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該換暱稱了@@)時間14年前 (2011/11/30 20: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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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ogo24 (Richie)》之銘言: : 其實版大說的有理 可以仿效新加坡鞭刑等 : 但其實換個角度想想 : 如果今天是您的家屬(不是詛咒您 只是希望您換個立場想) : 被強姦後又痛下殺手滅口又把屍體謂野狗吃 等 : 許多殘暴手法 你依然能接收加害人只被處以鞭刑等刑罰嗎? 新加坡的鞭刑只是一個舉例 我的重點是希望讓加害人受到跟受害人相同或更多的痛苦 這樣才是公平的 不然像是上面舉例的罪犯 比起讓他痛快的一槍斃命 我認為 讓上例罪大惡極的罪犯 永恆的活在無盡痛苦之中才是嚴重的懲罰 : 當然您說保險制度補償被害者家屬 但錢哪來? : 保險公司嗎?有哪間願意?投保人是誰? 保費當然是人民自己啊 像是健保的保費也是人民自己交的 "犯罪受害意外險" 這個險的保費其實也是很顯著的治安指標 治安很好 都沒有人犯罪 就沒有人受害 不用賠償 保險費幾乎就是0 治安很差 一堆犯罪加害人 一堆人受害 天天都在賠保證金 保險費一定很貴 當然在實務上還有成為被害人的機率也會影響保費 例: 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 & 特種營業場所服務生 很明顯這兩者的保費應該差很遠 這時候保費也是很顯著的人身安全指標 保費越低的人越是安全 有任何人能保證自己一生一定都不受犯罪加害者的侵害嗎??? 我認為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這樣的保險應該是有效用的 : 國家賠償嗎?還不是人民買單? 國賠 是加害人賠償喔 可以看看江國慶案的賠償 : 死刑一旦執行就無法回復 : 所以執行死刑前 一定要達到客觀上100%的犯罪證據 : 才可動刑!! 客觀100% 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死刑的不可恢復性這也是廢死團體的論述要點 我也因此提出那不如就讓加害人生不如死 可以達成處罰的效果 又沒有不可恢復的問題 : 這是小弟愚見 歡迎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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