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次分析中,為何等式左邊與右邊因次須同?
我來整理一下,討論到現在,我認為原po認知有誤的地方。
1. 數學式子和因次並沒有承載原po所以為的「物理意義」
牛頓 (N) 是力。不管你把它拆開成 kg m/s^2、 m (N/m)、C (V/m)...
它的意義只是力,不會因為你的寫法就變成專指靜電力或彈簧力或摩擦力或什麼力。
就像 3 就是 3,不是三顆,不是三次,不是三公尺。
原po一直扯抽象化,可是實際講的卻完全顛倒過來玩:我單單只寫一個力的時候,
原po要說這是靜電力、這是浮力、這是重力;我單單只寫一個 3 的時候,原 po
要說這可能是 3 個人,可能是 3 顆蘋果,可能是測量得到 3 公尺。
這不叫抽象化,這叫具象化。
具象化也就罷了。這個過程在同一個符號上面同時賦予了多種不相容的意義,這
才是最大的問題,也直接造成下一個錯誤。
2. 等於就是等於,不只是部分意義上相等
當 3 可以是 3 顆蘋果,也可以是 3 個人的時候,3 = 3 難道是說三顆蘋果等於
三個人嗎?
為了把這個天大的漏洞兜回來,原po只好主張,以上等式會自動把左右兩邊的某些
意義quotient掉。
可是,你有沒有發現,為了讓等式成立而必須丟掉的東西,就是我們打從一開始就
講了又講講了再講講完還講,說你本來就不應該放進去的東西?
做白工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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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有人說,要分辨物理學家的好壞,要看他漏掉的負號數量:好物理學家總是
漏掉偶數個負號...不過這是笑話。錯誤互相抵消不代表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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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盡於此。昨晚戰這個戰到連SAO都忘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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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下列哪一個巫女?
1. 老是被分到不同的班級,只好每天中午千里尋妻
2. 對新年參拜的人說求神保佑是沒意義的
3. 不只是半獸人,還會吐火
4. 不承認自己宅,卻知道DQ5一定要娶碧安卡
5. 明明體重不受控制,Pocky還是吃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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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41.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ysics/M.1411292712.A.3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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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昨晚的SAO?最近這幾個禮拜的確很拖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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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ohtp (123.110.141.102), 09/21/2014 2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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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其實根本沒有物理,全部都是數學。邏輯和數學是不分家的。
你犯的錯誤一:定義模糊不清、隨著上下文而變動,牛頓又是力,又專指磁力,
又是左邊的活塞力,又是右邊的活塞力,這是講邏輯的大忌。
10N的「靜電力」當然不等於10N的「摩擦力」,可是你哪隻眼睛看到數學式子裡
面提到「靜電」和「摩擦」?從頭到尾都只有10N的「力」等於10N的「力」。
搞清楚前提,才有邏輯可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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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回頭看我上一篇,有關蘋果橘子的部分,你會發現我根本沒有定義什麼叫
蘋果,什麼叫橘子,而僅僅只是假設有蘋果跟橘子這樣子的東西。
你所謂「被抽象化而抽掉的本質」,其實在這套語言裡,一開始就根本沒有了。
我記得數學板有篇「證明」 1+1 = 2 的,其實就是在定義自然數。請推文幫忙
支援文章編號,然後你可以去看看,數字的「本質」裡面有沒有三顆蘋果五個橘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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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果然是傲嬌,都說要閉嘴了還回這麼一大串 ( ′-`)y-~
※ 編輯: wohtp (123.110.141.102), 09/21/2014 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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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中文問題。是語言問題沒錯,因為爭執點出在數學式子裡的符號如何解讀。
也可以說是數學問題,因為符號都有很嚴謹的數學定義。然後又變成哲學問題,因
為你搬出不相干的哲學觀念來救援。
你的等式左右兩邊的東西有很清楚明白的定義,但是你引入定義以外的東西來討論,
從一開始就違反了邏輯的第一課:「不要質疑你的前提」。就算你的討論對象換成哲
學背景的人,照樣會被打臉。
我們講 1*蘋果 = 1*蘋果 就好了。
我左手拿一顆蘋果,右手拿一顆蘋果,的確不是同一顆蘋果,這個我也同意。但是
等式裡面的「蘋果」單位並不管這個。用你的話說,就是某些性質被抽掉了。
可是,這個性質是什麼時候被抽掉的?
照你的說法,你可以一直等到寫完等式以後,才隨著上下文的意思,把引起麻煩的
性質抽走。
照這種惡搞法,我可不可以乾脆多抽走一些東西,「證明」 7*蘋果 = 10*蘋果,
因為反正往桌上一放,兩邊看起來都是「很多蘋果」?
為什麼你可以隨便抽掉蘋果的大小顏色形狀...等,我卻不能比照辦理把前面的正整
數也一起抽掉?
要避免邏輯上的漏洞,我們必須在還沒開始之前就先做好抽象化。
我再定義一次有「蘋果」這個因次的物理量:
1. 定義可交換群 G = { (蘋果)^r | r ∈ R }
2. 定義物理量的集合為 { (a, g) | a ∈ R, g ∈ g }
3. 定義加法乘法等等
請注意我這裡用了什麼前提:我假設「蘋果」這個概念存在而且定義良好。用白話
來說,就是我假設你看到蘋果就知道它是蘋果,不管大小形狀顏色香氣味道...;
而你看到橘子,就知道它不是蘋果。
至於「蘋果是什麼」?大哉問。但是我在寫下 1*蘋果 這種東西之前都已經切割
得乾乾淨淨了。歡迎你去另外開個主題討論,但是請不要混進這個主題來。
現在來看你的帕斯卡定律,力和面積。
承續上面蘋果的討論,使用力這個因次的前提,是我們必須同意有一種東西叫
作力,不拘來源性質,就像我們不問蘋果的大小形狀。面積同理。
所以,在你寫下 F1/A1 = F2/A2 之前,什麼左邊右邊的性質老早被抽乾淨了。
啊,另外這裡 A1 和 A2 的定義是截面積,活塞平不平根本不列入考慮。
絕對沒有你所謂的「先寫下等式,再把該抽走的性質抽走,等式才會邏輯等價」
云云。
「抽象」並不是你以為的把菩提樹和明鏡台搬開,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樹也沒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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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昨晚忍住沒進來物理板,要不然恐怕又要戰到沒時間看花舞 XD
所以說,你在做的就是以「看式者」的角度腦補一堆我們明明就沒有寫的東西,
然後質疑我們怎麼可以說等號兩邊邏輯等價,因為跟你的腦補不合。
我再重複一次所有邏輯課本開宗明義都會強調的第一課:不要挑戰已經給定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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