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洪案怎麼看就是意外,為什麼一堆人不接受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連鎖效應)時間10年前 (2014/03/10 09:20),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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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之銘言: : ※ 引述《zseal (溫和 善良 就是我的招牌)》之銘言: : : 我酒駕開車 不小心撞死你家人 我沒有惡意 所以判我六個月就好 : : 我看你兒子不爽惡操你兒子 不小心操死了 我沒有惡意 所以判我六個月就好 : : 你身為家屬 你可以接受的話 我就支持你的言論 : : 我沒有不尊重 我無奈而已 : 我就來跟你分析一下酒駕和此案的差別 : 酒駕的行為人有做兩件事 一個喝酒 一個開車 : 這兩件事在做之前他可以決定都不做 或只做其中一件而不做另一件 : 但是兩件一起做就會造成其他不特定用路人的危險增加 : 且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是每個人都應有的公共危險意識 : 但以往送禁閉會死嗎? 歷年來成千上萬被送過禁閉而死亡的例子有多少? : 送禁閉室在通常的觀念中,並不會造成生命危險。 : 再來,戒護士並沒有不爽惡操洪仲丘,在場的其他禁閉生已作證, : 洪仲丘並沒有特別操。 洪仲丘案如果不叫霸凌,甚麼才叫霸凌? 如果他沒有特別操,請問為何他會死? 如果會死,表示他根本不適合操, 送禁閉之前有沒有評估標準?有; 有沒有證據顯示送禁閉之前的評估洪本不該送禁閉?有 但是有沒有人在乎他不能操這件事?沒有 如果不知道把一個不適合操的人送去操,這叫無知 如果明知道一個人不適合操卻還把他送去操,這就是霸凌 如果洪仲丘這件事不叫霸凌,那甚麼叫霸凌? 現在的判決就是告訴你一群人把一個人霸凌到死,每個人易科罰金 18 萬就好了 馬的這樣誰還願意把自己的小孩送到軍中,神經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0.2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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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是正確的 台灣軍中就是很可怕的地方 我們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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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只想活著離開呂布連而已 XD 此外 我們連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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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人被送禁閉(我那台戰車的中士車長 參四 等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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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伍後 我表弟當兵 我小舅(上校旅長)就把我表弟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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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侍從了 至少不會出事 我(戰車車長 射手 軍械士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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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多事的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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