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站務幹部是否應該對Sex版事件負責?

看板SYSOP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3/24 14:22), 編輯推噓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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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也有給其他人用您的帳號在發表文章, 我在BM板上面拜讀過您的文章主張,其態度跟您在這裡現在說話的想法也未免差太多。 您不回文解釋還好,一講出來還真教人看了毛骨悚然,直起雞皮疙瘩。 工作、唸書、家務…等等,都是每個人必須經歷的,重點在你怎麼管控你的時間, 還有你有沒有用心在分配你的時間而已。如果今天站長是有在做事情,有用心思在處理, 縱使結果不如人所願,我想我今天也不至於來這裡發表這些文章。 我跟lostname的申訴案件已經在Pttlaw審理中,我也不是要在SYSOP板上討論那宗案件。 新的站務站長怎麼找,這是個好問題,但是有沒有要找,跟完全不想找, 對於現任的站務人員來說,差別性就很大了。 現任站長想找人來幫忙嗎?我怎麼一點也看不出來?他有任何作為嗎? 光他自己群組內的事務,他就完全沒有心思在管理了,我十分懷疑他有想過要找人幫忙。 戰略高手群組內有很多小組長都很用心,他們小組內的案件也都有在處理, 難道他們就都沒有資格擔任戰略高手群組的群組長嗎? 有沒有那個心而已,是不是眷戀權位而已。 站長產出的方式是您說了算嗎?請問您是現任的站務總監嗎? 我想聽的是官方的說明,而不是一個說法兩極的人來跟我講,可信度很低。 再來要把我跟lostname的事情放大化了,很好,反正不面對的不是我而是他, 我的一切主張都在Pttlaw詳細說明,在此不予以贅述。 每個人都要說我想報私仇,站長jzs也說我的想法是「各打五十大板」, 我想請教,一個簡單的申訴水桶案件,要讓站務站長在群組內的判決中, 附帶條款而為針對性的判決,這樣的心態是什麼?jzs的心態又是什麼? 我想請您搞清楚一點,我已經接受共用帳號條例的罰則處罰完畢了, 我要是不服氣,我被處罰之前我早就來這裡發文抱怨了,我還有需要等到現在? 請您把時間點搞清楚好嗎? 再來,判決我停權處分的是penlyly站長,請問我有申訴他嗎? 很簡單的問題,請您做足功課再來跟我說這些東西好嗎? 在Ptt裡面我是個小蝦米,但是針對我所看到的問題我勇於表達我的看法, 我也會提出我認為合理的方式、作為來給予握有權利的人參考, 令我心寒的是,一些很簡單的建議、看法,其實站長只要態度上不要那麼傲慢, 今天事情不會衍生到這種地步。就像我所說的,大家在這裡討論那麼多,貢獻那麼多心血 他一個公告,說明︰「感謝各位的意見,我們會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 這樣簡簡單單的一句話都不會出來交待,試問,你會滿意嗎? : 再,共用帳號的站規執行好多年了,只有你一個因為被檢舉而不斷的抗議 : ,只能說你比較沒有在看站規,規定很早就有,不是因為你而量身打造。 : 處罰也很合情合理,不會過重。 我有說過我反對這個規定?我都已經接受處罰完畢了,我有說過什麼? 我一直強調,我違反規定,是我自己的疏失,我也樂於接受處罰。 我只不過是建議penlyly以及jzs站長,把這個規範放在new申請帳號的條款內罷了, 這樣的建議很過份? 各何況,他們雙方也都很直接的回應我,說的確是應該新增,他們也允諾會新增, 結果呢?你很愛提學生身份,那我反問您,今天教授叫您交一份報告,您承諾他說會交, 到最後你沒交出來,這種態度會被接受嗎?做不到就不要允諾,這是很基本的。 我在意的根本不是我被處罰了什麼,而是他們這種態度。 之後再看到戰略群組內組務被人申訴了還不予改進,整體觀察下來, 才會來主張站長態度上有必須改進的空間,請您搞清楚狀況。 Blog的比喻,我只是在凸顯某站務人員有空經營自己的Blog搞得有聲有色, 卻連自己應該負責的職務都完全置之不理放給他爛,你要跟我說他多忙多沒空, 抱歉,我不能接受。 Ptt現在叫做蠻順的?原來有洞舖張報紙遮掩起來就好了,都不用填補就對了。 我說過,不改革,問題只會層出不窮,就像很多人擔心的, 哪一天又出了什麼大新聞大問題,連續幾次,學校受得了多久? 大家不是都很怕被接管嗎?大家不是都覺得學生們有自由不該被干涉嗎? 那就要把自我管理做好啊,不要到時候淪落到被別人來管啊。 我當然也不希望Ptt失去原本的色彩跟特質,不然我來這裡說這麼多幹什麼? 法務部門的問題絕對不只你所想的這樣, 除了人力不足,還有站務方面不願意把調查權利釋放出來給法務部門的執法人員。 說穿了,我要查洗錢犯罪、帳號犯罪,法務部門都還要透過站務部門人員的協助, 幫他們查完了,再回信給法務部門的人員來做出判決,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站長為什麼不需要負責?他要監督,要管理,不然為什麼要叫站務總監? 我覺得您的想法有點奇怪,還是想仔細一點再來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5.50 ※ 編輯: Ckmike 來自: 118.168.225.50 (03/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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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喔..洗錢跟帳號是帳號部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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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學生那段的比喻所使用的階層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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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篇大意上都一樣,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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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情的態度還要分階層呢?我當然知道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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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而已,出張嘴真的誰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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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kmike 來自: 118.168.225.50 (03/2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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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啊,我個人有投訴過洗錢案,也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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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的一位版主來自法務部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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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當三歲小孩耍,有很多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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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都在這段期間來信指點或是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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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對於你們站務內部的事情為什麼我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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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一二呢?對吧?況且調查這類近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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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的職權本來就不該分配在行政體系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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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三權分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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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你被指點甚麼 但金融局是在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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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部轄下...我也不知道你的略知一二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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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和我所知差異還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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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看是誰洩露機密火了他(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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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可以請您請教其他版主,是否能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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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我向他申訴過的洗錢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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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penlyly版主,當時我詢問關於停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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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寫了幾封信請教您問題,您似乎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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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第一封?後面就當成沒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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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就是目前帳號部門的風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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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回的我都回了 你後來也轉去找別的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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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想法根本上的不同 到後來就會變成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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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各話 跟這整串討論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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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你又認為不應該如此 告訴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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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那樣做才對 但那不是我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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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我不再回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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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金融局的申訴 