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檔案應該交給誰?歷史學人在氣什麼?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黃小羊)時間8年前 (2016/03/14 22:14), 編輯推噓6(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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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來源】 故事 gushi.tw 【文章標題】 檔案應該交給誰?歷史學人在氣什麼? 【完整內文】 這幾天,同學、師長,還有真促會友人之間,最關注的話題大概就是再生 .com那批白色恐怖檔案。從8日胡顧問公開希望國防部聯絡,到後來表示將捐 給檔管局,就文獻保存的角度來看,到這邊問題都還不大。 但從前天上三立電視節目,到昨天上午在PTT公開徵求「歷史學生團體」做「 數位化」,乃至晚上戲劇性地在電視節目上交給彭文正代管處理(胡顧問是 交給正晶限時批節目,目前檔案在王世堅處保存,但如何處置,仍委由正晶 限時批節目╱彭文正處理)。 劇情急轉直下,網路上頓時一片叫好。但在我們這些相關領域人士來看,卻 只能頻頻搖頭。 為什麼呢? 因為這一切的作法完全不合乎歷史檔案處理的基本原則,也欠缺對轉型正義 的基本認知與思考。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古玩商人跟媒體炒手聯手 製造的鬧劇。 下面,筆者會從a. 檔案保存、b. 數位典藏、c. 開放方式三個面向簡單地說 明為什麼這是一件鬧劇。 a. 再生.com的做法完全不合乎檔案保存的基本原則 檔案保存,最重要的就是盡量維持檔案的完整,以便日後可以做不同的運用 。用比較淺白的例子來說,檔案之於歷史學者,就如命案現場之於刑警。兩 者都必須盡量的保持完整,以便從中找到更多的線索。 更重要的是,有些運用檔案史料的方式,是我們當下想像不到的。例如警察 局的治安報告,對於過去以政治史為主的歷史研究來說,可能沒有什麼用處 ;但在日常生活史興起之後,卻成為紀錄當地社會生活樣貌的重要史料。 舉個臺灣史領域的有名例子:日治時期的土地申告書。 土地申告書是當初日本領臺時,為了查明土地所有狀況而展開的調查檔案, 檔案記載了清末日初的土地所有狀況,對了解清代的社會與原漢關係具有相 當高的價值。 但戰後保管這批材料的地政單位卻不曉得這層價值,將其銷毀,只留下新竹 州的檔案,作為訓練之用。 這使得我們對清代漢原土地關係的理解,幾乎僅能從竹塹地區的狀況加以推 論。但我們都知道,不同地方的原漢關係可能有所差異,甚至非常不同。 無論如何,我們只剩下新竹州可以研究。這也是為什麼幾個重要著作都以竹 塹地區為對象的緣故。 c9 明治34年(1901)10月,土地申告書,目前除了新竹有完整檔案之外,其它 地方的檔案都是零星的。關於土地申告書的狀況,請見陳文添,〈國史館臺 灣文獻館收藏之檔案及提供利用概況〉,臺灣學研究:4,2007.12, p.77-90 為了不讓這樣的憾事再次發生,保有未來史料運用的可能性,現今的學界基 本上都清楚認知到,檔案必須儘可能地保存完整。所謂的「完整」,又可以 分為兩種:一種是資料上的完整性;一種是物理上的完整性。 先從資料的完整性說起。一般來說,政府檔案會按照分類類目,以卷宗的方 式,將一個案件的相關文書,依照時序整理存放。這對歷史學者來說非常重 要。編纂過後的檔案,可以完整地呈該現政府部門如何應對特定案件。 進一步說,檔案的分類、編纂、包裝方式,有時本身就透露重要的訊息,例 如政府部門、經手單位的更動。假使檔案散佚,我們就無法得知這些資訊。 其次,就物理的完整性而言。一份四五十年的檔案出土,最優先的工作是如 何令這些檔案可以繼續保存。因為紙張的物體實存本身也可能含有有用的訊 息,最基本的如可以從用紙看出當年的物質水平。 筆者以前就曾經翻閱過花蓮縣政府的機關檔案,發現那些文書是印在遣返日 人工作表格的空白背面,這可能就反應了當時物資確實缺乏(是否如此,當 然需要進一步的檢証)。 而這樣將就、粗製的紙張往往早已泛黃、脆化。要繼續保存這些檔案,最優 先的工作必然是拔釘、除蟲、修護、除酸。 GSF1001-0002-001-U 鄭益愷(1900)。[文件名稱:庚子年鄭益愷即七房禧記]。《數位典藏與數位 學習聯合目錄》。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5/f8/77.html( 2016/03/14瀏覽)。 再生.com這批資料,據胡顧問所說,是來自跳蚤市場。推測是檔案銷毀過程 中流出,或當年負責人自行帶走。這並非不可能的事情:在1999年檔案法立 法之前,臺灣的檔案管理並沒有非常完整的規範。 儘管各單位的秘書科可能負責如實地編纂,但這些檔案可能受潮損壞,也可 能在搬遷時遺失,當然也有自己帶出的,流出的檔案並不乏其例。 對舊書頗有研究的李志銘日前就提到了30年前的國書事件,就是一個搬遷遺 失的例子。2004年出版的《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則是另一個流出 後從跳蚤市場取得的案例 。 我們並不曉得這批檔案在胡顧問手上多久。假使是與那批喊價千萬,最後以 七位數賣給臺史所的保密局檔案同時入手,那也七八年了。這段期間到底做 了什麼樣的處置,是否聯繫過學術或國家檔案機構?目前沒有看到相關的報 導。 檔案的狀況從蘋果的影片看來,其實是需要做物理修復的,但我們也不曉得 再生是否有足夠的、良好的設備做拔釘、除蟲、修護、除酸的工作,或是只 有一般的防潮。 (也許胡顧問上節目的時候有說,但筆者不看政論節目,如果有也請指正。 但從用紙箱移交給彭文正來看,恐怕連最基本的防潮概念都有待加強。) 物理上的保全工作並不清楚,但資料上的保全工作,卻是相當糟糕。 如果是為了保全文獻,那麼這一批檔案應該是要整批處理,即便是轉手,也 應該是整批賣出。但是再生.com取得這一整批的檔案之後,卻是採取分案、 分件,以高價分別在網路上販賣。 這樣的作法在舊貨市場的邏輯中,或許可以幫助舊貨商人取得最高的利潤; 但從史料的角度來看,卻是完全破壞了檔案的完整性。 典藏1 典藏臺灣,數以百萬計的文件、文物、老照片、地圖、生物標本…..等公家 或私人單位的收藏,都可以從這裡找到數位化之後的影像。 b. 再生.com的數位典藏可行嗎? 10日,再生.com在PTT八卦版上,提出了徵求學生進行數位典藏的倡議。但筆 者很坦白地說,對數位典藏有一點基本認識的人,都會覺得再生.com的提議 非常有問題。 很多人認為數位典藏就是拍照或掃描儲存。但真正的數位典藏,除了系統之 外,至少包括數位化與後設資料(metadata )兩個層次。 數位化的部份,最主要的問題是兩個:用什麼樣的規格(拍照或掃描?檔案 格式如何?解析度如何?)與如何保存;而後設資料則涉及到這批材料如何 運用的問題,這一部份是圖資、資訊科學、博物館學、檔案管理、歷史學的 領域。 後設資料除了標示原始材料與數位資料的基本規格資訊(物理尺寸、重量、 格式、材質等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標示檔案涵蓋了哪些內容,與哪些人 事物有關,甚至與其他的檔案關係如何。 我們可以用公版的後設資料,如一般常用的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 便是一套發展地非常完整,可以視情況調整的後設資料格式。都柏林核心集 規範了15種基本元素。假使不遵循普通的國際標準,那麼至少會標示人、事 、時、地、物、機構、組織等事項。 而針對特定的檔案,也可以做特殊的設定。例如,若是判決書,那麼可以特 別設置判決法官、適用法規、刑期等等的欄位;如果是地契,那麼承買人、 出賣人、圖章都是可以特殊注記的欄位。