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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校園] 2012的警察 = 傅校長年代軍警爪牙 ?
共 3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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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eko34:對於法理都只是挑有利於自己觀點的來論述 把大學自治形容 11/21 23:19→ ameko34:宛如治外法權 真是令人搖頭 11/21 23:19→ ameko34:一點也看不到好在哪裡 11/21 23:20. 殘念,這種說法根本就是區解別人的原意. 請注意,我們在討論言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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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些文章對法理的論述寫的非常好,. 但是我想在這個版上提供論述這些論述求的不是輸贏,. 而是更多的台大或非台大人關心這個校園所代表的自由民主意義,. 是需要大家來關心的! 台大在許多年前,. 很幸運有了傅斯年校長,. 但並非每個校長都跟傅校長一樣,. 所以這樣的傳統是需要大家一起關注維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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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校慶當天已經PO過一篇對於校方舉措強烈不滿的文章,. 然而,我還是想再藉這次機會強烈譴責學校的舉措,. 並且我主張學校應對這次的「舉牌事件」主動出面道歉。. 注意,我是「道德上」譴責台大,因為我認為台大這次完全合法。. 1. 學校應看到法律理論與大法官解釋背後的保護精神. 首先,我對於「單純的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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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有兩篇回得很棒,本來想不需要回了。不過基於『禮貌』還是回一下好。. 如果老師願意承認自己對於警察入台大校園一事的表意自由採取相當錯誤與荒謬的. 立場,並以此向台灣及圖博過往至今,包括鄭南榕先生以及圖博自焚者等,無數付. 出時間、精力、金錢乃至於生命的自由鬥士道歉,那我很樂於向老師道歉。. 那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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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dau:我想傳達的事,也許對見多識廣之人,「激烈抗爭」不算啥 11/20 17:18→ Landau:但對學校來講可不一定 11/20 17:18. 這就是基本觀念的問題了. 發動警察權,限制人身自由或言論自由,是屬於憲法層次的問題. 要件很嚴格,必須由法律來規範. 不是個人主觀的判斷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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