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萬元
共 27 篇文章

推噓2(2推 0噓 11→)留言13則,0人參與, 4天前最新作者UnicornFugu (獨角河豚)時間4天前 (2025/12/26 15: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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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naCoco : 所以法律人只能選擇把這個責任丟給被害人還是共犯. 睿智的我思考了一下. 果然責任還是應該丟給被害人吧. 都宣導這麼久了還會被詐騙到. 就表示你沒有這個資格擁有這財富ㄚ. 這是財富的重新分配. 你有了自己配不上的錢. 那遲早是要被平衡掉的. 這是自然法則. 熱力學都有教. -

推噓2(2推 0噓 32→)留言34則,0人參與, 4天前最新作者walter741225 (瓦特 \|/)時間4天前 (2025/12/26 15: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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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題我已經大概懂了 所以現在問題來了. D可以透過法律向ABC提民事要賠償嗎. 一樣可以把ABC搞到破產吧 當然跟詐騙那種主謀分攤下來不能比. 搞到破產 才有所謂認賠的可能性R. 所以其實沒錢咖ABC 一樣都得破產的. 只要那個錢夠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lter741225 (瓦特 \|/)時間4天前 (2025/12/26 14: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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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甩鍋R. 如果後續有繼續抓到人. 人頭也可以走法律途徑跟那些人求償他賠超過300的錢. 不判 = 一定拿不回錢. 先往下看. 所以我才說 是為今天這個很可能是個沒錢的. 大家才會這樣說. 如果今天是車手. 或別的有點資產的人頭. 那這樣判就能榨出一些錢賠給受害者. 如果這時候真的只賠300 (也不
(還有4個字)

推噓6(6推 0噓 7→)留言13則,0人參與, 4天前最新作者Victoryking (貓咪喵喵)時間4天前 (2025/12/26 14: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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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賠償責任最經典的就是民法188.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你是老闆 你的員工在工作的時候做了什麼. 你大概率會跟你的員工一起賠. 比方說你找一個保全幫你看工地 結果這個保全直接回家睡覺. 工地東西通通被幹走搬走 業主損失500萬. 這個時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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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4天前最新作者maitetsu (まいてつ)時間4天前 (2025/12/26 14: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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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一個犯罪防治的概念叫做拉高犯罪成本. 所以問題就是賣太便宜了對嗎. 台灣人應該好好珍惜自己的個資. 下次開價沒七位數不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8.45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