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看挪威殺人犯重新檢討死刑--兼論刑法

看板Policy作者 (邀棋前請先知會)時間12年前 (2011/07/31 06:55),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1 (看更多)
我對文章沒啥太大的意見 也沒有任何打算說服人廢除死刑與否的論述 只想問個小問題 ※ 引述《stevegreat08 (第六天魔王暴君)》之銘言: : 一個犯罪的產生,不是去追究「那個人」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 而是應該去追究這起犯罪未來再發生的可能多大? : 造成的影響有多大?怎樣可以有效的預防?是否有其他外部損失? : 或者社會隱藏了「什麼不為人知」的問題而造成的? 為什麼在談論死刑的時候我們這麼在乎應報論的是否正當 但卻又不願意在面對一般罪刑時 同樣的討論應報的正當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2.163

07/31 07:57, , 1F
因為只有死刑才是真正的應報,所謂殺人償命
07/31 07:57, 1F

07/31 07:59, , 2F
罰金勉強算,其他的,徒刑、勞役等,近來的學者會用
07/31 07:59, 2F

07/31 07:59, , 3F
『矯治/教育』手段去形容
07/31 07:59, 3F
為什麼『只有死刑才是真正的應報』? 所以其他的刑罰都不是應報? 或者其他刑法在本質上有再社會化或回復原先狀之類非應報論的功能?

07/31 09:32, , 4F
所有的約法都是一樣的 死刑徒刑納稅兵役教育交通條例...
07/31 09:32, 4F

07/31 09:40, , 5F
應報也可以是眾人之間的約定
07/31 09:40, 5F

07/31 09:41, , 6F
律法並不一定先天上遵循應報原則
07/31 09:41, 6F
你在逃避問題? 你並沒有回答為什麼人類社會如此重視刑法的罰惡 但卻無法將同樣的應報標準置於死刑上 『律法並不一定先天上遵循應報原則』 這句話我不反對 但這句話沒有任何實質意義或得以支持任何立場的論述 ※ 編輯: dans 來自: 140.119.29.15 (07/31 14:59)

07/31 15:04, , 7F
後邊有人刪除兩篇文!?.挺可惜得
07/31 15:04, 7F

07/31 15:07, , 8F
「其他刑法..非應報論的功能」問得不錯
07/31 15:07, 8F

07/31 15:15, , 9F
我只是談論民主 你問.刑罰為何原則不一 我不知道
07/31 15:1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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