比較細緻的,會有文件摘要,這就 得要有人讀完整份文件,然後給一段簡短的描述。 這部份通常要與系統互相搭配:你想讓搜尋可以細到什麼樣的地步,那麼就 可以設多細的欄位。 當然,最細緻的,是全文key-in。這部份就得看這些檔案是否字跡整齊,如 果整齊的話,那相對容易——清代的奏摺與起居注是最標準的例子,這些文 書都有專人抄寫,字跡絕對工整,這類史料的問題是句讀。而如果是鉛字, 甚至可以用OCR處理後再核對。 image 蔣介石的批示字跡 但如果字跡潦草,就得費一番功夫熟悉撰寫人的字跡(例如蔣介石的批示字 跡就非常潦草):如果同一批檔案裡面有多個撰寫人,字跡都相當潦草,那 就最麻煩了。 無論如何,一旦涉及真正的、完整的數位典藏,那麼必然需要做一定程度的 檔案解讀,這就一定會花費不少時間。實際的時間長度,得看史料的性質, 該單位的人力與工作排程而定,很難概一而論。 c. 政治案件檔案該如何公開? 因此,除非再生.com沒有短期內交給檔案管理局的意願,那麼由再生.com找 人做完整「數位典藏」,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過,PTT上也有網友提出了另一種方式:先數位化之後,再公開由群眾進行 後設資料或打字的工作。這樣的方式可行嗎? 這裡涉及的問題是:檔案應該如何公開? 從研究者的角度而言,檔案越公開是越方便,我們也都希望檔案能夠儘快地 、儘量完整地公開。但,這並非唯一的準則:檔案是否公開,得視檔案的內 容而定。 許多人期待檔案公開,能夠讓大家知道誰是加害者,但就轉型正義而言,最 優先的議題,是恢復、保護受害者的權利。從這一點思考切入,有真,也有 假,更可能涉及受害者的隱私(例如家庭狀況調查、跟監資料等等,不過我 們並不確定這批檔案中是否包含這些文件)的白色恐怖檔案是否適合直接公 開?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為它有侵犯受害者,或是第三人隱私權的可能。這一 切,都必須等待確認檔案內容之後才能夠決定。 在這一方面,東德史塔西檔 案的處理方式,可以借鑒。這裡,獨立記者林育立所寫的報導可供借鑒,筆 者就不多談了: 【東德轉型正義系列報導五】打開傷口是為了復原—專訪德國史塔西檔案局 局長(上) 【東德轉型正義系列報導六】打開傷口是為了復原─專訪史塔西檔案局局長 (下) 簡單來說,兼顧知情權、隱私權與學術研究的公益價值,才是好的檔案公開 。而這都必須建立在一定程度的檔案解讀之上。 當我們有這些基本認識之後,我們就會發現:再生.com的作法非常詭異。它 既不是好的檔案保存方式,也不是好的數位典藏方式,更不是好的轉型正義 模式。 這幾天來的各種舉動,除了增加媒體曝光度之外,並沒有任何的實質效益, 這也是為什麼歷史專業人士與推動轉型正義的民間團體,對此都不表肯定的 原因。 可以說:不會有任何一個具有基本史學訓練的歷史學學生團體響應再生.com 的倡議。因為從目前的資訊看來,這樣的數位典藏問題太大了。光是數位典 藏就是如此,更不要說後續錯綜複雜的權利問題了。 總而言之,回到前面說的,一份四五十年的檔案出土,最優先的工作是如何 令這些檔案可以繼續保存;其次才是如何公開這批檔案。我們需要的是一個 完整的、兼顧兼顧知情權、隱私權與學術研究的檔案管理與開放機制,這也 是學術界與真促會長期以來呼籲的。 事實上,檔案管理局跟中研院臺史所都是相當合適的單位。尤其檔案管理局 目前是二二八與政治案件相關檔案最集中的典藏地,這些檔案從陳水扁政府 時期徵集調出以後,都好端端地在檔案管理局裡面。只要有足夠的經費跟編 制,並不必擔心這些檔案會「消失」。 這一點,筆者相信多數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研究者都能夠作證。專家、學術 機構並沒有那麼不可信任,許多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歷史,都是在這些胡先 生不信任的專家學者長期努力不懈之下,才得以澄清(很可惜的是,無論統 獨藍綠的支持者,都不太看這些學者的著作,以致每年的二二八都要看不少 政客與網友的神奇言論)。 說了這麼多,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某些媒體人與政治人物可以先把狀況搞清 楚,而不是一味地炒作,更不要隨便的「備份資料」,不僅可能侵犯隱私, 更可能傷害了史料。 也希望胡先生能夠儘速的將這些檔案捐出,讓這批檔案能盡快進入好的典藏 機構,而不是放在沒有任何防潮、恆溫設施的紙箱之中,讓它們承受不必要 的風險。 餘論:淺談3月10日的「正晶限時批」 筆者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基本上是參考相關報導。12日晚間才在網路上看了 10日的正晶限時批節目。但看了之後,覺得問題比原本以為的還大。 周玉寇女士講的東西,沒有看到檔案,無法評論。但鹿窟案並非因情治人員 貪圖獎金而捏造的案子,把檔案上的組織描寫,直接與檢舉獎金掛勾,是非 常不負責任的說法。 管仁健先生對白色恐怖的解讀也是錯誤的,1950年代是針對省工委的大規模 逮捕,這些被逮捕的地下黨員原先只是被關著,直到韓戰爆發、臺海局勢穩 定之後,許多人被處決,並非都沒有處決。管先生舉例的蔡孝乾,是被策反 利用的高級幹部,這是針對高幹的特例,不是普遍的狀況。至於他「文物」 與「文史資料」的分別,或許是舊貨市場的用法,在歷史學界並沒有這樣的 分法。 其他如王世堅先生、彭文正先生、李晶玉小姐等人不斷的暗示或明示,認為 檔案交給檔案管理局之後,難保不被銷毀,甚至為此刻意曲解檔案管理局主 秘陳美蓉的發言。整個節目其實是非常糟糕的來賓組合與討論。來賓中只有 鍾年晃較有基本的認識。 最關鍵的一點是:節目主持人跟來賓不曉得是不知道,還是故意不談清楚的 一點是:納入檔案管理局典藏的檔案,都是國家檔案,它與一定年限必須銷 毀的機關檔案不同,是永久保存。 順帶一提,該節目「『抓匪諜,賺大錢』的產業鏈 」的字卡全部摘錄自全面 真軍的〈您所不知道的白色恐怖時代-「抓匪諜,賺大錢」的產業鏈〉。 而且相關議題在真促會的《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之中, 李禎祥所執筆的〈超級硬仗:追還財產〉一文內有更清楚、準確而仔細的討 論。但正晶限時批並不採用,只是隨便找一篇網路文章處理,而且筆者沒有 看到任何的來源標示。 延伸閱讀 蘇峯楠,〈數位典藏比你想像的還要專業多了〉 mayaman的說明 曾任數位典藏助理的suumire說明 曾有數位典藏經驗的慣愚林說明 臺史所助理的說明 WYBOY0822 、sooppp wuwang806 的舊聞整理,不過它漏了一點,就是再生.com這次還是分批賣 黃丞儀,〈《政治案件檔案法》不容再拖〉 葉虹靈,〈別讓鬧劇變成悲劇—給彭文正與胡顧問的建議〉 許雪姬,2014,〈「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讀與研究〉,《臺灣史 研究》,第21卷第4期,頁187-217。 補充: 在此次風波中,許多人把矛頭指向了臺史所許雪姬前所長。有關「保 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讀為什麼耗時如此長久,上面的〈「保密局臺 灣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讀與研究〉做了簡單的說明。但詳細的狀況,仍得由 臺史所出面說明,筆者無法代為回答。但無論如何,許教授在臺灣史研究上 長年的努力與貢獻,並不容抹煞。有興趣了解許教授貢獻的朋友,可參考中 研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的專訪,以及許教授2007年談自己從事二二八口述 史經驗的文章。 