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看板L_LifePlan作者 (田)時間16年前 (2007/10/27 15: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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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13,
這裡是批踢踢,是一個網路社會,也是得遵守任何規定的地
10/27 13:13

10/27 13:14,
方。
10/27 13:14

10/27 13:14,
管理者原本就有制定規定的權力,是一個遊戲規則。每個人
10/27 13:14

10/27 13:15,
都樣遵守。不是你犯錯而要改變規定屈就你。
10/27 13:15

10/27 13:15,
如果照你這樣說法,以小見大,整個社會就失序了。
10/27 13:15
版主,我不反對你說的, 但你始終沒看清楚這個問題的根結點在哪裡, 口口聲聲說我有錯,從開始到現在版主從沒想過「是否誤判」。 我是否有錯? 錯在哪裡? 能使人信服的證據在哪裡? 再來才是,如果我有錯, 依照版規如何懲處, 若錯不分大小一律嚴懲, 不在其位不謀其事, 你是版主,我無異議。 PTT是網路社會,仍屬社會之一環, 你在公開的場合說我有罪, 但沒能拿出使人信服的證據, 僅僅一句「一切從嚴」(從嚴認定)帶過, 這不是一個值得讚許的風範。 若僅僅是砍文,我可以不用執著到現在據理力爭, 但版主給的是劣文,這記錄會一直跟著我, 以我的立場, 這是給我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並且烙上印遊街示眾。 PTT以國家資源成立,且是一個公開的場合, 使用者的活動記錄任何人都可獲得, 你這樣的作法讓我覺得莫名受辱, 之後的作為與不當比喻更是二次傷害。 若版主一直抱持著既定想法, 我們就是毫無共識,有理說不清。 那一切就進入司法程序吧! 從現在開始我保持緘默不再做任何回應, 僅接受司法人員的詢問。 我會依照社會規範從下往上申訴, 先從 PTT 所有必經管道開始, 但最後若無法證明我是有錯的! 版主必須回復我的聲譽,公開道歉, 還我一個公道與清白。 -- 便 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85.219 midamaiy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0/27 15:40
文章代碼(AID): #178kg2HQ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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