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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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甩鍋R. 如果後續有繼續抓到人. 人頭也可以走法律途徑跟那些人求償他賠超過300的錢. 不判 = 一定拿不回錢. 先往下看. 所以我才說 是為今天這個很可能是個沒錢的. 大家才會這樣說. 如果今天是車手. 或別的有點資產的人頭. 那這樣判就能榨出一些錢賠給受害者. 如果這時候真的只賠300 (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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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賠償責任最經典的就是民法188.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你是老闆 你的員工在工作的時候做了什麼. 你大概率會跟你的員工一起賠. 比方說你找一個保全幫你看工地 結果這個保全直接回家睡覺. 工地東西通通被幹走搬走 業主損失500萬. 這個時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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