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共 27 篇文章

推噓12(12推 0噓 25→)留言3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8年前 (2017/07/28 07: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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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第十六條.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如果有醫事人員因自身權力,取得完整名單後,將名單公開在網路上面任人下載?. 而個資法屬於告訴乃論,迫於社會環境的壓迫誰會去告呢?. 可預見的結果大概是數千到數萬人因個資被公開被迫自殺、失去工作等等. 公開資料的醫事人員依然於醫療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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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6推 2噓 25→)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8年前 (2017/07/27 12:57),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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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說法存在一個很根本的原則錯誤. 因為在醫療防疫領域裡面 並不是有效就好. 而是越低越好. 拿你說的BC肝來說好了 一般煮沸消毒就有效了. 為什麼手術器械還要用高溫加壓消毒?. 簡單嘛 因為這樣發生率更低阿. 你反過來要證明 這樣做發生醫源性感染的機率 和沒做的一樣高. --.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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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8年前 (2017/07/27 12:35),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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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典型的理論派的烏托邦了. 因為實際操作中 根本做不到這樣. 光最簡單的 外科手術 術中被血液漸到. 到底要繼續手術 還是立刻下台立即消毒 就存在不同的處理. 如果並人體健 醫生可能會繼續手術. 而如果患者有重大傳染疾病 則需要立刻清洗. 這不叫歧視 而是醫生選擇繼續手術這叫醫生愛殤. 而傳染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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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8年前 (2017/07/27 10:0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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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防護可有效保護醫事人員,. 加上若感染者有接受治療抑制病毒,只要不要雙方有開放傷口,有明顯血液或體液交換,. 一般噴濺或接觸後傳染風險幾乎為0。. 如果醫事人員發生針扎或是其他暴露風險本來就有感控流程處理。. 不只是針對HIV,包含BC肝同樣都有處置機制。. 以HIV為例,一旦發生針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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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6→)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8年前 (2017/07/26 20:4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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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你已經放大不得拒診的定義了. 事實上 醫生在看診前是有權力拒診的. 不得拒診僅限於兩種情況 突發情況 和緊急救難. 而且拒診和病歷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你要說處罰拒診可以. 問題你要說因為拒診而不去做病歷雲端化. 和檢驗結果共享 根本是因噎廢食. 增加醫療和防疫負擔. 醫生本來就有權力知道患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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