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雜述] 提及莫言-公民板2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05/17 16:36), 10年前編輯推噓12(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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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如果你之前說的文學記者,如果他的資歷跟學識足夠,也未嘗不能擔任環評委員。 : 因此環境開發若會導致文化資產風貌的改變,確實可以納入相關背景的專家。 這點我第一篇回應有說了。 我並不是覺得"文化對環評不重要",重點是"資歷和學識夠不夠"; 所謂的模憲也是一樣--張某人的學識就是不夠嘛,要不然你以為我在質疑什麼? 奇怪了,我說了那麼多,居然有人又繞回原點了,那我前面都白講了嘛! : 只是如果你認為文學記者就不能擔任,那就太狹隘了。 : 另外到底張娟芬什麼撒謊還是罵人,或是你說什麼什麼的, : 我實在也看不出來到底你提的這些有什麼可爭執之處。 答案很簡單。 一個沒有誠信的人,我們如何相信她具有公信力? 一個立場偏激的人,我們如何相信她會做出公正的裁定? 我已經說過,不反對她當鑑定人, 但她要坐在台上裁決問題,除非你們真的打算把這場討論會當成家家酒, 那我想都是不適當的。 : 如果是誰的臉書自言自語或跟你吵架的過程,我覺得很多人對這沒什麼興趣。 那我再問一次,不誠實的人,可不可以當模憲大法官? 我知道完全合乎規矩--那些委員想選一個不誠實的人上台,也是他們的事, 所以不要跟我跳針"規矩合法"了--, 我只是想問,一個不誠實又偏激的人,有資格坐在那裡嗎? 當然,我承認這完全合乎所謂模憲的法規,就跟馬英九簽的約"都合法"是一樣的, 不過我想大概沒人會認為馬英九很老實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1851795.A.62A.html

05/17 16:43, , 1F
不誠實是你們私人糾紛
05/17 16:43, 1F
她是在公開的板面上撒謊,而不是私下的行為, 換言之,這是公開的不誠實。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16:44:52

05/17 16:58, , 2F
那在ptt人身攻擊擊是?
05/17 16:58, 2F
人身攻擊又不是撒謊,而且我也說了,"我不去坐那個位子,因為我不夠格"。 結果你還是在迴避我的問題: 撒謊的人,到底夠不夠資格坐那個位子?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17:19:02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17:42:53

05/17 19:44, , 3F
在ptt人身攻擊的是誰~? 撒謊的又是誰?
05/17 19:44, 3F

05/17 19:45, , 4F
這兩種人誰或是誰夠不夠格坐什麼位子??
05/17 19:45, 4F

05/17 19:46, , 5F
這議題很重要???對台灣人民有什麼必要的影響?
05/17 19:46, 5F
所以誠信不重要,萬歲萬歲萬萬歲~

05/17 20:11, , 6F
我們可能需要審視目前大法官有沒有說過任何謊話。
05/17 20:11, 6F

05/17 20:11, , 7F
不管是對家人朋友或是在臉書。
05/17 20:11, 7F

05/17 20:14, , 8F
是說,為什麼你們在臉書吵架,要拿出來講給大家聽?
05/17 20:14, 8F
所以uka認為說謊也無所謂囉?

05/17 20:17, , 9F
這道理就跟發集氣文很像...
05/17 20:17, 9F

05/17 20:26, , 10F
喔對了,市長你不去坐那個位子,是因為你沒被邀請參加吧?
05/17 20:26, 10F

05/17 20:26, , 11F
你要先受邀參加才有你夠不夠格的問題呀
05/17 20:26, 11F
就算邀請我也會推掉唷。

05/17 20:41, , 12F
XD.....問題就是沒邀你呀...根本還沒有推不推掉的問題吧
05/17 20:41, 12F
按大清律令,在公堂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1:57

05/17 20:41, , 13F
你們在臉書吵架跟說謊是跟大家有什麼關係?
05/17 20:41, 13F
請問臉書是不是公開場合?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2:10

05/17 20:42, , 14F
這樣的行為就是以私害公。
05/17 20:42, 14F
那你回答我,臉書算不算是公共場合嘛?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3:33

05/17 20:44, , 15F
臉書嚴格來算是私人板面。
05/17 20:44, 15F
如果是設定朋友才能看得見,那當然是私人板面,但問題是她是設置公開板面喔! 私人板面我就沒意見了,如果是公開板面,那當然是公共領域了 。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4:54

05/17 20:46, , 16F
這跟公開與否無關,私人板面不用受你的指點。
05/17 20:46, 16F
我再說一次,在臉書上發表就是公開言論, 不管是撒謊或是怎樣,公開言論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這麼簡單。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7:29

05/17 20:47, , 17F
你要拿去風送頭是你的私德問題,但這跟大家無關。
05/17 20:47, 17F
公開的言論,絕對不會是私德問題。 就好比在本板發言,絕對不會是私領域一樣。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8:25

05/17 20:48, , 18F
所以你是說公開對家人說謊也是公眾之事?
05/17 20:48, 18F
是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49:00

