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短ID真好)時間6年前 (2017/07/27 12:57), 6年前編輯推噓14(16225)
留言4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27 (看更多)
: → aljinn: 除非你能合理否定"BC肝的感控流程就足以處理HIV"這句話 07/27 06:02 : → aljinn: 不然將人數和流程混一起 再扯到器官移植 最後說是有燒香… 07/27 06:02 : → aljinn: 這樣只會導出"還有非常多傳染病也應該強迫主動告知"的結論 07/27 06:04 你這說法存在一個很根本的原則錯誤 因為在醫療防疫領域裡面 並不是有效就好 而是越低越好 拿你說的BC肝來說好了 一般煮沸消毒就有效了 為什麼手術器械還要用高溫加壓消毒? 簡單嘛 因為這樣發生率更低阿 你反過來要證明 這樣做發生醫源性感染的機率 和沒做的一樣高 : 推 uka123ily: 不是什麼有燒香而是實際上感控可以做到防護 07/27 06:05 : 推 cerberi: 推 07/27 07:04 --

07/12 12:44,
這樣未來澳洲打工度假根本撈不到錢啊
07/12 12:44

07/12 12:44,
這樣說也沒錯,認同鈣二氧化碳大大
07/12 12:44

07/12 12:45,
那個,我是碳酸鈣啦ww
07/12 12:45

07/12 12:45,
碳酸鈣是CaCO3喔
07/12 12:45

07/12 12:45,
...所以我是鈣二氧化碳Orz
07/12 12:45

07/12 12:45,
樓上文組
07/12 12: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229.75.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1131448.A.3FB.html

07/27 13:00, , 1F
目前愛滋研究者認為兩者的處理方式不需要差別對待
07/27 13:00, 1F
並非廣泛共識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7/2017 13:01:20

07/27 13:14, , 2F
你的共識是我們並沒有針對愛滋特別設計規範的現狀嗎?
07/27 13:14, 2F
不是我的共識 而是你說的不是共識 連各國的CDC都不支持.... 連醫療技術比台灣好的美國的cdc都主張 所有的病人都應該進行 HIV篩查了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7/2017 13:22:02

07/27 13:58, , 3F
那你知道國際防治策略是禁止未經同意的篩檢保障隱私嗎
07/27 13:58, 3F

07/27 13:58, , 4F
國際防治策略也禁止國家法律要求不必要的告知。
07/27 13:58, 4F

07/27 13:58, , 5F
其中也包含對健康照顧機構的告知嗎?
07/27 13:58, 5F

07/27 14:00, , 6F
你知道同時要求撤銷感染者未告知相關刑事處罰嗎?
07/27 14:00, 6F
國際是哪ㄧ國啦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7/2017 16:53:38

07/27 16:58, , 7F
那你該做的是以有效的理論/實務證據反駁"代表專業的"公衛
07/27 16:58, 7F

07/27 16:59, , 8F
學者和HIV研究論文 而不是用主觀和燒香的論點說服本來就
07/27 16:59, 8F

07/27 16:59, , 9F
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只有"印象"和"意識形態"的大眾和鄉民
07/27 16:59, 9F

07/27 17:01, , 10F
不如你自稱專業 他們看起來說不定更專業 信誰?擲茭決定?
07/27 17:01, 10F

07/27 17:01, , 11F
不然 * (錯字訂正)
07/27 17:01, 11F
首先 機率就是運氣 除非是100%或0% 其次 請先舉出證明 bc肝消毒流程再醫學領域而非一般領域已足以使用 臺大醫院對愛滋患者的精子也是洗了在洗洗了在洗 照你說的 應該只洗一遍 反正夠用了 洗多了還被說是歧視愛滋患者哩

07/27 17:34, , 12F
為啥這串看下來有種愛滋患者是特權階級的感覺
07/27 17:34, 12F

07/27 17:35, , 13F
傳染性疾病患者那麼多 怎就愛滋的特權那麼大...
07/27 17:35, 13F

07/27 18:02, , 14F
會認為特權,就是不了解感染者的處境阿。
07/27 18:02, 14F

07/27 18:04, , 15F
原來如此 可憐的人就有特權 醫護就活該倒楣呀
07/27 18:04, 15F

07/27 18:04, , 16F
你真是慈悲為懷呀 看來你一定不是醫護是吧
07/27 18:04, 16F

07/27 18:09, , 17F
哪一國,嚴格來說不是國,是聯合國
07/27 18:09, 17F

07/27 18:10, , 18F
從來沒有人說醫護倒楣活該= =
07/27 18:10, 18F

07/27 18:10, , 19F
而且我不知道提供愛滋感染者服務有甚麼好倒楣的?
07/27 18:10, 19F
聯合國下屬機構 就是有一堆超級大的嘴砲組織 所以我才問你哪一國已經實施了