檔案修復相關 檔案管理局,〈紙質類檔案破損修復介紹〉 姜正華,〈檔案文獻的裱褙與修護〉 檔案磚(書磚)的修裱 夏滄琪,〈圖書、檔案紙質的酸化危機與除酸處理〉 【轉錄連結http://gushi.tw/archives/22031轉錄心得】 這是「故事」網站上,針對這次的「白色恐怖文件」事件,歷史學人做的說明。 原文裡有更多的連結,包括底下延申閱讀裡,都是超連結。 許雪姬前所長的〈「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讀與研究〉論文,足足有32頁。 光是講解這批史料研究方法的文章,就需要32頁,史料本身的複雜度,可想而知。 要像監院的政治獻金資料那樣用網民力量硬做數位化,大概不必做到一半,這些老 紙頭就全毀光了。 說穿了,監院那次的成功,是因為那次只是監院擺爛,故意增加民眾取得資料的困 難度。那次的行動就算失敗,政治獻金的資料仍然躺在監院主機和檔案室裡。 這次不一樣,原稿有不可替代性,毀了就是毀了,沒有備分。 這種「沒有替代方案」的作為,是最需要小心注意的,因為「只有一次機會,錯了 就完了。」 在這種事情上,我只能選擇「相信專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5.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7964847.A.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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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不歡迎某w再貼同樣跳針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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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考慮過一種可能性:學者之所以能長期研究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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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被禁止,是因為情治單位默許、甚至是已經吸收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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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眼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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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其實就只是把中國對學術研究人員的管理拉過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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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應該會有這種做法,但解嚴之後並沒有直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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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所以曾為情治單位眼線的學術人員有可能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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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學術界裡面,外在環境不允許這樣的人披露身份,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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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轉型正義尚未啟動,而黨國一體的氣氛沒有改變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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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人員是很有可能繼續領來自黨產的津貼,當KMT的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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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種推測基本上是很重的指責,所以我一直沒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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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經歷過白色恐怖那個年代的人應該都會擔心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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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可以理解這篇文章所指責的那些人為何會有那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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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獻保存的角度我會推這篇,但是從歷史脈絡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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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認同至少等520之後再交給蔡政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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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質疑精神不去史學界精進,卻先質疑學者被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