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站務幹部是否應該對Sex版事件負責?

看板SYSOP作者 (謝謝你bluesound)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8:08), 編輯推噓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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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如同先前 Ckmike 喜歡提罪刑法定主義, : 我就覺得很納悶, : 無罪無刑,版主的處分、站務的管理怎麼會扯到罪刑法定主義. 那您認為剝奪自由權的水桶、停權、刪除帳號處分,是屬於哪一種處罰? : 這篇文章也很妙了, : 要提到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 也讓我滿頭霧水. 因為您沒有分清楚,怎麼會把這篇文章跟之前申訴群組長的文章混為一談呢? 對於您精闢的法律分析,我感到十分的欽佩, 問題在於,這是Ptt,我的訴求是用法的理念來建構一個專屬於Ptt的規章規則, 當然這不是一日之功,期間必定會歷經重大的修改、變革, 但是至少要有起步,而不是原地踏步在走。 我不是來這裡賣弄我的法律素養,我也沒什麼法學素養, 比起很多研究生、教授我自認法律沒有學得很好,但是既然今天發現問題的存在, 難道就不能提出見解來解決?您說有理有據,但是試問,跟Ptt有關係嗎? 為什麼會提到行政?是因為我認為群組長、站務站長,應該被剝奪審判權, 或許有人贊同、有人不贊同,可是請針對這樣的一個見解,切中要點的論述, 用很多空洞、專業的言詞來塘塞,根本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法律系學生在校成績再好,實務上也不一定會做出好判決, 會答實例題就代表法律學好了嗎?我認為不僅這樣吧? 現在明擺在眼前的事實就是,站務站長群擁有調查帳號的完整權限, 法務站長群也有,可是有限制,而且權力沒有站務站長完整, 也因而造成法務部門調查案件上的困難,連小小的違規事件都無法審判, 往往要等站務方面「願意」協助調查,才能有所結果。 這等問題不需要在體制上做出改革? 說穿了,當權者捨不得割捨權力,便是問題之所在,也是我一再強調的地方。 行政司法分離是我的主張,您認為我主張有缺失,請您提出更具體的作為來解決問題, 一味的引用法理來攻擊我,並不會讓事情獲得解決。 Ptt是社團、是學術網路、是什麼類型的定義都好, 畢竟他是一個人治的空間,是一個有人在管理的地方, 當管理出現缺失,自然會有人出來發表意見,這跟法理的引用根本扯不上邊。 我引用的部份法理,很多都是針對使用者會遭遇到的待遇來運用的,都是個別的案例, 例如,版主沒有在版規內明白公佈規範、罰則就處分版友,這樣有沒有違背刑法精神? 這明擺著在眼前的事實,也不用多強的法理來佐證就可以知道有問題,我不懂, 您引用那麼多艱澀的法學理論來論述,有實質上的意義嗎? Ptt不是只有法律人在看,還有很多公眾在參與這個討論, 如果您認為我使用的法理論述有邏輯上嚴重錯誤、疏失,大可以提出來討論。 引用法律理論只是我的一個工具,我所思考的,早就跳脫現有的法律規範, 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目前沒有完整的規章來進行管理, 所以才會提出我上面的那些改革方向,給各位參考提供意見, 就像我所說的,我沒有說過我絕對是對的,可是我的意見至少可以給各位參考, 您一直攻擊我,說何必扯到行政、司法分離,我那都只是一個比方, 目的在於希望群組長的審判權能夠獨立出來,讓更專業的人來為之, 構築完整的申訴機制跟審判體系,那這又跟公法概念、行政訴訟概念,有何直接關聯? 您如果認為不合理,可以提出更有效的管理制度,來針對Ptt現行的法務機制進行檢討, 而不是一直拿法理來欺負別人,學法律不是拿你的專業來讓人看不懂, 法規之用語,有其特定的意涵,係屬封閉型的專業語言體系, 它未必能十分人性化的與社會一般概念交流互通, 加上當事人一般未受專業法律訓練, 貿然使用公權力達到法律目的以其手段亦將嚴重傷害保障人權的真諦。 學法律應該是用來解決問題,而法律人要如何運用您的專業, 來解決這樣的一個社會現象才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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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倒~刑法精神用在刑罰啦~不跟你說了~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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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話就讓我不懂,罪刑法定的意義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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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認為水桶、停權,是行政處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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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你講的那些是刑法法定的主、從、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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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嗎?沒有就不是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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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不懂這系列討論串跟罪行法定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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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停權的開處者是行程法92條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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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嗎?不是就不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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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用印象講法律,翻開你的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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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你想區隔刑罰跟行政罰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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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對問題有解決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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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認定是行政罰,那是否也要提供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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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行政處分體系完整的訴願、行政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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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圖,來給我們參考看看呢?請具體一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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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來論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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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來告訴你,法律是不像你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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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全體權衡,有利益衡量,有刑法謙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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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要講法律,就不用說那麼多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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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單純無償使用者的身分,說你希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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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亂七八糟的法理來灌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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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償,站方無給職,非公法,說白話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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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你講的法理,根本就不通,更罔論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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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關於法制的建議.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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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我關於那些站方那些處分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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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根本就不是公法處分,不適用你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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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些什麼行政處分,那是站方免費給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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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自由收回來的處分權.只是這個站方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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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麼赤裸裸,不講這根本就是所有權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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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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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根本可以特權,但基於社會責任不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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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做而已.你可以給建議,單純地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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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所設計的申訴,也是站方想這麼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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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一定,或者你有權請求~這只是他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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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就做了,簡單的處分跟管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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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ng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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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請您去看看站方現行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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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在運作,這跟有償無償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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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在這裡違法犯紀就不會受制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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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的是要避免類似的事情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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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Ptt成為犯罪不法之溫床,才會希望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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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正視這樣的問題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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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站方的態度?處理事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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捫心自問,站方這種態度是正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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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PTT原PO就是很簡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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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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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原本只是... 剛剛打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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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想法有不少略過現實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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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用外行的主觀想法反駁專業,這怎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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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用一大堆法理去駁別人,真的要跟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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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理了,你又說你不是要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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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搞不懂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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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如果不懂法律,就不要舉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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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來當說服別人的工具,否則真的遇到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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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會一直鬧笑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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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們能繼續討論下去 但不要用言語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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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了彼此的熱情 或許理念不同 但目前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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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各式各樣的想法 才能在實務與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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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出一個合理的手段 沒必要去鑽牛角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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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模式 因為目前根本就四不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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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14, , 60F
就算法理鑽研清楚 對實務處理依然沒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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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14, , 61F
但只求實務上能解決 不顧法理 又會被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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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15, , 62F
戰翻天... 彼此尊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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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2:26, , 63F
能不能挑簡單一點的來說 快全部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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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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