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掛名共同作者
※ 引述《threestars (等待)》之銘言:
: 醫生: 寫IRB 外科手術取一次檢體大概也得花上數小時到半天
: 一份具有統計效力的檢體數量也不能太少 所以他們花的勞力心力也不小
: (如果還有病理科要來分肉羹又更複雜了)
: 研究者: 想破頭的研究 驗證加處理檢體分析等等 也算不小
: 現實面上 沒有醫生提供就沒有檢體 你完全沒辦法
: 其實看誰比較急而已 若醫生比較急要PAPER 你就贏了
: 若是醫生不太急著缺PAPER 你不做大有其他人做 多就摸摸鼻子 認賠出場
: 你老闆的頭夠不夠大可能決定結果
: 其實也不是沒有辦法拉
: 似乎就是有強者因為不爽這點 化學PHD念完後再去念個MD
: 不知道有沒有人敢試全部作者都是equal contribution
: 有時候想想 PAPER設計貢獻度排名 反倒阻礙科學合作的進步
自己是生物醫學博士出身,但從博士班到現在都是做純臨床研究。
在醫學院教書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生物科學論文有一套作者序,
通常第一作者是實際執行與管理計畫的人,
提供IDEA或是實驗室負責人是通訊作者,
如果你又是實際執行又提供idea呢?
那就回到論文作者序最重要的決定因素:老闆決定。
提供臨床檢體要掛第幾作者?!
看檢體的特殊性,數量還有他投入的程度,
如果是非常特殊的檢體,不僅是非常稀少,而且需要他的專業知識確認,
例如特殊稀有的遺傳病,特殊非常稀有的癌症等,
這不是任何醫師都能幫忙的。
這再考慮作者序的時候會比較高。
另外就是量的問題,舉例現在一個基因分析計劃要能上好的期刊,
N是重要的,如果他提供的N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
而且這個N裡面臨床資料非常完整,那也是非常重要的貢獻。
最後就是參與,如果只是把sample拿過來,
就只想等掛作者,就算是重要sample,只要有給掛就算很應該了。
積極參與計畫,討論,甚至論文撰寫,
我想這重要性絕對不小於做lab實驗的。
第一作者的原則很簡單,就是誰負責這個計畫,
如果一個臨床的研究,
但是臨床部分的醫師只收檢體,那負責管理與作研究的人應該要拿第一作者。
如果做實驗的只是等sample然後做實驗,整個recruitment,計畫進度,
都是由臨床醫師再做,那他掛第一作者也很好。
更棒的是,雙方積極合作,
熱烈討論,互相從對方身上學習,這樣的話,
共同第一作者是最美的結局。
另外,想跟大家分享一個觀念,
有些PAPER掛了一堆人,其實大家都知道,
真正做事情的大概就是前三個還有通訊作者,寫那麼多幹嘛?!
臨床研究,一個廣大的合作關係,
對於一個人類醫學研究的實驗室來說是一種實力的展現。
把所有參與的醫師列出,除了讓這些醫師有參與感,
也讓別人知道這個研究團隊的強大實力。
對於日後的收案會有更大的幫助。
對於我們做基礎研究(就是在lab做實驗的),
不是前面三四人或是通訊作者,
掛一堆除了好看跟湊數以外,也沒太大用處。
事實上要找工作,真的只有第一或通訊作者算數。
回到問題,
如果你覺得你的功勞是第一作者(實際上負責這計畫的人),
就去跟老闆爭取吧!
如果他沒有辦法保住你的第一作者,那就趕快隨便做做離開這地方....
連這種基本原則都辦不到的PI,就不要為他賣命了......
關於醫界學術黑暗的故事,大家都聽太多了,
用買的,用搶的,用騙的,實事上都有,
而且也不要罵買PAPER的人,
很多基礎博士賣PAPER賣的樂此不疲,
與其罵這些人,不如警惕自己不要有一天也變成這樣。
--
"不要為我哭泣,我需要所有的勇氣為了在20歲死去"
"Ne pleure pas, j'ai besoin de tout mon courage pour mourir a vingt ans."
Le 30 mars 1832
Evariste Galo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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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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