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基本工資定為17880元

看板Policy作者 (加油)時間13年前 (2010/09/22 12: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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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koferng (岡田:果然不是天天過年!)》之銘言: : ※ 引述《subclavian (subclavian)》之銘言: : : 關於薪資過低這個問題之前美國walmart也發生過 : : 該公司以給員工每週工作38小時part-time pay的方式 : : 避開美國過高的基本工資 : 這個例子好證實一件事情,就是過高的基本工資只會扼殺就業。 : 特別是缺乏技術的邊緣勞工,walmart的工作性質多數也是如此。 Walmart的勞工問題不是一天兩天,對勞工來說,他根本不是模範企業 就Walmart扼殺就業的問題實跟基本工資無關, 何謂過高的基本工資?22k過高 還是18k過高? 一家7-11大夜班需要一個人站 基本工資從98元調到200元 需要幾人站大夜班?? 基本工資調到50 需要幾個人站7-11大夜班?? 零售業勞力需求彈性很低的,一定都是請必要的人力 允許冗員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 : 所得到的結果是這些領取過低薪資的員工 : : 薪水不足以支付基本生活開銷 : : 而必須仰賴社會福利來支付 學費 醫藥費 房租 等 : : 這些社會福利的錢由政府給付 : : 而政府的錢當然是由納稅人出 : : 換句話說 walmart只是把它該付的薪資 : : 轉嫁到美國全國國民身上罷了 : 這種推論沒有意義,過高的基本工資,企業外移沒有工作機會 Walmart這種企業可以擴充版圖到海外 但要怎麼外移??她市場在哪裡?? 有太多適用基本薪資企業根本沒辦法搞外移 ex.請外勞當工人的工程事業,零售業、服務業 而製造業外不外移的思考,不在於基本工資的微幅調漲, 而在於政策法令,跟想不想賺多一點 而這是邁入已開發國家必經過程,小學還是國中有學過吧?? 第一級產業第二級產業跟第三級產業比例的變化,一定會隨著國家興盛做一樣的改變 你有這個迷思還蠻正常的,跟馬英九他們想法很像,但不太貼近事實 也不是很了解企業主說法背後真正的想法 : : 最低生活費是人生存在這社會上所需的最低開銷 : : 跟資本主義 馬克思主義 供需平衡 等這些虛無飄渺的理念無關 : : 在大談經濟學分析之前 人是需要吃飯的 : : 資方不願意支付這筆錢 : : 就是由全民買單 : 這就是標準的定義混淆的後果,最低生活費用跟基本工資是不相同的東西。 : 最低生活水準費用關乎個人的生存權,是政府應該管的範疇,這也是為什麼 : 失業也要政府救濟,硬把問題推給企業毫無意義。 這次你有定義水準比之前好 但問題推給企業是正確的 政府一直為企業立法 卻久未對資方要求給勞方牛肉 使得經濟雖然成長 ,但是勞工薪資卻未實質成長 貧富差距增大,才是主因 勞工薪資的增長不是資方成長的自然結果 更多是政治角力、勞工運動下的產物 : 除了考慮各種不同外在因素外,最重要的還是績效考核也就是個人對企業帶來的價值。 : 這也就是為什麼業務員在待遇跟升遷上往往最吃香,因為那是營業單位。 : 轉換到政策上來看,兩種定義衍生出的政策應該要朝完全不相同的方向 : 1.基本工資定義上等於最低生活費時,在勞動保險、健康保險上企業不應再負擔任何 : 費用。因為最低生活費的意涵,就是個人領取的薪水足以支付此類社會安全的支出。 : 2.基本工資等於個人工作能力的價值,勞保、健保等支出應該由企業部分負擔, : 因為基本工資僅是個人工作價值,而非個人最低生活保障,基於企業的社會 : 責任應當負擔部分社會安全的支出。這也是為何企業代替勞工繳納的勞健保支出 : 在統計上算做勞工收入的一部分。 : 回過頭來看國內的狀況,由於定義曖昧不清,所以就變成一堆費用跟著薪資掛, : 結果薪資反而僵固化。當勞健保與薪資所得掛勾,又要求企業負擔部分保費時 : 任何本薪的調整都會有額外的負擔,依照現行的制度進行任何純粹依照法律的 : 調薪就會變成調升1元的薪資等於多負擔約1.12的支出。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 : 許多公司都採取底薪加績效獎金的制度,因為可以規避多餘的負擔。 這是相當不好的迴避作法,大陸調升1元薪資等於多負擔1.31的比例更高 如果有做過人資,應該就了解基本工資、公務員凍漲的這幾年實質薪資也停滯 以及如何否定掉賺錢企業調薪的決定 企業本來就有社會責任,台灣政府對企業算好的 : 到這邊都還只是考慮到基礎的定義問題,尚未加入區域經濟差異等因素後的差距 : 只要把區域經濟差異加進來,就可以發現為什麼出了台北市一堆中小企業在薪資上 : 違規的亂七八糟。因為從基本生活水平來看,基本工資遠遠高於最低生活費用, : 結果就是大家來違規。政府公務員兩方面的便宜行事就變成,既不想從源頭解決問題 : 也不想去取締企業違規的狀況。 立法是主要問題,現行法規對企業違規沒有足夠的嚇阻性 導致企業只想拖 : 簡單來說,把基本工資當作最低生活水準費用不是不可以,但整體的政策上必須 : 考量清楚整體的方針,當政策目標已經把最低基本薪資當作個人最低生活費用時, : 諸多的社會安全費用就必須由企業回到個人身上,而不是要企業負擔個人最低生活 : 水準還要額外負擔個人社會安全的費用。 這不可能,只會加重,很難減輕,英、美國要求更多的保險費支出及健檢由雇主負擔 -- 老婆.... 我要跟我德州來的朋友 去山上的小木屋 釣魚 喝威士忌... 最新武林秘笈: 魚翔拳 杜步掌 水電弓 亡人斧 PT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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