07/27 18:11, , 20F
你的說法就是這意思呀
07/27 18:11, 20F

07/27 18:27, , 21F
不就是你的幻覺嗎?
07/27 18:27, 21F

07/27 18:30, , 22F
原來愛滋患者有權隱藏病情是我的錯覺呀
07/27 18:30, 22F

07/27 18:31, , 23F
那你一定是我幻想出來的人物
07/27 18:31, 23F

07/27 21:26, , 24F
沒有人說有權隱藏病情啊
07/27 21:26, 24F
那今天為什麼要隱藏病歷乃至藥歷? 隱藏藥歷不是針對醫護人員隱藏病情 難道是針對一般人隱藏病情阿 一般人又看不到藥歷 ※ 編輯: A6 (211.144.115.213), 07/28/2017 00:25:42

07/28 00:38, , 25F
我還是看不懂他的論點 所以就封鎖了 看來是對的(?
07/28 00:38, 25F
沒那麼複雜啦 其實就是到底要人權99分防疫90分 還是防疫99分人權90分的問題 問題 他不了解醫護人員第一線的真實情況 只是用想像的 就出現了純理論的烏托邦的結論 題外話台灣很多官員也是這種人就是了 變成外行領導內行 ※ 編輯: A6 (211.144.115.213), 07/28/2017 01:59:30

07/28 02:55, , 26F
中國醫生分享台灣第一線經驗(笑
07/28 02:55, 26F
我好歹title有個醫生 一堆連公衛相關都不是的還不是大放厥詞 而且 話說那你只敢開分身的又是什麼東西阿?說出來聽聽阿(茶

07/28 08:50, , 27F
推這篇 醫生看不到病歷搞笑嗎
07/28 08:50, 27F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17:45:57

07/28 17:59, , 28F
是不是醫生或公衛背景有影響論述的品質嗎?
07/28 17:59, 28F

07/28 18:00, , 29F
還是應該說反而是相關背景,其論述卻乏善可陳
07/28 18:00, 29F
那是因為沒相關背景的人 太理論太 烏托邦 詞藻華麗 去不切實際 大概可以用紙上談兵來形容

07/28 18:21, , 30F
所以說人家不是第一線
07/28 18:21, 30F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18:23:24

07/28 18:22, , 31F
請問你能在台灣執業嘛
07/28 18:22, 31F
首先 請問你在台灣能職業嗎? 你不能的話 你憑什麼拿這點來說?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18:25:38

07/28 18:28, , 32F
那就好笑了 所以大家立場不就一樣
07/28 18:28, 32F
立場是一樣阿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或用我是醫生這點 是推文某人硬要指出來的 有問題? 我只說我有相關背景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18:29:24

07/28 18:28, , 33F
就不要拿第一線人員來說嘴
07/28 18:28, 33F
我雖然在台灣不是一線人員 我在中國還是一線人員 況且我家人在台灣也是一線人員 有問題?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18:36:08

07/28 18:55, , 34F
中國法律跟台灣法律一樣?
07/28 18:55, 34F

07/28 18:56, , 35F
那你也只是聽來的,和你指責別人是想像的 不就一樣
07/28 18:56, 35F
我說的都是台灣的醫師法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0:54:23

07/28 20:56, , 36F
你不知道資格論,是訴諸權威的邏輯謬誤?
07/28 20:56, 36F
沒人較你訴諸權威 只是告訴你脫離專業和現實的叫烏托邦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1:00:39

07/28 21:00, , 37F
是說,你要不要先了解「訴諸權威」的邏輯謬誤?
07/28 21:00, 37F
是是是 閣下你說的國際又聯合國的不是訴諸權威?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1:02:13

07/28 21:03, , 38F
國際的訊息算是權威啦,但是重點是內容,不是國際耶。
07/28 21:03, 38F
那就荒謬啦 因為現實情況是 這權威根本不權威 連聯合國所在地美國自己CDC都不認同. 或許這就是訴諸自認為的權威的邏輯繆誤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1:05:41

07/28 21:04, , 39F
訴諸對手的身分背景,不會讓自己的論述更加堅實。
07/28 21:04, 39F
你先搞清楚 今天背景是誰先說出來的 好像不是我喔....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1:06:33

07/28 21:06, , 40F
等等,美國有不認同嘛?
07/28 21:06, 40F

07/28 21:07, , 41F
今天質疑我的背景的是你,不是我質疑你的背景喔。
07/28 21:07, 41F
背景當然有影響 最起碼背景至少要公衛和醫療相關的或上過傳染病或流行病 才能適合討論防疫問題 不然光傳染病患者手術室要關閉多久才能接下一個病人 你知道嗎? 另美國cdc主張 所有健康病人都應該做hiv檢查 和你屏蔽藥歷作法背道而馳.... 你要不要質疑我我懶得管 醫學生版有一大串你可以一個一個去質疑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8/2017 21:13:51

07/28 21:18, , 42F
美國建議篩檢HIV,有說不需要徵得病人同意嘛?
07/28 21:18, 42F

07/28 21:20, , 43F
而且篩檢HIV跟病歷保密這是不同兩件事。
07/28 21:20, 43F
但 "患者不同意"這幾個字 可以標註在病歷中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9/2017 2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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