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萬元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溫水佳樹的兄長大人)時間1周前 (2025/12/26 14:06),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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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UnicornFugu (獨角河豚)》 之銘言: :   :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 這種誰來賠錢的東西 : : 純外行人來看 : : 本意上可以理解是為了讓受害者有最大可能 : : 拿回損失的金額 : : 簡單的說以這個詐騙來說 : : 就是 這一條龍 都要能索賠 : : 讓受害者能拿回錢的可能性最大化 : : 然而比較現實的是 : : 有錢的 抓不到 能罰的 沒有錢 : → walter741225 : 人頭沒錢賠就掛破產擺爛吧 或自己掛自己 :   : 有沒有可能 :   : 就是 :   : 人頭都為了300塊賣號了 :   : 你還罰他1400萬 硬要把人逼瘋 :   : 直接就 :   : 天降七煞劫滅世 :   :   :   :   : 唉 :   : 你島什麼時候這麼言論不自由了 :   : 肥肥發個比喻都心驚膽戰的 :   :   法律人沒差吧 要是我是法律人 反正八成也不會波及到我 那我一定當樂子人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7.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729184.A.BF7.html

12/26 14:07, 1周前 , 1F
欠敲頭
12/26 14:07, 1F

12/26 14:09, 1周前 , 2F
祖國meta還是太領先了,直接在法院停車場堵法官
12/26 14:09, 2F

12/26 14:09, 1周前 , 3F
不是很懂要自爆的人都沒有一個自己的名單嗎 我想了一下
12/26 14:09, 3F

12/26 14:10, 1周前 , 4F
隨便都能想出一堆仇人
12/26 14:10, 4F

12/26 14:14, 1周前 , 5F
能當到法律人的多半有家人吧 抓一抓就一串了
12/26 14:1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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