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2012的警察 = 傅校長年代軍警爪牙 ?
※ 引述《pcyeh (Benson)》之銘言:
: 傅校長當年拒絕的軍警,是要拿抓學生的軍警。前天進校園的警察,
: 並非是針對學生的警察。兩者情境並不同,實在不該等同而論。
: 杜保瑞學務長說:「本校於校慶日前,已正式收到紹興南村居民自救
: 會之來函,並署明,『若校長仍未給予正面回應,將發起更激烈之抗
: 爭行動。』」
: 固然隔日看到來的都是老弱人家。可是學校在前一天收到這樣的放話,
: 如何得知隔天會來什麼樣的人?學校又怎麼預先知道除了老弱的居民
: 跟台大學生外,還會不會有其他的校外人士?
: 當學校收到這樣的來函時,學校是否應該要想辦法保障大多數同學的
: 安全?當爸媽把學生託付給學校,學校能不負責任的不管學生的安危
: 嗎?如果什麼預防措施都沒有而真的出事的話,如何跟學生的家長交
: 代?張振聲出事,造成了張爸一家人如此久的悲痛和跟學校無窮盡的
: 恩怨。難道台大膽敢無視這樣可能出事的訊息嗎?
葉丙成,當臺大校方行政單位收到紹興社區自救會來函表示:
「若校長仍未給予正面回應,將發起更激烈之抗爭行動。」
臺大如果真的有誠意,該做不是預先防範,而是主動出擊,
由校長給予正面回應,回應紹興社居自救會的訴求,直接展開
協調會討論如何處理此一議題,倘若在校慶前就能夠得到正面
回應,居民何苦於校門口絕食抗爭。事實上,退萬步言,倘若
臺大那麼擔心居民採取激烈手段,那麼在過去的兩年內有無數
的時間可以給予正面回應,顯然這些臺大都沒有做到,居民才
會來到校慶典禮門外召開記者會。
你所舉的張振聲例子更是荒謬,這個例子對張爸而言,不正顯
示了這所學校是多麼無恥地不願意承擔其所應負起的責任。這
個相信板上大家都看過不少張爸文就不多說了。
: 如果我是台大參加校慶活動學生的爸媽,當我知道校慶前一天學校就
: 收到這樣的訊息,我會很感激學校當天有請警察採取預防的措施。如
: 果讓爸媽知道學校有此情資卻毫無作為,做家長的絕對會非常憤怒。
: 固然當天只有老弱居民,但千金難買早知道,誰都不能以事後諸葛來
: 論斷前一日的決策對否。
: 如果校慶當日,有任何一位台大學生被拒絕進新體,我會唾棄校方。
: 如果校慶當日,有任何一位台大學生被警察抓,我會唾棄校方。
: 如果校慶當日,學校沒有針對事先獲得的情資而作任何防止學生受危
: 害的措施,我,也會唾棄校方。
那去年校慶當日,少數學生在場內抗議,被校警驅離出場,
你有沒有唾棄校方?
: 據學校稱,事先已經跟大安分局提過要平和處理的原則。當日,沒有
: 學生被拒絕進新體。當日,也沒有任何人被抓。我相信學校是真的有
: 這樣跟警察溝通過希望平和處理、預防人員受傷的原則。
: 唯一值得議論的是,到底警察該不該舉牌?又或者,這舉牌到底由誰
: 授意的?如果是學校授意,那基於大學也應該保障言論自由、保障任
: 何人發聲的權益,被非議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是警察基於自己的職責
: 而舉牌而非校方授意的話,那指責校方、校長有何意義?校長當時人
: 在新體活動中,我想很難去對外面的狀況做指揮。我也認為學校不會
: 那麼笨去要求警察做這種事情,我毋寧相信這是當時警察自己做的判
: 斷。
: 個人認為當學校收到可能會有來自外力不可預期的事情發生,找警察
: 來確保學生安全無虞。這跟當年作為威權爪牙要進校園抓人的軍警,
: 是完全不同的情況。要把這兩件事等同而論,我認為不甚合理。或許
: post這種論點會讓很多人無法認同,也會被很多人戰。不過我還是認
: 為保護學生安危是任何主事者都不能掉以輕心的事情。為了保護學生
: 安危,卻又被說成是迎軍警爪牙進校的千古罪人,我可以想見為什麼
: 下午會氣急攻心。
葉丙成,你又搞錯了,你說沒有學生被拒絕進新體,但稍微看到新聞報
導的人都知道,新體大門在大批警力駐守下,不管是抗議的居民或是在
旁邊聲援的學生都是一律被拒絕進入新體,只能在場外表達意見,阿甚
至連表達意見都要被舉牌說是「行為違法」,所以明顯有居民與學生不
僅不能進場,連在場外表達意見都是「行為違法」,我怎麼沒看到你出
來唾棄?
你說舉牌這件事,「你毋寧相信這是當時警察自己做的判斷。」我想說
你或我相不相信一點都不重要,重點是事實上到底是誰的授意。根據中
央社20121116的報導http://ppt.cc/JW8X,「至於警方為何會舉牌警告
遊行隊伍?鄭富書說,警方舉牌是駐衛警授意的,因為處理外來人士在
校園內抗爭,有時還是要借助法律規範,『台大是不得已的』。」既然
舉牌確實是臺大校方行政單位的決定,後果也當然應該由臺大校方出面
負責,很抱歉你又搞錯了。
: 2012校慶的警察 = 傅校長年代的軍警爪牙 ?
: 我並不覺得。
: 電機系 葉丙成
至於你個人對於軍警進入校園此一事件會對於大學自治原則與臺灣民
主史造成莫大傷害的無知,看在你是電機系的份上不跟你計較,只是
建議你在跨出專業領域表達個人意見時不要僅以個人的臆測或一廂情
願的相信為基礎,也能夠注意一下在這所大學裡還有更多人比你了解,
例如下面的這些老師與同學,顏厥安(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敏聰(
台大物理系教授)黃長玲(台大政治系副教授)簡旭伸(台大地理環
境資源學系副教授)藍佩嘉(台大社會系教授)賴中強(台灣人權促
進會會長)林飛帆(研究生協會會長),可以到http://www.facebook.com/tdw2008
讀一下守護民主平台記者會的聲明與相關新聞,相信你能夠學到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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