權益,不應該拉白牌機車騎士一同下水。 但如果白牌騎士體驗到近完整路權的優勢後,歡迎加入紅黃牌行列,體驗路權與快速道路 所帶來的便利性。並期待有一天,有志一同與大家爭取國道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00167066.A.500.html

11/17 06:49, 5月前 , 1F
白牌機車上國道,在WTO相關文件有註明,未來150CC以上
11/17 06:49, 1F

11/17 06:50, 5月前 , 2F
機車行駛國道,將限於兩條南北向國道以外之國道
11/17 06:50, 2F

11/17 06:50, 5月前 , 3F
換言之,150CC以上普通重型機車仍然與大型重型機車有相
11/17 06:50, 3F

11/17 06:51, 5月前 , 4F
同之路權
11/17 06:51, 4F

11/17 06:52, 5月前 , 5F
曾局長不要來亂好嗎
11/17 06:52, 5F

11/17 06:52, 5月前 , 6F
先不說停汽車格這神奇的操作,但150CC以上普通重型機車
11/17 06:52, 6F

11/17 06:53, 5月前 , 7F
與大型重型機車仍應有同等路權,我國政府仍應依WTO相關
11/17 06:53, 7F

11/17 06:54, 5月前 , 8F
文件,開放150CC以上普通重型機車路權
11/17 06:54, 8F

11/17 06:55, 5月前 , 9F
分普通重型機車和大型重型機車爭取路權,只是讓分化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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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6:55, 5月前 , 10F
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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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6:56, 5月前 , 11F
兩個都是台灣交通相對弱勢的族群,如果自己都分了,就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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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6:56, 5月前 , 12F
怪大部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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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6:56, 5月前 , 13F
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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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24, 5月前 , 14F
因為狗道很方便 所以要留著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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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27, 5月前 , 15F
對紅黃牌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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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18, 5月前 , 16F
同意,這篇跟我想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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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9:01, 5月前 , 17F
曾局只要來亂 這篇大概就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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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9:09, 5月前 , 18F
所以應該是說停車格的選擇權,不然有些黃牌速克達比白
11/17 09:09, 18F

11/17 09:09, 5月前 , 19F
牌檔還要小隻…
11/17 09:09, 19F

11/17 09:21, 5月前 , 20F
889 滾...拜託...你什麼時候才能言之有物...
11/17 09:21, 20F

11/17 09:22, 5月前 , 21F
廢話連篇 也不看看自己到底在說啥
11/17 09:22, 21F

11/17 10:16, 5月前 , 22F
認同,其實還有一點,因為台灣禁止邊車,以有邊車的情
11/17 10:16, 22F

11/17 10:18, 5月前 , 23F
況下,應該改停汽車格才對,但偉大的交通部硬要把機車
11/17 10:18, 23F

11/17 10:20, 5月前 , 24F
太過特規化,所以變得更麻煩
11/17 10:20, 24F

11/17 13:28, 5月前 , 25F
停車怎麼會危險
11/17 13:28, 25F

11/18 05:26, 5月前 , 26F
光你說機慢車就不對了啊 慢的不是車種 125能跟上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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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5:26, 5月前 , 27F
一樣四輪也有龜車 你可以直接叫慢車道 想慢慢開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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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5:27, 5月前 , 28F
而不是車種分流 然後繼續用兩段式來自圓其說這個歧視
11/18 05:27,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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