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其實甲甲沒那麼容易喜歡你
NTU版首PO,如果有沒講清楚或誤解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我想重新整理一下「我自己理解到的黑雲看法以及大眾看法」
1.黑雲認為「人們應該有自由 公開表示自己不喜歡同性戀者(以下用"同"簡稱)是正當的」
在這部分,由於黑雲的用詞問題會讓整篇文看起來想表達出
「討厭某特質進而不想跟"同"待在一起是合理的」,
於是便會面臨到「加深歧視」、「不應該因為討厭同性性行為就討厭"同"」等等質疑
這邊幫他補充澄清(他在回文中有說到過)
他其實並沒有想表達 他不想跟"同"待在一起的意思(雖然他讓大家這麼覺得),
他只是不想跟「談論同性性行為」的"同"待在一起
個人認為這樣的表示應該沒甚麼問題、不會造成歧視、加深歧視;
我認為適當的表示應該是「我並不喜歡在我面前談論同性性行為的人們,
而這是因為 我就是討厭同性性行為、這讓我覺得不舒服。」
(這種喜好問題可能無從解釋,姑且不說他正當、但至少可以接受、並非歧視)
如果在這種「表達喜好時並不會傷害到別人、加深歧視」的情況下,
大家的反應可能頂多是:這裡不是個版。
2.但真正的問題是,黑雲認為有一群人「看到同性戀就會無可避免的性幻想而感到痛苦,
這種人應該可以正當的不想跟"同"待在一起;同時,
他們不能公開發表自己這樣的痛苦、要壓抑自己大聲宣揚的慾望,對他們來說也很痛苦,
所以他們也應該獲得公開發表這種想法的權利。」
黑雲認為這樣一群人確實存在,而且這樣的痛苦(主觀感)跟"同"被歧視的痛苦不分高低
(請大家先不要砲轟這樣的人不存在、要求舉證)
我想說的是,就算這樣的人真的存在好了(以下將這群人稱為A族群)
(1) 只要他不會表現出「大家討厭"同"很正常、很合理」這樣會加深歧視的言論,
而只是表達出「我不想跟"同"待在一起,並且我的理由應該是大家可接受的」
同第1點的結論,在這種「表達喜好時並不會傷害到別人、加深歧視」的情況下,
大家的反應可能頂多是:這裡不是個版。
(2) 但如果A族群還有一種特質是,「不發表"會加深歧視的言論"就很痛苦」呢?
(先不要說這是他活該,假設A形成這種特質的過程是天生的,如"同"或黑人)
那麼,即使是用最友善的方式(將A的種種特質視為一種不幸的天生特質)
大家仍會阻止A發表言論,而這正是黑雲的不滿。
大家將A族群視為"不幸的人"這件事,與從前大家將同性戀族群視為"不幸的人"一樣
都是因為主流群族不曾體會、理解過這些弱勢族群所面臨的傷害,都是沒有同理心。
在黑雲的脈絡、他看到的世界底下,
A族群壓抑自己比較痛苦、"同"面臨加深歧視的言論不會很痛苦(至少在NTU版上);
憑甚麼他主張的是"錯的"?
個人看法是,我可以接受黑雲有這樣的主張,我可以接受黑雲不是"錯的",
但當兩者無可避免的衝突時,我們仍會選擇保護「大家較能將心比心的一方」、
或是「在大家眼中損失利益比較小的那一方」。
就像有YYY基因的人不去傷害別人、要壓抑自己很痛苦,但我們仍會選擇犧牲他一樣
這沒有為什麼,這可能不正當,但這是必要之惡。
(3) 因此,我想建議黑雲:
如果你真心想要為這群被犧牲的人爭取一些權益,為他們說說話是沒有用的;
就如同以前所有被歧視者,他們都不是靠說說話就能爭取到權益。
不管你認為他們是透過權力、集結力量還是想個有渲染力的故事打動大家,
那就是你該做的,請加油。
如果我對你的看法有任何理解錯誤,我先道歉。
總結是,
當然,黑雲的發言內容造成了傷害,他必須為此負責。
(我想很多人已經討論過這件事了,所以這邊省略)
但我認為黑雲的出發點並沒有錯,
他的確是想為某個弱勢族群發聲(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夠弱勢了吧!)
