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站務幹部是否應該對Sex版事件負責?

看板SYSOP作者 (踮起腳尖的親吻)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7:38),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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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mike (謝謝你bluesound)》之銘言: : 我想您的框架或許不夠大 :) : 首先,台灣大學的各種規定,不管校規、規範、規則都好,是不得跟法律牴觸的。 : 再來,對於學校的行政處分有不服,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的, : 可以走一般的行政訴訟程序來救濟。 如果要講法理, 應該要把前提弄清楚, Ckmike 所提的法理前提都跟我所閱讀的書不同. 如同先前 Ckmike 喜歡提罪刑法定主義, 我就覺得很納悶, 無罪無刑,版主的處分、站務的管理怎麼會扯到罪刑法定主義. 這篇文章也很妙了, 要提到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也讓我滿頭霧水. 我真的不懂?現在所討論的是行政處分嗎? claus 所提的學校規定,到底誰說一定是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到底是不是, 必須用要件來審查(行程法92條、大法官解釋423號), 不是全部都是, 不是全部都可以行政訴訟. 這是前提, 不把前提弄清楚是不行的. 也就是, 就算是公法, 也並非所有公法上的爭議都可提起行政訴訟, 例如公務員非涉及身分保障或重要事項的, 就只能依公務員保障法申訴/再申訴. 校方內的裁決, 並非所有事項都可以提行政訴訟, 這件事情, 不是 Ckmike 所說的"自然就會提起"那麼簡單. 法律上有所謂"重要性理論"、"層級化法律保留",(大法官解釋 380、443)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法律明文, 我們公法上是有所謂授權命令、法規命令的~ 講更誇張一點, PTT 的使用者與 PTT 到底是公法關係還是私法關係? 私法關係可是有私法自治的, 無償的關係甚至會給予單方解除權、撤銷權. (例如民法贈與408條第一項) 你搞清楚,你可是無償使用 PTT 的. 就算 PTT 站方單方撤銷你的使用權,你確定站方站不住腳嗎? 如果要講公法法理, 必須清楚一件事, 就是這件事情是重大的嗎?涉及人民的權利(規範保護理論)嗎? PTT 的使用是你的主觀公權利嗎? 每個人可以跟國家主張我要使用 PTT 嗎? 並不能, PTT 是校園的社團架設的站台, 校園的社團,學校通常會協助它發展, 但, 社團可以說倒社就倒社, 說給誰用(例如給社員)就給誰用, 只要不違背基本規定(例如學術網路不得營利). 至於校園內的社團, 有規定要行政、司法分離嗎? 例如,現在台大某社長要某副社長離職, 請問, 這扯到什麼行政訴訟啦? 扯到什麼行政、司法分離啦? PTT 的管理,可以仿效國家法制, 但本來就不同的東西不要硬要一起類比, 就簡單地說訴訟會有訴訟費用(除了刑訴及某些類型訴訟), 請問, 在 PTT 申訴是有扣到新台幣嗎? 如果前提不同, 結論也會不同. 前文也有提到"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那是很棒的法理, 但也有他適用的前提. 簡單地說, Ckmike 先生, 您寫了一大堆文章, 乍看之下好像是依法論理, 但就我這樣一個法律學習者(曾經,也僥倖畢業了)來說, 卻覺得實在看不懂. 請您把前提弄清楚, 我們可以提議 PTT 仿效現行法制做某些修改跟實驗, 錯了或不好可以改, 但不要以為 PTT 裡面的東西就全都適用法理, 就算要學著用法理, 也有民事法理、刑事法理、行政法理的不同(例如是否中斷執行上就有不同). 把前提弄清楚, 把你是否擁有權利弄清楚, 把行政處分的概念、訴訟法的原理原則弄清楚, 把你與 PTT 之間的法律關係定性清楚, 再來發表意見. 否則, 你寫的文章, 對不是讀法律的人來說看不懂,以為是法律文章, 對是讀法律的人來說也看不懂,因為法理不通. 到底要寫給誰看啦!!!!! : 這些都不是行政機關內的行政部門作裁決,而是由司法機關審判。 : 因此,沒錯,校務內的裁決是由校方內部產生,就好比版上的爭執, : 一開始也是讓版主來裁決,但是當事人如果有疑慮,自然就會提起行政訴訟, : 而交於行政法官來作裁決,我想這在邏輯上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 而我所提出這個行政司法獨立,當然不是針對Sex版事件所提的, : 我有在上面的文章提出監察制度,來進行把關的動作,當然構思都還很不完善。 : 我的主張是以整體Ptt法治改革來當作論調,今天如果沒有Sex版的事件, : 我提出這樣的主張,相信一堆人會把我當瘋子,甚至會有人認為我在鬧版。 : 您所提出的管理人員不足、素質不一,這我很贊同,使用者我們無從限制起, : 畢竟是一個公開的站,而在申請帳號的同時,其實也有做出部份粗淺的篩選。 : 但是,如同您所說Ptt有問題存在,我們難道只能用你知我知這種消極的態度來面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8.15

03/12 17:53, , 1F
快推!免得人家以為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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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0, , 2F
幹!專業果然不一樣,我覺得很怪但是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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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0, , 3F
出來,結果被你這樣一講就豁然開朗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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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32, , 4F
X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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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40, , 5F
曹小甜:到底要寫給誰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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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我還以為只有我一個人看不懂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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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2:25, , 7F
我覺得我只大概看的懂一半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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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6:33, , 8F
推 這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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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6:34, , 9F
我學過 只看得懂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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