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沒有劣文記錄,所以我不敢確定是怎樣的情形。
如果不是版主刪除,
那麼就是我上一篇寫的第一種情況,
算不算標準不一?
如果是版主刪除的,
那麼僅僅是刪除,
算不算標準不一?
版上還有其他徵人訊息也附上網址,
都是以求職者「分享」的方式露出,
但為何他們就不會被版主「嚴格認定」?
其他我收集到的資料,
是跟其他條版規有關,
脫離此次狀況之範疇,
我們聚焦一點,單純討論此次事件版主所引用的兩條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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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對於廣告文,沒有哪各版會喜歡它的存在,不管是一本書或是utube,所以,一律從嚴處理
廣告文一律給劣文處理。除非該版是歡迎廣告文章張貼是為例外。
至於那需要徵人的,版規都有請他到job版波,第一次波的我不會給劣只刪。
我沒看到,是本人疏忽,不代表沒處理。
版規第九條原本就有寫了,也沒兩套標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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