只是他的方法完全沒有效果。
另外,我的脈絡跟大家的脈絡是一樣的,
但我也希望,A族群真的存在的話我們能幫助他們,盡量減少他們的痛苦,
所以要怎麼讓大家看到、理解A族群的痛苦,找到任何幫助他們的方式,請黑雲加油。
個人期待這篇文可以有終止這個系列的效果,
如果有一些語病請大家多包涵。
-----------------------------------------------------------
補充一下,因為好像讓滿多人有這樣的誤會
Q:那如果我看到黑雲就會想像到黑雲性行為的樣子
然後不可避免的很痛苦想要上來大喊我好痛苦
這樣是你覺得可以接受的嗎?
OR 那在美國說"我討厭黑人厘語"是否可以接受呢?
我無意討論是否有A族群的存在,
但讓我重新整理一次他們的特質(我原文所假設的):
「不說會很痛苦,並且形成他這個特質的過程與"同"、黑人無異」
因為這樣的假設,
我可以接受這群人有這樣的主張(這是他天生的),
但在目前我們的脈絡下,我們評估利弊後,會選擇阻止他、他會被犧牲。
所以上述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你們會被犧牲,我很抱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245
→
04/18 16:24, , 1F
04/18 16:24, 1F
推
04/18 16:24, , 2F
04/18 16:24, 2F
→
04/18 16:24, , 3F
04/18 16:24, 3F
→
04/18 16:30, , 4F
04/18 16:30, 4F
→
04/18 16:30, , 5F
04/18 16:30, 5F
→
04/18 16:32, , 6F
04/18 16:32, 6F
→
04/18 16:32, , 7F
04/18 16:32, 7F
→
04/18 16:32, , 8F
04/18 16:32, 8F
→
04/18 16:32, , 9F
04/18 16:32, 9F
在我們大家一致的脈絡底下,你目前只能被犧牲
但如果我們瞭解這些人之後可以有任何方法降低他們的痛苦,
我覺得我們也可以考慮(基於我不理解這些人我現在也無法)
推
04/18 16:34, , 10F
04/18 16:34, 10F
→
04/18 16:35, , 11F
04/18 16:35, 11F
N大理解正確。要讓大家不覺得這是小題大作,是黑雲該努力的方向
*[1;37m推 manlike:黑雲這名字聽起來就像小說裡邪教的人名 怪怪 XD 04/18 16:36
→
04/18 16:36, , 12F
04/18 16:36, 12F
→
04/18 16:39, , 13F
04/18 16:39, 13F
推
04/18 16:40, , 14F
04/18 16:40, 14F
→
04/18 16:40, , 15F
04/18 16:40, 15F
→
04/18 16:40, , 16F
04/18 16:40, 16F
我不太了解"歧視"的定義,所以也無意討論這件事。
我想講是,就算是歧視又怎麼樣?
