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通說與少數學說的形成?

看板LegalTheory作者時間18年前 (2005/12/22 23: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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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yang ()》之銘言: : ※ 引述《Augusta (太子爺的待遇......)》之銘言: : : 有些東西也許Kuhn沒有明說,但不代表沒有說, : : 至於怎麼解讀......又是一番腥風血雨...... : : 如果執意要看到白紙黑字加畫押, : : 那麼書也不用讀,不用參考了, : : 直接抄就好了。 : 一般說來,在法政學科裡我們關心的應該是作者的論點以及他如何闡述。 : 如果像你這麼說,似乎只有兩種選擇: : 一種是抄書:該作者有某個論點與其闡述,我們讀者只要抄下來"保存"就好。 : 另一種是理解:讀者應該試圖理解書裡不論是明說或暗示的論點與闡述。 : 我相信你支持後者的態度。但是欠缺「白紙黑字加畫押」這種經驗性的事實, : 你又如何確定你的理解是對於這本書的,而不是對別的事物的? : : 推 Augusta:其實隱藏的實質爭議還滿大的 ......我沒法完全照應到 .... 12/22 17:21 : 推 Augusta:引理性是在揣度你到底在想啥,但還是直接問好了, 12/22 17:33 : → Augusta:在這討論串中的自然學科與法政學科,是否符合Kuhn科學範 12/22 17:36 : 推 Augusta:籌的界線為何?我倒是覺得你控N Kuhn對科學的理解想窄了 12/22 17:40 : 推 Augusta:另外在法政學科中固然作者怎麼說是重點,但終級的關懷 12/22 17:44 : → Augusta:還是在這世界。文本與這世界的關係 12/22 17:45 我還是先回答你問我的問題好了。你問我的是什麼叫自然科學呢?這與法政人文 學科,對Kuhn的理論而言,界限在哪?我可以這樣回答你的問題: 這對Kuhn的理論而言也不是重要的區別。Kuhn的理論,既然談的是world view, 是在說人的認知能力永遠是受社群、文化環境、實驗技術、偶然的變因等等侷限 的,並不是"科學家"以為的一旦運用建立假說-實驗檢證-建立理論-修正並refine 理論這種建立起理論與事實的對應,就可以積累"真的知識"。法政人文學科的學 者可不可以用這種"事實對應式"的方法論?當然也可能的。但是如果Kuhn的理論是 對的,那麼這種研究方式的成果是值得懷疑的。 這與我們的論辯有任何關係嗎?我們的disagreement不是在這吧? 我想抱怨一下: 你說你不知道我到底在想啥。說實話,我越來越覺得難以理解你想說的是什麼。 就如同我覺得我講得很清楚,我想你也覺得自己講得很清楚。我對這點很同情。 你寫的文字裡有許多片段我是同意的,但是串起來就讓我不理解。不理解,我 當然只好不同意。或許我該忽視掉算了? 例如,你說"終極的關懷還是在這世界"(2),假設這句話我是同意的,但是前 後兩句"法政學科中固然作者怎麼說是重點"(1),以及"文本與這世界的關係" (3),我仍然完全不理解這三句話的關連性。因為,我若同意這句話(2),按 我的理解,我必須同時也反對這前後兩句(1)(3)。我用我想最容易表達的方式 來說明,如果我同意這句話(2),隱含了其他什麼事: a.法政學科的重點不會是作者怎麼說。 如果你說終極的關懷是這個世界,很顯然的,"重點是作者這麼說"這句話是錯 的。重點是這世界裡的構成法政學科觀察現象的人類實踐是怎麼回事。 b.文本只是對世界的"重現"或著"代表"。 如果關懷的重點是"世界",那麼"文本與世界的關係",仍然不是終極的關懷, 而只是標誌了我們對世界能夠理解的範疇。 另一種解讀你的話是:你認為這三者同樣重要,都是"重點"。這些"重點"不是 選了其中一個,其他的就被排除、不再是重點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如何建 立起它們之間的關連,你的論點、理由又是什麼?它們之間又是如何依何種情 況衡量?我在你的文字裡讀不出來。 這些是我的抱怨。從我看來,如同這個例子表達的,你每次的論述都太過跳躍 了。太過assertive而欠缺argument。 我來寫寫我所理解的我們之間的辯駁好了: 從一開始你說Kuhn的典範論表明了多數人異口同聲,或著有哪個人"說話大聲" 能讓多數人服膺,就叫通說; (我在此處問你,Kuhn的典範論是如此運作的嗎?) 接者你說Kuhn理論表明科學研究是基於個人利害的、非理性的權力運作; (我辯駁了"個人利害"。後來又問了你是如何使用"理性"一詞) 然後你說學術論述隱含了個人價值觀,價值觀代表了一種世界觀,這來自一種 直觀的感受; (我並不反對這點,我覺得這點似乎頗有說服力,而且這的確是Kuhn的理 論應用到社會、人文學科可能的implication,因此我說我們沒有太大的 實質論爭) 但接著你又提了"康德、黑格爾、意志哲學、現象學"等等"傳統",用了"主體能 動性"這個我太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的詞; (我只能猜測你的意思。我所理解的Kuhn的典範論並不是說隨便哪個學者, 只要他說話夠大聲夠力,權力運作一下讓大家服膺他,他怎樣說他的理論 都會變成典範或造成典範變遷。我只能回覆:你該考慮Kuhn在談典範發生 危機是怎麼談的。我在此並沒有在考慮,如你所問的,這些康得黑格爾意 志哲學現象學傳統算不算典範。而且這跟我們之前進行的討論有關係嗎? 提了這點會幫助我們釐清討論的議題嗎?) 然後你說:Kuhn沒有明說,不代表沒有說。 於是我想問個比較小的問題:你是如何讀出你的解讀的?於是我才會寫這句 話: : 一般說來,在法政學科裡我們關心的應該是作者的論點以及他如何闡述。 光看這句話,你可能會從表面的字義以為我支持前面的a.,但我說這話的背 景是什麼呢?是1.我們的不同意見是對Kuhn理論的解讀或應用;2.我們在討 論的議題是所謂的"通說"在法學論述裡的意義。 因此我在說的是:在我們的討論議題裡,我們是對應用或解讀Kuhn的理論有 著不同意見,那我們在這種背景下,一般說來,應該要關注作者(Kuhn)的 論點是什麼以及他如何闡述,因為這才是我們不同意見之所在。 可是你又回應我:還是有隱含的實質爭議,還有對世界的終極關懷才是要緊 的。那你說的隱含的實質爭議到底又是什麼? 我的問句越寫越多。我其實也是與你有相同的問題:你到底要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14.94 ※ 編輯: ahyang 來自: 61.228.114.94 (12/23 03:56) ※ 編輯: ahyang 來自: 218.166.246.112 (12/2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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