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看挪威殺人犯重新檢討死刑--兼論刑法

看板Policy作者 (邀棋前請先知會)時間12年前 (2011/08/01 03:26),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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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第六天魔王暴君)》之銘言: : 於是就堅定了「應報」的思想,其目的也是「矯正」啦, 這句話不知道是怎麼推導出來的 可以解釋一下嘛 我不知道為什麼應報論的思想還有什麼矯正不矯正的目的 : 我的主張是,對於犯罪我們應該是正視監獄的功能, : 以及防止出獄後行為人能夠融入社會,防止再傷害社會, : 倘若真的沒辦法,或許就能如網友說的---永久隔離 : 但是,永久隔離的方法又能是什麼什麼呢? : 死刑?終身監禁?或者建立一個可以自給自足的地方讓他們自己生活? 你還是沒有回答到重點 如果刑罰應該以你前文所述之再社會化或隔離為主要目的 那是否任何刑事案件即便是殺人強盜詐欺等犯行 只要確認有悔意、不再犯之可能即能免於刑罰? 但事實顯然不是如此 社會對於刑罰中罪有應得的正義實現遠超過其他的你所舉之刑罰目的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應報論的論述有任何不理性之處 所以每當我遇見反對純粹應報論的論述時 我就會很納悶而想問問: 『為何在死刑議題上我們如此反對應報論的論述 但卻又無法將相同標準等而置之於一般犯行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6.112 ※ 編輯: dans 來自: 140.119.156.112 (08/01 03:28) ※ 編輯: dans 來自: 140.119.156.112 (08/01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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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洩懲罰慾望的同時又要以謙謙君子自居,如果真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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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歸於社會系統的自在自為,則一切歸責於個人的處置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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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失去正當性,但是人類骨子裡的懲罰慾望卻又使「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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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用一套矯治、教育、社會復歸的論述,來重新建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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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的正當性,承認自己也有報復心似乎對理性人是一種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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