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期刊被拒絕的理由是抄襲!?
當研究的領域很多人投入時,有時候或許會發生雷同的情形,當然有時候就是惡意的抄襲
拿來發表。我想除非你有證據,例如:當時會議時,有弄錯一些資料,對方也照抄時,或
許這個就是你的機會點。如果沒有很明確的證據,我想反而會使你自己受傷很深!
Editor如果確定你這一篇沒有所謂新東西,無論過去已經發表的paper抄襲與否?我想你
已經很難有翻案的機會。因為相同或類似的東西,已經刊登發表出來,那Editor為何要再
接受你的資料刊出一次?因為這一篇注定被引用的機會,已經遠不如較早期發表的那一篇
,既然被引用的機會減少,多這一篇有可能會降低期刊些微的IF值,那被接受的機會已經
不大。加上我認為你如果提出訴控,會讓你花費很多心力,實質上Editor也不太可能因為
你的訴控勝利,而改變你這一篇接受與否?你確定要花費心力去作?當然維護學術倫理很
重要所以我是建議,如果要這樣做,請你的老闆出面吧!讓他去處理,畢竟控訴相當麻煩
,也很危險,不太適合博士班的學生處理。
個人是建議,快一點整理你的資料,一般作的資料,大多不僅止於期刊上表現出的,所以
將過去也有做過相關的資料,快點收集、導入與分析,看能不能產生出有一定程度變化的
成果與結論,儘速另投其他期刊,或許還是相當的有勝算。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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