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看板L_LifePlan作者 (田)時間16年前 (2007/10/26 23:34), 編輯推噓7(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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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哭著求版主,就事論事,請勿做不當比喻。 原始申訴已註明(30秒內改標題),系統歷程應有記錄。 http://go2.tw/goodbook http://www.itry.com.tw/userbooking.php?mode=booking_form&b_id=SR096000008_000 是同一個頁面,是縮址有問題,我內文有問題,還是連結頁面有問題, 請讓我知道評斷點在哪裡。 ※ 引述《midamaiya (群妖亂舞,退散!)》之銘言: : 我的判決依據是版規第一條與第七條,從嚴處理。 : 在他的文章的原始連結檔中,http://go2.tw/goodbook就有書籍的廣告介紹 : 但經我發現並給予劣文後,才來信說明他已經有設屏障。並附給原始檔案如下 : http://www.itry.com.tw/userbooking.php?mode=booking_form&b_id=SR096000008_0001 : 如果每次經由版主或是版友發現,然後波文者才說已經更改過文章,要取消劣文,這是哪 : 種道理?就如同犯罪的人被發現而後定罪,他才哭訴說,不要判我,因為已經改過向善, : 那有這樣的道理?波文前原本就要想清楚與看清楚版規。而非波完發現不對要求改判。 : 這是我對判決的解釋,以上。 -- 便 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5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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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縮址有問題(我知道是將原始網址縮短),一樣視為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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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提到「哭訴」,請別亂說。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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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的內文原本就走在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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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哭訴」是我的「比喻」,也別對號入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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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址為何就是廣告? 所以我說不要不當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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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的管理方式固然簡易,但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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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式多加考量,「劣」代表著不名譽,人死留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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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的名譽,請版主多想想,難道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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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我的名譽已經造成傷害,還用這樣的方式來做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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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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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從嚴處理,如果這麼在乎自己的名譽,波文前就得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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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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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認為此文不妥,處理方式很多種,砍文、警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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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式,從嚴處理,認定從嚴,懲處也從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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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裡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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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版主的邏輯,如果版主這麼好當,就職前就該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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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管理辦法,認定有認定的方式,不是一切從嚴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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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職前就想得很清楚。不必你來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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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批踢踢,是一個網路社會,也是得遵守任何規定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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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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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原本就有制定規定的權力,是一個遊戲規則。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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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樣遵守。不是你犯錯而要改變規定屈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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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你這樣說法,以小見大,整個社會就失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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