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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的假設小心求證,你願意去查證台史學界被收買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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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這麼重要的史料,多考慮一點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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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嗎,還是只是在沒什麼人見到的地方放個砲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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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研究228相關的史料早就幾十年了,你是不是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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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太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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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他們研究了幾十年的時間我才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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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kmt打壓多年,你乾脆說他們都在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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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小蔣還沒死,四十多年前老蔣才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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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學術人員的名聲,就是推測推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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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去八卦版發文推測推測,還是多花點時間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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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史學界這些研究人員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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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正面回覆我問題,只會跳針,以為別人跟某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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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不清楚阿,ptt學科學的一堆,不要琇下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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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vQZ54p (PublicIssue) 不要視而不見!帶風向還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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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 真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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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 東西誰的 誰有權決定不公開的 到底完整原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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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上傳完全大眾檢視 不要一堆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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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白色恐怖史料揭密,結果有人帶風向到想玩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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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跟當初封閉真相的…好似雷同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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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自我限定選項裡沒有直接的完整完全原稿上線,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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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什麼科學學術研究 顯現真相。連個處理方式多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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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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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jetalpha及類似看法的朋友: 你的疑慮, 在目前的學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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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能的(麻煩中研院台史所不需要立刻對號入座, 認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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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貴單位), 不過, 也必須要說, 有些學者真的是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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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奉獻, 故個人建議類似有持類似看法的朋友們, 可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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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其言行(學術/相關個人言論、交友等), 來加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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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 觀其言, 可以訓練自己的語言文字解讀能力及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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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 觀其行, 可以確認是否言行一致, 以彌補過去教育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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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作文能力紙上功夫的缺失, 三來, 可防止個人因此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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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信任人(畢竟信任是一個良善社會運作的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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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生活上就容易多疑(這不小心可能就會陷入「迫害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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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 影響到個人心理健康及生活, 這也是我個人用來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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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方式). 最後, 個人也跟你一樣想說, 在kmt還未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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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瓦解前, 多一份小心是護人、護己(個人知道的某些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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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努力的學者人其實很單純,不把自己變成另一個km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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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 個人有時也會為這樣的學者擔心, 因為小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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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少......). 以上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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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viSl9X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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