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小飛)時間12年前 (2012/05/03 12:27), 編輯推噓4(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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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ssacre (該換暱稱了@@)》之銘言: : 支持死刑:有些犯人罪大惡極 應該求處死刑 : 支持廢死:犯人有人權 法律是保障人民生命而不是剝奪人民生命 : 法律是為何而存在?? 矯正心態不良的犯人? 替無辜的受害者討公道? : 所以法律存在的目的好像會影響要不要有死刑 : 就我個人認知: : 犯錯的人應該要受到適當的懲罰 受害的人應該要得到合理的補償 : 犯錯的人受到的痛苦 = 受害者及其家屬友人與整體社會遭受的傷害 : 限制條件:不能殺死犯人 : 合理的處罰:設計適當且合法的凌虐犯人使之遭受痛苦 : 實例:新加坡的鞭刑 可以讓犯人不斷的感到痛苦 : 運用小說裡生死符的概念 讓犯人活著但生不如死 : 上述的情況應該就能讓 犯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又不用殺死犯人 : 受害的人應該也可以用類似保險賠償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償 : 受害的人得到的賠償 = 加害人造成的傷害 : 如果這樣做的話廢死的爭論就沒有了 為什麼制定法律的人都不這樣做??? : 而且除了死刑 也常常看有爭議的判刑 例如:性侵犯 都是覺得刑度太輕 : 為什麼法律都不去強調怎樣的刑度才合理的問題?? 法律之所以存在,即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權益。 就一個國家的發展來說,死刑是必須存在的,許多人權團體顧慮到的是人權, 認為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奪取另一人的生命,但在此也不禁讓人反問,他們不尊 重人權那被他們奪取生命的人人權何在?難道因為他們被奪取生命是活該嗎? 人權團體表示以感化教育來重新教育來代替死刑,但是他們是否能保證這些罪 大惡極的犯人,能夠重新融入社會?也不會再度犯罪? 或許有人會說那就終身監禁,但是終身監禁就代表我們必須支付龐大的社會資 源,去養一批無法生產的人。有人會反駁,可以讓那些人進行生產,但是有多 少人會因為受到感化而努力工作來贖罪? 所以因為這樣子,難道還要我們花大筆的稅金去養一批不事生產又隨時會引爆 的炸彈? 有人會說,人性本善,我們要相信人性,但是他們可曾看過因為指證犯罪的證 人,在受刑人出獄後慘遭殺害? 有人曾說廢除死刑是進步的象徵! 可是美國夠進步了吧!他們全面廢除死刑了嗎?歐洲夠先進了吧!他們全面廢 死了嗎? 答案是沒有。他們依舊是有存在著死刑,這是為什麼? 就我看來就是死去的人事無法補償的,他們的權益受損卻無法回復原狀的。 廢死聯盟的說法是放棄了無辜的受害者,然後去保全加害人,這到底是正義? 還是愚昧? 或許有人會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來反駁。 但死非吾所願,亦非彼所願,當任何人加害我們的時候,難道連最基本的求償 都辦不到嗎? 廢死一事,就人性的考量上來說,其實過於理想,純粹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礎 下,但美國某監獄所有獄警荷槍實彈守護,甚至隨時可以射殺意圖反抗的受刑 人,這代表什麼?代表人性絕對不是純善的,而教化也不是萬能的,有時候嚇 阻卻是比教化有用的。 因此,綜上所言,本人反對廢除死刑,只因不合人性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99.196

05/03 15:25, , 1F
這好像是法理學板 不是政見發表會...
05/03 15:25, 1F

05/03 15:28, , 2F
建議你先將批評的對象(如廢死聯盟)的主張搞清楚
05/03 15:28, 2F

05/03 15:28, , 3F
他們憑藉的依據搞清楚 而不是自己打稻草人(感化、人性善)
05/03 15:28, 3F

05/03 15:28, , 4F
然後自己開槍幹掉稻草人 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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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5:34, , 5F
如果只是要抒發己見 卻連基本的工夫都沒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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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5:35, , 6F
很難想見有人會想要進行這樣的討論...
05/03 15:35, 6F

05/03 15:35, , 7F
他們的官方網站google一下就有了 看看他們寫的被害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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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5:36, , 8F
的部分 否則推定別人怎樣怎樣 真的滿無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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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34, , 9F
人權保障其手段是補償與阻止,不是報復...
05/10 20:34, 9F

05/13 08:59, , 10F
看到第二行就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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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29, , 11F
噗哧,誤把父權當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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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30, , 12F
連這種也分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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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33, , 13F
難怪會抄到特別權力關係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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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36, , 14F
現在又在抄新花樣了,台灣法學界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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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3:36, , 15F
第一句話就很有問題,法律的存在是在維護大多數人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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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3:36, , 16F
益嗎?或至少說,最主要的目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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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7, , 17F
被害者的人權被剝奪如果是「應該的」,那加害者為什麼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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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7, , 18F
司法訴追?---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啊
05/27 10:27, 18F

08/14 12:14, , 19F
我覺得法律之所以存在是為了維護少數人的利益
08/14 12:14, 19F

08/14 12:16, , 20F
立委財團律師有錢人都是80/20少數人啊
08/14 12:16,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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