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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掛名共同作者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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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生物醫學博士出身,但從博士班到現在都是做純臨床研究。. 在醫學院教書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生物科學論文有一套作者序,. 通常第一作者是實際執行與管理計畫的人,. 提供IDEA或是實驗室負責人是通訊作者,. 如果你又是實際執行又提供idea呢?. 那就回到論文作者序最重要的決定因素:老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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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了之前和一個教授吃飯時討論到與醫生合作的事情. 那位教授也是非常有名的教授. 長期做生物醫學檢驗的研究也算很出色. 不過私底下聊天的時候都會說到 :. 跟醫生合作千萬不要看低自己的貢獻度,你就把他想成他們是只有大學學歷的人就好了. 他這樣講當然是有點以偏概全,個人也難以苟同. 很多醫生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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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理應困擾許多生醫研究者. 到底是研究出成果用檢體驗證的貢獻大. 還是提供檢體的貢獻大 自古無解. 勞力上. 醫生: 寫IRB 外科手術取一次檢體大概也得花上數小時到半天. 一份具有統計效力的檢體數量也不能太少 所以他們花的勞力心力也不小. (如果還有病理科要來分肉羹又更複雜了). 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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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沒想到大家這麼熱烈討論,想必很多人都或多或少有親身經驗.... 經過幾天的沈澱以及思考,加上與老闆深談後,其實我已經接受co-first的決定了,. 但是也看到如果不轉換方向的話這種事會一直發生,因為我那個博後沒有在作實驗. 樂於當管家,修理儀器,發email通知大家實驗室的事情,目前也沒有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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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 那個學長花心力寫的grant 和想的ideal. 其實他沒有任何義務要給你他的想法與給你經費實驗 (有義務是收你的指導教授). 他提議兩篇雙掛 已經算是雙贏的提議. 唯一有問題的是 你學長沒有一開始就說清楚. 如果一開始就講明 你不接受. OK 你可以自己另尋新的題目 但實驗室不一定有多餘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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