05/17 20:49, , 19F
其實你也清楚這跟大家無關吧,看你回應都避答
05/17 20:49, 19F

05/17 20:49, , 20F
這個版是誰的私有物嘛?私人臉書板面是公共論壇?
05/17 20:49, 20F
臉書板面本來就是公共論壇,有錯嗎? 只要你不設好友限定,都是公共論壇。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0:39

05/17 20:51, , 21F
臉書有承載意見的公共性,但私人臉書板面不是。
05/17 20:51, 21F
那你就設限定好友觀看就好了,我沒意見。 但如果你是開放給大家都能看,那很抱歉,你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05/17 20:51, , 22F
你是不是因為臉書吵輸了所以才想來這獲得支持???
05/17 20:51, 22F

05/17 20:52, , 23F
不管是否設定好友,私人板面嚴格來說都不算公共論壇
05/17 20:52, 23F
你要這樣護航我也沒話說,不過我想你這種論點提出去,大概會被電爆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2:59

05/17 20:52, , 24F
難道不鎖門就說這是不特定人可使用的公共場合?
05/17 20:52, 24F
如果你拿個大聲公從屋子裡對外面廣播,你要不要說這是私人言論? 你都已經對外廣播了耶~

05/17 20:52, , 25F
你是不是不敢承認這事跟大家無關??
05/17 20:52, 25F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3:58

05/17 20:53, , 26F
我不否認該為行為承擔後果,但那不是公共事務。
05/17 20:53, 26F
好,那不管是不是公共事務,這個人的誠信是有問題的,我們都同意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4:32

05/17 20:54, , 27F
你要拿來說嘴是沒人能管,但這不關大家的事。
05/17 20:54, 27F
個人言論是個人的事,誠信有問題是可受公評之事。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4:53

05/17 20:55, , 28F
誠信有問題可受公平,但你們吵架不是。
05/17 20:55, 28F
那你不否認張某人的誠信有問題囉?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5:59

05/17 20:55, , 29F
你先承認這不是公共事務呀? 還有不管的喔
05/17 20:55, 29F

05/17 20:56, , 30F
那我也可以說 好 不管這人誠信問題 這不是公共事務同意吧?
05/17 20:56, 30F

05/17 20:57, , 31F
我完全看不出來到底哪裡有誠信問題。
05/17 20:57, 31F
就是說謊啊,你要的話我可以寄一份詳細的信給你。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7:44

05/17 20:58, , 32F
請不要寄信騷擾。
05/17 20:58, 32F
簡單說就是說謊,你可以去張的臉書看她罵我的那篇, 我下面有完整的回應,在裡面也有解釋。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0:58:45

05/17 20:59, , 33F
XD 你根本是想讓別人去看你們吵架內容嘛
05/17 20:59, 33F

05/17 21:00, , 34F
我對你騷擾張然後讓他生氣的過程沒有興趣。
05/17 21:00, 34F
不管我怎麼"騷擾"(這也是很主觀的用語),說謊都是不對的; 我可以因為我被"騷擾",就說謊話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01:41

05/17 21:02, , 35F
可以呀 為什麼不行?
05/17 21:02, 35F

05/17 21:02, , 36F
而且這跟公共事務無關喔
05/17 21:02, 36F

05/17 21:03, , 37F
當然可以用說謊反擊,不然要忍受到何年何月?
05/17 21:03, 37F
太好笑了。 跟認為說謊合理的人,沒什麼好講了:) 我的回答很簡單,只要說謊,誠信就是有問題的。

05/17 21:04, , 38F
隔壁正妹每天都望著我 於是我拿大聲公在門口喊
05/17 21:04, 38F

05/17 21:05, , 39F
我覺得我今天比昨天還帥!!!!! 這也不算公共事務吧
05/17 21:05, 39F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06:58

05/17 21:06, , 40F
只要尚市長不要私信給我,要我說什麼謊都可以。
05/17 21:06, 40F
所以我們兩個都不會去當模憲大法官:) 從這個角度來說,張娟芬的臉皮厚度應該是比我們兩個都厚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08:35

05/17 21:08, , 41F
就模擬的嘛 管很大耶 又沒被邀請 又要該該叫
05/17 21:08, 41F

05/17 21:10, , 42F
給個建議,不用浪費時間在這種對方不痛不癢的指控。
05/17 21:10, 42F
很抱歉,我不認為誠信是不痛不癢的事情。 台灣就是因為像國民黨這些人把誠信當成不痛不癢,才會搞到現在這種狀況的, 所以你還認為誠信不痛不癢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11:28

05/17 21:12, , 43F
國民黨事在臉書上沒有誠信嘛?
05/17 21:12, 43F
馬英九的臉書常常臉不紅氣不喘講謊話喔... (而且他的臉書是掛"馬英九總統"喔!)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13:30

05/17 21:14, , 44F
國民黨明明是政治的作為上沒有誠信。
05/17 21:14, 44F
他們在臉書上發言也一樣沒誠信:)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42), 05/17/2015 21:15:18

05/17 21:15, , 45F
我不太理會他們在臉書上怎樣。
05/17 21:15, 45F
文章代碼(AID): #1LM5CJOg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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