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遵守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Utopian Realist)時間15年前 (2009/04/30 12:31), 編輯推噓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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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la (Kar98k v.s MosinNagant)》之銘言: : ※ 引述《iampincky (We Are X!)》之銘言: : : 就像你是宗教信徒, : : 會什麼你要聽神父or上師的話。 : : 為什麼你要聽老師的話... : : 為什麼你要聽醫生的話... : : 為什麼你要聽專家的話... : : 最後推到為什麼你要遵守法律... : : 我想有很多有趣的問題可以討論。 : 武力 就是如此 : 法律那一堆言語不過就是為了包裝合法之武力 : 比例原則-->大法官說了算 : 最後手段性-->大法官說了算 : 正當合理關聯-->大法官說了算 : 手段目的關聯性-->大法官說了算 : 什麼叫 一般人 客觀能力 一般經驗法則 ??-->法官說了算 : 憑什麼?? 武力呀 請問人是神嗎? 憑什麼說了算。 法官說了算,是因為法官有裁判權,它不是物理性的力量(你所謂的武力 )本身,而是運用力量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exercise force)。 這是應然與實然的差別。 你的這種說法,十九世紀的英國法學者John Austin已經提過,基本上, Austin的東西已經被批判到爛了。套用H.L.A. Hart的話,我們覺得「有 義務(obligated)」跟「被強迫」(obliged)是兩回事,前者具有外於物理 力量的正當性,後者則無。或許這樣的感覺是個幻象,但它何以是幻象, Austin式的理論無法提出適當的說明--單純指出法律與物理力量之間的 關係,算不上說明。 「法官說了算」的規則,是Hart所謂「裁判規則」的一部份,裁判規則的 存在是要解決裁判規則不存在時所生無效率的問題,不論如何,現實生活 的法律問題,必須有個最終的解答。但即使是Hart也一再提醒我們,這並 不表示「最終」必然是「正確」的。 順道一提,後現代主義者動不動喜歡談「權力」,但有時候他們所講的其 實不是「權力」,而是「物理力量」,這兩個東西在英文都稱為power, 換句話說,power有應然與實然兩個層面的不同含意,後現代主義者跟原po 一樣不作區分地使用它,「權力」就成了後現代主義炫目的裝飾,但說到底 不過是「不懂的騙不會的」。 -- 許多人的心靈先老,許多人的精神先老。 有些人年輕時就老了,但是,遲到的青春是持久的青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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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依照Dworkin規範法理學的說法(顏厥安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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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實踐(裁判)必須要能夠證成其強制力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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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國內大法官解釋內容語焉不詳也的確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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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恕在下孤陋寡聞,第一次聽說power有應然面向。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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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聽說過的說法是:有正當性的power是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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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覺得,有需要跟他談Dworkin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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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ower這個字的語意怎麼沒有應然面向?你所聽說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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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把這個面向稱為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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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法官語焉不詳,究竟表示(套用Dwokrin的說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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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赤裸裸的暴力,而不具我們所想像的正當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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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仍具有正當性的面向,不過大法官未能適切詮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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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語焉不詳」這項事實本身,我們無法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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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了那麼多專業術語包裝你所要反駁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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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頭來你還是沒解釋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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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一堆人名和學說誰不會呀,參考書翻一翻就有,還需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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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論者是無法被說服的,重要的是,提出客觀有效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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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穿插著論證與人名,目的就是等著你說出「搬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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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和學說誰不會」的套語,事實上,你對實然與應然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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肴,我已經簡單地說明了,而你的回應證明,你只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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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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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我需要你的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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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所謂應然或實然,這都是國家給予的武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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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到你說應然,是有什麼更高更完美的理想嗎?我不認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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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說,很簡單一句話,會守法律就是因為膽小屈服與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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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如此,這跟應然實然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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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於我們這樣的一般人而言,的確只能質疑,你要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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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但是講來講去就是你得做個守法的乖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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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除了科學之外,沒什麼是本來應該就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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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就是應該的嗎? 光你說的話 我就知道你沒什麼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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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阿你今天晚上可以把家裡的燈全部砸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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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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