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通說與少數學說的形成?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蜜月期結束!)時間18年前 (2006/01/01 2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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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yang ()》之銘言: : ※ 引述《Augusta (太子爺的待遇......)》之銘言: : : 喔,我知道你的誤解了...... : : 你前述的懷疑, : : 應該指的是Kuhn對傳統實證方法信仰者主張科學具真理性格的懷疑吧? : : 我說的是相信Kuhn, : : 那麼對Kuhn的懷疑就沒什麼好懷疑的。 : 這也是我從你原來三句話裡讀出的意思。我沒有誤解你那三句話。 : 我說的正是理解、支持Kuhn理論的人不會採取"對Kuhn沒什麼好懷疑"這種態度。 : 為什麼?Kuhn的真理觀不是採取事實-理論對應這種觀點。只有採取這種 : 事實-理論對應觀點才會有下面這種思路: : 1.Kuhn提出對科學研究中預設的真理觀的懷疑; : 2.Kuhn的理論與所提出的證據與科學社群的研究態度對應; : 3.如果我讀了Kuhn的理論、發現他的理論、證據確實與現實對應; : 4.我對Kuhn的懷疑就沒什麼好懷疑的。我相信他。 : 甚至在這種思路下會加個: : 5.Kuhn的理論的真理性(truthfulness)是獨立於所應用的對象,絕對客觀的。 : 問題是Kuhn的理論不是採取這種對應的真理觀。他的觀點是知識是由社群 : 建構出來的,這你應該很熟才對。前面這個1.2.3.4.5.的思路錯了,如果同 : 意、支持Kuhn的理論,是不會走這種思路的。簡單說,對Kuhn的理論"在什 : 麼情境下"是有效、有力的理論,仍然要由接受Kuhn理論的人自己判斷。於 : 是當然要對Kuhn提出的觀點,在每個case裡懷疑。 : 所以我說你從一開始就搞錯了。 還是有出入, 我並非說Kuhn在個案中是不能懷疑, 沒有討論餘地的, 不然我們也沒有這麼多的對話空間。 我說的是, 對Kuhn理論與邏輯作為一系統本身的接受不存懷疑, 有懷疑就不會接受它作為一觀點, 更不用提還拿他的思維方式來解釋現象。 基本上這不在Kuhn如何理解科學的範疇裡面, 而是你對Kuhn理論的前詮釋範疇。 當然Kuhn理論本身也被當作為一學科對象被理解, 這邊是有弔詭存在...... 即Kuhn這個人與Kuhn的思維間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 鴕鳥也是生蛋,但生的就不是雞蛋,雞蛋也迸不出鴕鳥來; 而且更苛刻地說還應去除掉雞與蛋間時間上這麼明確的因果關係。 (其實有點互為主體性的感覺吧? 但人與思維好像又不是兩相異的「主體」......) 因為這種弔詭, 當有人主張他是完全基於Kuhn的觀點時, 這樣的主張是很有問題的, 反之亦然, 而, 是基於或不是基於Kuhn理論的那條界限如何決定? 你應該很清楚......而且運用得還滿順手的...... 不過純粹理性與實踐理性本來就是兩回事, 我不會認為這樣就是白讀還是背叛了Kuhn。 也許你還是認為我對Kuhn的理解是錯誤的, 但不打緊, 因為這本來就是前述言及我們所存在的實質差異, 而我也只能簡述至此, 還不懂我也沒輒...... : : 一個是我的陳述, : : 一個是Kuhn的陳述, : : 你有分清楚嗎? : : 那麼請問你讀Kuhn讀通了什麼? : : 從頭到尾, : : 除了不斷反覆「你誤讀了!」、「Kuhn的東西不適合在這裡討論......」, : : 然後把Kuhn的概念謄在網路上外, : : 你針對論述所作的反駁理由在哪? : : 我太笨了看不出來。 : 針對討論的問題我已經貼了好幾篇長文。 : 不同意我的argument可以批評反駁。 : 我提到Kuhn都是在回覆你提到Kuhn之處。 : 如果你不把Kuhn的概念講清楚,我當然只好概略的把我所讀到的Kuhn描述一下。 : 你讀到的Kuhn呢?你可以寫出來,用以反駁我對Kuhn的誤讀啊! 再看一遍我的意思...... 我沒有不同意你的觀點, 也沒迸出過「誤讀」二字...... 講白點我覺得你在抄書...... : : 這是最基本的法律詮釋問題吧? : : 我認為你應該知道的...... : : 還是我用字又太大膽了? : 為什麼成文法典裡的幾個字句叫做法? : 這是最基本的法理學問題吧? 法律詮釋還是法理學的其中一環啊, 我不懂爭這個在幹嘛? : : 理論與現實的對應是另外一個大課題, : : 如果照你對文字理解的標準來檢驗你, : : 把理論比作是模板, : : 那麼你對於社會科學理論有一根本性...你所謂的「誤解」在...... : : 不過這還算滿常見、滿俗民化的「通說見解」。 : : 錯誤的模板......呵呵...... : : 真羨慕你能夠有這麼強的心證, : : 你很有潛力在台灣成為大家...... : 「錯誤的模版」我是在說:拿別人的理論來套、來理解世界,可是對別人的理 : 論卻從根本的理解錯誤。 : 我說我對理論的用法時就指明了:理論是論者用以重現世界的工具。 : 最重要的是:這是理論家的建構。 : 重現,我在想的是"represent"。重現不必要採取對應的方式, : "今天的天氣聞起來藍藍的",這也可以是一種重現, : 雖然這沒有辦法與事實對應(天氣會"聞"起來"藍色"的嗎?), : 但是在某些情境下,這可以讓人理解。 : 請對我之前談對"理論"一詞我的用法那篇稍微仔細的閱讀。 : 有了理論,接著是「檢驗」。我歡迎你來檢驗我的想法, : 我從頭到尾在說的就只有請你講清楚。所以才一直提問題。 : 要談,請不要迴避這點。請你把我的誤解講清楚。 針對對理論「誤解」本身, 如果願意, 請你先把「對別人理論根本理解錯誤」講清楚吧! 畢竟一開始我並沒有這麼想, 可是由此爭點而發, 這種猜測越來越強烈, 當然也許我是搞錯了。 而且,其實這樣的誤解或許才是你所謂這個學術社群的正解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8.30 ※ 編輯: Augusta 來自: 218.169.48.234 (01/0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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