如果現在無可避免地要在歧視A族群與同性戀者之間選擇,我就是要歧視A族群。
不管我遺不遺憾(這應該我跟你之間唯一的差別,我覺得他們也很可憐被犧牲、
你覺得那是他們活該)但反正我們的作為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暫且可以不討論心態
推
04/18 16:40, , 17F
04/18 16:40, 17F
→
04/18 16:41, , 18F
04/18 16:41, 18F
→
04/18 16:41, , 19F
04/18 16:41, 19F
→
04/18 16:41, , 20F
04/18 16:41, 20F
再解釋一次。
上述的換句話說也可以是:
「"同"族群不要搞那種自己的小題就要大作,A族群的就只有謝謝指教沒在關切」
目前大眾看到的脈絡只有"同"受害,沒有看到"A"受害;
但黑雲看到的世界跟大家很不一樣,是相反的。
推
04/18 16:44, , 21F
04/18 16:44, 21F
我也覺得那是他的責任,我並沒有要否認這一點。
我只是想說,在他白目的發言內容之外,他的出發點可能也可以提供大家一點不同的看法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6:59)
推
04/18 16:54, , 22F
04/18 16:54, 22F
推
04/18 16:57, , 23F
04/18 16:57, 23F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12)
推
04/18 17:03, , 24F
04/18 17:03, 24F
推
04/18 17:06, , 25F
04/18 17:06, 25F
→
04/18 17:07, , 26F
04/18 17:07, 26F
對,所以我不說他正當,但至少可以接受
→
04/18 17:12, , 27F
04/18 17:12, 27F
→
04/18 17:13, , 28F
04/18 17:13, 28F
→
04/18 17:14, , 29F
04/18 17:14, 29F
→
04/18 17:14, , 30F
04/18 17:14, 30F
我可以同意你的說法,但一個想要說服大家的人,可能必須承擔更多說明的責任,
畢竟讓對方無法理解甚至是讓對方找到語病,都是身為說服者應該避免的,
就算這不是你的"責任",也是你要達到目的所必要的條件之一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30)
→
04/18 17:19, , 31F
04/18 17:19, 31F
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推
04/18 19:02, , 102F
04/18 19:02, 102F
→
04/18 19:03, , 103F
04/18 19:03, 103F
推
04/18 19:06, , 104F
04/18 19:06, 104F
→
04/18 19:18, , 105F
04/18 19:18, 105F
→
04/18 19:18, , 106F
04/18 19:18, 106F
推
04/18 19:23, , 107F
04/18 19:23, 107F
推
04/18 19:24, , 108F
04/18 19:24, 108F
→
04/18 19:31, , 109F
04/18 19:31, 109F
→
04/18 19:32, , 110F
04/18 19:32, 110F
→
04/18 19:32, , 111F
04/18 19:32, 111F
推
04/18 19:56, , 112F
04/18 19:56, 112F
兩位不介意的話,可以私訊吵嗎~"~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9:58)
推
04/18 20:00, , 113F
04/18 20:00, 113F
推
04/18 20:43, , 114F
04/18 20:43, 114F
推
04/18 20:53, , 115F
04/18 20:53, 115F
→
04/18 20:54, , 116F
04/18 20:54, 116F
→
04/18 20:54, , 117F
04/18 20:54, 117F
→
04/18 21:39, , 118F
04/18 21:39, 118F
→
04/18 22:10, , 119F
04/18 22:10, 119F
推
04/18 23:18, , 120F
04/18 23:18, 120F
推
04/18 23:27, , 121F
04/18 23:27, 121F
推
04/18 23:32, , 122F
04/18 23:32, 122F
推
04/18 23:53, , 123F
04/18 23:53, 123F
推
04/18 23:59, , 124F
04/18 23:59, 124F
→
04/18 23:59, , 125F
04/18 23:59, 125F
→
04/19 00:01, , 126F
04/19 00:01, 126F
→
04/19 00:02, , 127F
04/19 00:02, 127F
推
04/19 00:12, , 128F
04/19 00:12, 128F
推
04/19 00:45, , 129F
04/19 00:45, 129F
推
04/19 03:01, , 130F
04/19 03:01, 130F
推
04/19 07:31, , 131F
04/19 07:31, 131F
推
04/19 13:00, , 132F
04/19 13:00, 132F
推
04/19 13:04, , 133F
04/19 13:04, 133F
推
04/19 13:17, , 134F
04/19 13:17, 134F
推
04/19 18:25, , 135F
04/19 18:25, 135F
推
04/19 21:02, , 136F
04/19 21:02, 136F
推
04/20 17:45, , 137F
04/20 17:45, 137F
推
04/20 19:21, , 138F
04/20 19:21, 138F
推
04/24 20:12, , 139F
04/24 20:12, 139F
→
08/15 23:03, , 140F
08/15 23:03, 14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