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治] 有關公投門檻請教
原本是要在家吃的
用投票方式決定晚餐要不要出去吃
否決就在家吃
10個人
4個人同意 3個人不同意 3個人沒意見不投票
不同意的覺得和同意"差距太小"有可能會輸
3個人改不投票
不要投讓門檻過不了就可以直接取得勝利了
反動員例子請看
http://youtu.be/kNTnLeMyPLQ
不同意的還可以在家看電視或出去玩
同意的卻還要去投票犧牲自己時間
不同意的可以用"投票"和"不投票"的方式達成目的
同意的卻只能用"投票"的方式達成目的
這樣不是不公平嗎?
然後改簡單多數決
勢必正反方都要去投
就有人說怎麼可以只憑4個人就決定還不到半數耶
換成3個人同意 2個人不同意 5個人不投票
就說怎麼可以只憑3個人就決定
那怎麼不怪那5個人幹麼不投票?
更還有人說我平常都在家吃
有人提案
我就要出來投不同意很煩耶
反對簡單多數決
※ 引述《hank61204 (荒城月)》之銘言:
: 正常投票下該議題會過,正方門檻為35。
: 而反方不投票會造成甚麼結果。
: 49贊成0人反對,未達50門檻,所以該議題沒過。
: 49人贊成卻被21反對者否決,
: 肇因因故無法投票者被消極納入反對方。
: 21+30=51故門檻未過否決該公投。
: 沒有投票的人就不該計算入內
: 一般而言沒投票就是沒意見,而因故無法投票就跟因故無法考試一樣。
: 投票沒有補投票所以一律不計票(不算分)。
: 從小到大有人問我意見,我回答沒意見都是讓其餘人決定的意思(EX晚餐吃甚麼)。
: 不知道有沒有人不是這個意思。
: 台灣約2300萬人 能投票人約為1800萬人 投票率算高估七成約1260萬
: 在反方積極投票下
: 正方需要門檻 約630萬票
: 但若在反方在家吹冷氣不投票下
: 正方需要門檻 約900萬票
: 在台灣歷史上還沒有單一選項過900萬的。
: 而反方比正方來的優勢太多了。
: 所以不公平不民主的公投我覺得該改改了。
: 怕沒門檻可以折衷約莫3成。
: ===============================================
: 補充一下公投資訊
: <公投第一關總票數必須達到能投票的有效票50%
: 意思就是1800可以投票的人,正反方相加要有900
: 第二關才看正反方票誰多>
: ^^^^^^^^^^^^^^^^^^^^^
: 以上是比較容易懂的看法。
: 以下是原文。
: 第 30 條
: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 否決。
: 感謝版友提醒:)
: 已將規則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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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izmp:問題是家裡的飯都快煮好了啊 04/2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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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就很難出去吃飯囉
大概幾乎每次都被否決
變成要在家裡吃
推
04/26 23:26,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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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nowing (220.133.31.92), 04/26/2014 23: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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