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把手伸進籠裡被獅子咬值得同情嗎?

看板MenTalk作者 (wei~)時間11年前 (2014/03/26 02:22), 編輯推噓-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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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滿同意你的那句自找的 : :他們今天闖入了行政院 然後被要求離開卻不願意 那被打是應該的 : :法律讓警察有權限強制鎮暴 更別提他們就是負責鎮暴的 : 沒有什麼被打是應該的 : 中華民國沒有未經審判就可以私自動刑這種事 : 靜坐學生不管在行政院內http://ppt.cc/pA9U : 或行政院外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gXYrkShwJs&t=2m
: 即使違法也不能直接動刑(不管是棍刑還是盾刑) : 噓 sading7:要求離開就離開 那還叫抗爭嗎? 03/26 01:13 : 沒錯 : 依照一些人的標準 : 抗爭大概只能像這樣 : http://angatou.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2486.html?spref=fb : XDDDD 沒錯 靜坐學生不管有沒有進入行政院內都不能打! 他們只是一群沒有組織.大家互不認識的人跑到行政院裡面靜坐而已 帶頭的也不知道是誰 好像有拍到什麼長髮男在煽動?!... 不管怎樣 反正找不到帶頭的人 就沒有人需要負責 畢竟 這群沒組織的人只是佔領行政院靜坐而已 難不成 這群人跑到行政院裡會破壞東西/吃太陽餅蛋糕 更不可能會有某個人燒毀公文合約/破壞電腦檔案/潑汽油放火把行政院整個燒了 警察動用暴力把人強制驅離真的太過份! 就算萬一真的有人放火燒行政院 等事情發生時 再使用棍棒盾牌這些武器強力驅離也為時未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6.1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395771728.A.0CE.html

03/26 03:17, , 1F
就算有人放火燒行政院,警察到場時只要沒反抗照樣不能
03/26 03:17, 1F

03/26 03:17, , 2F
打 講這麼多廢話結果你還是完全不懂法律
03/26 03:17, 2F

03/26 05:33, , 3F
很難溝通
03/26 05:33, 3F

03/26 11:06, , 4F
帶頭的人被拍的很清楚,不過台北市檢方永遠都看不到吧
03/26 11:0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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