我在ID_Finance只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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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初的復權申請 如果有疏漏也請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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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_Finance負責板主 因為我沒看到板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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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檢舉案 這部分請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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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檢舉的對象長期以來觀察金融管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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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研究如何洗錢才能迴避調查罰則,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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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以寫信的方式向版主檢舉的,這點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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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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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如同我所說的,我找其他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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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代表給予您不回信行為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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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上面那段說明我能接受,只是未免也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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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您信件中回覆這些內容不就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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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怎麼我常常聽到這批站務人員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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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在叫我們怎麼做才對」為什麼要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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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觀點來看待提供意見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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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放下你們的高傲,真正的去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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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可以採納的地方或是需要澄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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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那麼官僚好嗎?若是我們的建議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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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希望站務人員能給我們指導跟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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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才能激盪出火花不是嗎?才會進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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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帶有敵意的眼光來看給予建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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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是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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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你是私下去信檢舉 因此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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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2:38, , 53F
接洽詢受理者 避免多層轉手導致資訊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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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是視為一個工作團隊嗎?我有去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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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才有上面那些問題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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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把組織行為想的太簡單,果然自己沒懂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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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都是理所當然.之前叫人不要扯官僚,現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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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又在講,真的是只會把自己懂得手法搬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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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什麼方面的說法都無視就對了,反正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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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大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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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站長如果私下交流密切又會有另一票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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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喊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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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步模式下的團隊作業和經營管理機制有多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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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我想有人可能不知道,這個問題就算是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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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都很難解了.講說"這是一個團隊"還真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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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白點就是站方不太理你,你覺得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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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多使用者不覺得有問題,到時候出事,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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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了,也是多數使用者的選擇.對啦,你可以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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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總是寂寞的,不過台灣社群的天性就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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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再說.更何況是曲高和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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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把社群跟法律拿來掛勾的時候,根本就是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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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社群行為的運作方式.老是拿PTT是吃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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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用學術網路的情況來把他當成是一個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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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的問題,根本就是搞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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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gQ-ZCY (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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