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看板L_LifePlan作者 (群妖亂舞,退散!)時間16年前 (2007/10/29 23: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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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劣文記錄,所以我不敢確定是怎樣的情形。 如果不是版主刪除, 那麼就是我上一篇寫的第一種情況, 算不算標準不一? 如果是版主刪除的, 那麼僅僅是刪除, 算不算標準不一? 版上還有其他徵人訊息也附上網址, 都是以求職者「分享」的方式露出, 但為何他們就不會被版主「嚴格認定」? 其他我收集到的資料, 是跟其他條版規有關, 脫離此次狀況之範疇, 我們聚焦一點,單純討論此次事件版主所引用的兩條版規。 ==================================================================== 回答如下: 對於廣告文,沒有哪各版會喜歡它的存在,不管是一本書或是utube,所以,一律從嚴處理 廣告文一律給劣文處理。除非該版是歡迎廣告文章張貼是為例外。 至於那需要徵人的,版規都有請他到job版波,第一次波的我不會給劣只刪。 我沒看到,是本人疏忽,不代表沒處理。 版規第九條原本就有寫了,也沒兩套標準。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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